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韓國公益組織是如何得到政府認證的
解密韓國公益組織是如何得到政府認證的
2016年07月26日 13:25:54 瀏覽量: 來源:公益時報 作者:王勇


對于公益人來說,擁有一家既能產生社會效益、解決社會問題,又能產生經濟效益、自我造血發展的機構,無疑是一件再美好不過的事了。 或許正是因為這一愿景,最近一兩年,社會企業開始成為公益領域的熱詞。6月底舉辦的第二屆社會企業與社會投資聯盟年會便匯聚了包括徐永光、王振耀等在內的100多位關注社會企業國內外跨界演講者。 然而熱鬧背后的實際情況并不樂觀,我國目前并沒有正式的法律、法規、規章等政策性文件對社會企業進行明確的定義和闡述,也沒有權威的社會企業認證標準,社會企業是否可以分紅的比例是多少等具體操作規范也還處于爭論之中。 在這種情況下,記者考察了同在東亞地區的韓國,發現韓國在社會企業方面不僅已經立法,其政府更設立了專門的機構——社會企業振興院,對社會企業進行認證、培育,目前得到認證的社會企業已經達到1548家,另外還有1400多家預備社會企業。 韓國社會企業的準政府推進模式或許可以對我國的社會企業發展提供一些借鑒。 法律:《社會企業育成法》 中國引入社會企業概念已經有一段時間了,但一直以來什么是社會企業并沒有取得共識,難以用一句或一段話說清楚。韓國則用一部法律對此作出了回應。 早在2007年,韓國就頒布了《社會企業育成法》,并于當年7月1日開始實施。該法對社會企業進行了定義: 社會企業是為弱勢群體提供社會服務和就業崗位,在實現提高居民生活水平等社會目標的同時,進行商品及服務生產、銷售等營業活動的企業。 雖然有了定義,但并不是誰都可以自己說自己符合定義是社會企業,《社會企業育成法》規定社會企業必須符合相關要求并從韓國勞動部獲得認證。認證標準如下: 1.組織形態:社會企業必須符合大總統令所頒布的5種組織形態(公益法人;非營利民間團體;社會福利法人;生活行業協會;除此以外的其他非營利團體)。 2.付薪勞動者雇傭:社會企業需雇傭1人以上的付薪勞動者,進行商品和服務的生產/銷售等經營活動。 3.以實現社會目標為宗旨:為弱勢群體提供工作崗位或社會服務,提高地區居民的生活品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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