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剛性落實
湖州: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剛性落實
2016年09月01日 09:37:32 瀏覽量: 來源:浙江在線 作者:楊駿
湖州市安吉縣天子湖鎮迂迢村黨支部原書記華某違規購買禮品,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退賠有關費用;長興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管理科工作人員劉某因公車私用問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并退賠有關費用……
近年來,湖州市把監督檢查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實情況作為常態化工作來抓,緊盯重要節點,弛而不息正風肅紀,形成持續震懾。去年以來,全市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87起,處理156人,其中115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持之以恒糾正“四風”,是湖州市落實“兩個責任”,推進紀檢體制改革的一個縮影。近年來,湖州市認真貫徹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緊緊抓住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著力健全完善責任分解、監督檢查、責任追究的完整鏈條,推動各級黨委和紀委切實把“兩個責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取得了明顯成效。
市委出臺《關于進一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意見》,明確41項責任清單,建立黨委統一領導、“一把手”負總責、班子成員分工負責的主抓直管工作機制,全面落實“一崗雙責”。嚴格執行中央和省、市委強化黨委主體責任的有關規定,深化拓展主體責任報告工作,全市各地各單位黨委(黨組)向上一級黨委、紀委提交書面報告率100%,縣區、鄉鎮(街道)兩級當面匯報率100%。同時延伸拓展報告范圍,市、縣區監察局組織聽取縣(區)政府黨組書記、鄉鎮長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的匯報。探索建立擬提拔任用領導干部黨風廉政建設“雙審”制度,對領導干部個人廉潔自律和履行“一崗雙責”情況進行審查。制定出臺《湖州市黨風廉政建設巡察工作實施辦法》,全面推進市、縣區黨委巡察工作。創新設立“黨紀教育一刻鐘”工作載體,把黨規黨紀教育與業務工作推進有機結合起來,加強紀律學習教育。完善約談背書制度,黨委及紀委主要負責人定期與下一級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談話,約談后由被約談對象寫出情況說明,并由負責談話的領導簽字背書后上報或回復,發揮制度剛性作用。
責任追究是倒逼責任落實的有效措施,湖州市認真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加大問責力度,對因落實“兩個責任”不力,導致組織渙散、紀律松弛,“四風”問題突出,發生頂風違紀問題,出現區域性、系統性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發現重大腐敗問題不制止、不查處、不報告的地方和單位,實行“一案雙查”。
去年以來,全市共實施“一案雙查”22起,處理50人,其中黨政紀處分24人,有效推動了“兩個責任”的落實。
與此同時,湖州市注重夯實基礎,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全面推行“陽光村務指數”,充分發揮村務監督委員會作用,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深入開展農村基層作風巡查工作,通過每月了解工作進度、重點關注發現問題及查處、個別協商指導等方式,著力整治基層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作風巡查開展至今,全市已完成227個行政村巡查工作,發現問題1702個,立案13起,受到黨紀政紀處分5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5人。
責任編輯:林庭宇 [網站糾錯]相關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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