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志愿服務有“綱”才更精彩
文化志愿服務有“綱”才更精彩
2016年12月12日 14:11:21 瀏覽量: 來源:嘉興文明網 作者:孫懿德
近日,中宣部、中央文明辦、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國家文物局和中國科協印發《關于公共文化設施開展學雷鋒志愿服務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明確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公共文化設施志愿服務組織體系、志愿服務項目體系和志愿服務管理制度體系。(12月4日新華社)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人民群眾生活水平的提高,社區居民對文化建設的需求日益增加。近年來,全國各地都積極發揮志愿者隊伍作用,多渠道、多層次組織開展各級文化志愿者活動,不斷推進基層文化建設,使文化志愿者真正成為基層居民求知、求美、求樂、求健的文化使者,為營造濃厚的文化氛圍做出了很大的貢獻。
但是,要讓文化志愿者也能像一般的志愿服務那樣風生水起,為文化建設在服務上再上新臺階,中宣部、中央文明辦、教育部等多部門聯合印發的《實施意見》,明確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公共文化設施志愿服務組織體系、志愿服務項目體系和志愿服務管理制度體系,筆者覺得,這是為文化志愿者建設更上一層樓提供的政策引領。
有《實施意見》指路,利于形成文化志愿者服務的常態化和規范化。深化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廣泛開展志愿服務,推動學雷鋒活動、學習宣傳道德模范活動常態化,離不開文化志愿服務這個分支。因為文化志愿服務繼承了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體現了文化惠民、文化為民、文化樂民的根本宗旨。有《實施意見》指路,對于文化志愿骨干力量進行培育,面向基層、貼近生活、服務群眾才會更加有的放矢,因為有了基礎設置的建設,廣泛開展文藝演出、文化藝術知識普及、技能輔導和展覽展示等形式多樣的文化志愿服務活動就會形成常態,在規范運作的基礎上,有力推進文化志愿服務活動常態化,不斷豐富了群眾文化生活。
有《實施意見》指路,加強基層文化志愿服務網絡建設。文化志愿服務,要想形成全覆蓋,為基層文化服務和文化小康出力,除了要在基礎設置上強化建設,更要充分發掘文化人才資源,讓那些有特長、有專業的熱心居民,在社區發揮作用,真正形成一張巨大的文化志愿服務網絡,吸引更多的居民積極參與到健康、文明的文體志愿活動中來。這樣不僅可以打造文化志愿服務品牌,提高文化活動影響力。
文化志愿服務有“綱”更精彩。用機制來規定、鼓勵、鞭策單位和個人積極參與文化志愿者活動,讓文化志愿服務在“惠民”、“樂民”上不僅雪中送炭,更多的還錦上添花。為此,只有在推動公共文化設施的志愿服務各項標準的細化,在積極探索和設計文化志愿服務項目,在增加基層文化服務總量方面尋找合適的切入,讓文化志愿服務上改革創新,才能引導更多的有識之士主動承擔文化服務的社會責任,促進在全社會形成積極向上的精神追求,豐富多彩的健康文化生活。
責任編輯:安佳璐 [網站糾錯]相關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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