平湖:好一個“回馬槍”
平湖:好一個“回馬槍”
2017年03月24日 11:33:34 瀏覽量: 來源:浙江黨建網 作者:本網記者 朱詩意 通訊員 平季軒
“你在任職村經濟合作社委員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侵占農戶征地補償款,已經違反了黨的紀律……”日前,平湖市林埭鎮陳匠村黨委委員張某受到了黨內警告處分。
原來,2016年年底,林埭鎮黨風廉政建設巡察組在開展巡察“回頭看”時,接到舉報稱,2005年陳匠村高速公路建設征地期間,有村干部將農戶的征地補償款占為己有。巡察組立即將這一情況上報鎮黨委。鎮紀委跟進調查后發現,該村黨委委員張某時任村經濟合作社委員,利用負責高速公路征地補償款發放的工作便利,冒領了一農戶征地補償款4000多元。事后,鎮紀委對張某的違紀問題進行了查處并公開通報,責令該村抓好整改。與此同時,鎮政府也重新規范了涉農補助資金發放辦法,有效堵住了資金管理領域中的“漏洞”。
“開展巡察‘回頭看’必須堅持問題導向。”平湖市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相關負責人表示,“案發單位是巡察‘回頭看’的重點對象之一。”2016年,平湖市紀委專門選取了新倉鎮、市環保局兩家曾經發生過系列腐敗案件的單位作為巡察“回頭看”對象。
巡察組成員介紹,他們綜合采取了聽取匯報、個別談話、召開座談會、實地走訪、突擊檢查等多種方式,重點查看這兩家單位巡察發現的問題是否整改,整改措施是否落實到位,有無新的黨風廉政建設問題產生等情況。
“開展巡察‘回頭看’工作,就是要緊盯問題多發領域和整改不到位的地方精準發力,不斷強化被巡察單位的責任意識、風險意識和整改意識,讓問題切實得到整改。”平湖市紀委監察局副局長王玉冰說。
2016年,平湖市共對7個市級部門(鎮街道)、16個村開展巡察“回頭看”工作,督促整改黨風廉政建設、“三資”管理等方面的問題50多個,3名干部受到黨政紀處分。
責任編輯:樓昕 [網站糾錯]相關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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