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需要全社會的監督,而非偶發性的重拳出擊
慈善需要全社會的監督,而非偶發性的重拳出擊
2016年08月29日 15:33:32 瀏覽量: 來源:南方都市報 作者:周健

據媒體報道,8月26日,民政部官網通報了對4家慈善基金會以及2家社會團體做出行政處罰的決定,其中“慈孝特困老人救助基金會”因超出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開展活動、在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中弄虛作假的違法行為,被撤銷登記。巨人慈善基金會則被處停止活動一個月,天合公益基金會和永恒慈善基金會被處以警告。(8月27日《京華時報》)
這是在9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實施前,民政部對違規社會團體罕見的一次重拳出擊。根據基金會中心網數據統計,截至2015年,中國社會組織總數已超過60萬家,其中慈善基金會數量已達4696家。慈善基金會行業凈資產已超過1000億元,年度公益支出超過300億元。
面對如此龐大的體量,民政部門真的管得了、管得好么?
在民政部通報對4家慈善基金會以及2家社會團體做出行政處罰之前不久,民政部官網公布了《慈善組織開展慈善活動年度支出和管理費用標準(征求意見稿)》,在意見稿中,民政部門對慈善組織開展慈善活動年度支出和管理費用標準規定了多達11種算法和12種標準,很多業內專業人士都被這份文件搞得暈頭轉向,不知所云。
法規搞得連專業人士都看不懂,那么作為非專業人士的普通社會公眾又如何能實現對慈善公益組織的社會監督呢?要知道,在移動互聯網時代,基于用戶參與的互動項目,每增加一個選擇層級,用戶的參與人數就會減少30%左右,這完全就是要社會公眾不要參與監督的節奏。
說這樣的話不是危言聳聽,《慈善組織開展慈善活動年度支出和管理費用標準(征求意見稿)》的發布時間是2016年8月26日,征求意見的截止時間是8月31日,也就是只有五天時間給大家發表意見,一個未來要管理數千億社會善款的行政法規,只有5天時間讓大家發言,并于5天后的2016年9月1日正式實施,這實在是太任性了。
責任編輯:安佳璐 [網站糾錯]相關閱讀
- 2016-08-29體育公益 助力體育教育
- 2016-08-28吹響社會力量"集結號"
- 2016-08-23慈善法即將實施 從三個理念看科學立法
- 2016-08-23民政部:首批慈善組織互聯網募捐信息平...
浙公網安備 3301030200166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