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好監察“啄木鳥”
當好監察“啄木鳥”
2017年04月26日 09:04:55 瀏覽量: 來源:浙江黨建網 作者:蔡琳
“我要加深對紀檢監察工作的了解,發揮‘接地氣’的天然優勢,了解社情民意,及時反映問題,當好紀檢監察隊伍的‘啄木鳥’……”“對我來說,既是榮譽,也是一種使命。本人承諾,一定做到‘責任如山、心細如發、公正如鋼、守口如瓶’!”
3月14日,諸暨市紀委召開了一場特殊的座談會,會上,諸暨市海亮集團黨委書記馮亞麗、基層政協委員楊利建等來自社會各個層面的12位同志,一同接過了聘書,正式成為諸暨市紀檢監察系統社會監督員。
為促進自身隊伍建設,嚴防“燈下黑”,諸暨市紀委把自律和他律貫通起來,在自覺接受黨內監督、重抓自我監督的基礎上,自我搭建其他監督渠道,通過組建紀檢監察系統社會監督員隊伍,強化社會監督,努力打造忠誠干凈擔當的紀檢監察隊伍。
社會監督員的人選,主要以定向推薦、擇優選取的方式,從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機關干部、群眾代表中,選擇熟悉黨紀條規,有豐富工作經驗,關心紀檢監察工作和干部隊伍,公道正派、形象良好的人作為社會監督員初步人選,并由市紀委對初步人選進行廉潔情況審核。確定人選后,經市紀委常委會討論確定名單,以召開社會監督員座談會當面頒發聘書的形式正式聘請,聘期2年。
對于社會監督員來說,他們的工作主要有四方面的職責。首先,要發揮自身特長優勢,為紀檢監察工作“把脈問診”,監督紀檢監察干部在履行職責、遵守紀律、廉潔自律等方面情況,借助情況通報制度、問題處理反饋制度,及時糾正紀檢監察工作和隊伍建設存在問題,保證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提升公信力。其次,及時反映和轉遞群眾對紀檢監察工作的意見建議、對紀檢監察干部違紀違法行為的檢舉控告,填寫《紀檢監察社會監督員信息反饋表》向市紀委報告,重要問題線索向紀委常委或副書記、書記報告。除了監督層面,他們還要根據各自工作實際,對紀委的工作積極建言獻策,市紀委通過定期召開座談會,梳理匯總意見建議,同時,建立銷號管理制度,對社會監督員發現的問題和提出的意見建議,由委機關領導班子包事辦理、責任到人,干部室全程跟蹤,確保事事有回復,件件有著落,從而不斷改進工作。與此同時,他們還要發揮自身的社會影響,積極傳播反腐倡廉正能量,及時糾正涉及紀檢監察工作和紀檢監察干部的不實信息、不當評價。
為督促監督員積極履職,諸暨市紀委制定了7條社會監督員隊伍工作制度,規定社會監督員要積極參與監督活動,廣泛聽取意見建議,客觀反映問題等5項正向標準和不得借社會監督員身份辦理私事、謀取不正當利益,不得私自向社會、新聞媒體或被監督單位、人員發布監督執紀工作有關信息等2項反向標準。
對于社會監督員的作用,諸暨市紀委寄予了不少期待,“我們希望通過這個制度,將內部和外部監督、集中和分散監督、8小時內和8小時外監督相結合,鞭策紀檢監察干部增強自我約束,注重自身形象。”市紀委相關負責人表示。
責任編輯:徐曼麗 [網站糾錯]相關閱讀
- 2017-04-25金東:“廉政第一課”敲響廉政鐘
- 2017-04-25用“以案明紀+”抓教育
- 2017-04-25為農村政治生態送清風
- 2017-04-25一本“小紅書”走俏杭州下城區
- 2017-04-25要了 “面子” 受了處分
浙公網安備 3301030200166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