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霾”里的權錢交易
“霧霾”里的權錢交易
2017年04月25日 15:14:43 瀏覽量: 來源:浙江黨建網 作者:朱詩意 平季軒 澄澈
“自以為這樣做很高明,其實已經踏出了違紀違法的第一步,最終走上了一條不歸路……”交代了自己最大的一筆受賄款后,浙江省平湖市環保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毛小弟寫下了一封懺悔書。去年11月25日,海寧市人民法院一審依法判處毛小弟有期徒刑7年,并處罰金90萬元。
記者了解到,2015年至2016年,平湖市查處環保系統腐敗窩案,除毛小弟外,被查處的還有該局監察大隊原大隊長符新良、環境監測站原氣室主任何驍等多名干部。
假借“利息分紅”斂財
毛小弟是此案的關鍵人物。據辦案人員透露,他的受賄手法,真可謂“瞞天過海”“勝人一籌”。但紙終究包不住火,其變著法子收受賄賂的事實最終浮出水面。
2012年,平湖市對廢塑料造粒企業進行專項整治,莊某開辦的企業也因此被關停。活絡的莊某通過一次飯局認識了毛小弟。幾次交往之后,莊某便請毛小弟為他指明一條可以賺錢的新路子。“你可以在廢棄物處置業務方面試一試。”毛小弟提出了建議,并非常熱心地為他介紹了幾家造紙企業,莊某立即購進了一批專門處置造紙邊角料等廢棄物的設備。
由于這一生意進展得不錯,莊某為了感謝毛小弟的幫助,又邀請他吃飯,并不失時機地遞上了一個裝有5萬元現金的信封。考慮到直接收受不太“安全”,毛小弟便向莊某提出能否換一種方式操作。兩人經過商量,決定讓毛小弟的侄子出面“借錢”給莊某,并約定了高額利息、逾期日息等“特別條款”。2010年至2011年初,毛小弟先后3次“借”給莊某40萬元,在不到一年的時間里,收到的“利息”特別是“逾期日息”高達26.5萬元。
辦案人員介紹,為了讓這筆錢更為隱蔽,毛小弟還讓侄子出面專門辦了一張銀行卡,“借款”“還款”“收息”都通過這張卡來操作。但這樣的方式仍讓毛小弟覺得不安心。2011年下半年,他向莊某提出不要再這樣操作了。于是,心領神會的莊某提出了有一個造紙污泥處理的項目蠻不錯,大家可以合伙投資。毛小弟便讓其外甥出面與莊某簽定投資協議。至案發前,毛小弟先后多次收受莊某送上的所謂“投資分紅”74萬余元。
收受企業送上的好處,自然挺不起腰桿嚴格環境執法。經查,毛小弟在任職期間,除了收受十多家企業的賄賂,還存在嚴重的徇私舞弊行為。
利用“發票報銷”變現
何驍,擁有著讓同齡人羨慕的大學本科文憑和高級工程師職稱,作為平湖市環保局環境監測站原氣室主任,他主要負責大氣日常監測,全市燃煤鍋爐及其他廢氣治理設施監測、監測報告編制、審核,驗收、突發性環境污染應急監測、重點企業應急監測等工作。
管著全市范圍內廢氣排放的何驍,原本該盡職盡責保護人們的生活環境,可他卻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企業大開“方便之門”,從中收取“好處”。除了收取企業送上門的財物以外,何驍還有一個“絕招”——以報銷發票的形式向企業索取財物。
2015年的一天,何驍借工作之由來到某五金配件有限公司找到老板陳某某,兩人寒暄了下,何驍就很自然地將一張個人消費發票遞給了陳某某,陳某某心領神會接下,并承諾會盡快辦理。沒過幾天,陳某某就將發票上開具的5870元錢送到了何驍手中。在調查中,陳某某回憶,這已經不是第一次幫何驍報銷發票了,2010年和2011年年底,他也曾先后兩次報銷過何驍送來的發票,報銷的金額分別是3300元和6000元。
“很少直接收受現金,基本都是以報銷發票的形式得些好處。”談話中何驍自己交代,一些比較熟悉的企業老板求他辦事,會主動“幫忙”報銷發票,而他也會根據發票面額大小不同找到不同規模的企業。對于那些不太“主動”的企業,何驍也有辦法,就是主動上門,每年到了年中或年底,他就去充值一些消費卡并開出發票,隨后找兩三家長久沒有“走動”的企業去“報銷”。由于何驍每年都選擇不同企業,大部分企業老板也考慮到其手中的權力,并不“拒絕”。經法院審理查明,自2010年到2015年,全市大大小小20多家企業曾35次為何驍的個人消費買過單,每個企業的“買單”次數從1次到3次不等,價值共計198752元。
“吃人家嘴軟,拿人家手短”。當這些企業遇到“困難”時,何驍自然要為他們提供好“服務”。監測大氣污染的時候,提前幾小時通知企業關閉出風口;監測粉塵污染的時候,選沒有風的日子;監測噪聲污染的時候,將檢測儀擺放得盡可能遠些……
2016年5月23日,平湖市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何驍有期徒刑3年6個月,并處罰金20萬元。
收受“禮卡禮券”獲利
“以前家里條件不好,所以我學習特別刻苦,在1985年就考了當時的浙江工學院化學工程專業,畢業后最早分配進入了平湖市環保局下屬的一個監測點工作。”符新良回憶說,憑借著自己過硬的專業能力和刻苦的鉆研精神,入職以后他在工作上一直順風順水,從基層監測點又調到管理科,最后轉任至環境監察大隊工作。
符新良坦言,到環境監察大隊工作時,自己剛結婚,家里生活比較艱苦,妻子工作又不太穩定,所以總想著給家庭搞一點創收,改善下經濟條件。而這時,他接觸老板的機會多了,在接受請吃請喝中與他們熟悉起來。后來,這些老板就向他提出借錢,給出的利息也比銀行高一點,自己也就有了占便宜的想法,在不知不覺中與管轄企業形成了說不清、道不明的利益輸送關系,一發不可收。
2007年5月,符新良被任命為平湖市環境監察大隊副大隊長兼當湖中隊中隊長。手中有了權力,阿諛奉承的更多了,稱兄道弟的也更多了。盡管符新良從心里知道,他們其實就是來套近乎、拉關系的,希望他檢查的時候多“照顧”,能放一馬放一馬,但這仍讓符新良有些飄飄然,自覺“臉上有光”。他開始慢慢結交所謂的“企業朋友”,從一開始收點水果、雞鴨、土特產等小東西,到收煙、收酒,最后發展到收超市卡、水果卡以及現金等。
據辦案人員介紹,符新良利用手中的行政執法權收受賄賂,從剛開始的800元、1000元的購物卡,發展到后來的1萬元、2萬元的現金。就這樣從2007年之后的9年時間里,其先后收受了19家企業送的財物,共計價值19.77萬元。
2016年8月19日,平湖市人民法院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判處符新良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20萬元。
責任編輯:林庭宇 [網站糾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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