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長興黨員民警人人有廉政清單
湖州長興黨員民警人人有廉政清單
2016年11月14日 14:17:13 瀏覽量: 來源:浙江日報 作者:翁浩浩 徐婭莉


在湖州市長興縣公安局治安大隊民警吳宗權的案頭,一份紅色的黨風廉政責任清單特別醒目。如今,長興縣公安局的485名黨員民警,人人都有這么一份黨風廉政清單。
長興縣公安局積極探索實施黨風廉政主體責任層級管理制度,打造黨委書記、黨委班子成員、黨支部書記、黨支部成員、黨員民警、協輔警“六層五級”的責任鏈。這樣一來,讓人人都成為責任主體,黨風廉政建設抓得更實。從本月起,這種模式開始在全省公安機關推廣。
“在公安機關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治警,僅靠黨委班子幾個人是不夠的,要發動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做到層層傳導、層層發力、全警參與、人人有責,才能把黨風廉政建設落到實處。”長興縣公安局負責人說。
目前,長興縣公安局制訂了《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層級管理辦法(試行)》,搭建起“六層五級”的主體責任層級管理體系,各層級負責人既要做好本層級管理,也要監督下一級落實管理責任,并建立起黨委書記、黨委副書記及黨委委員、黨支部書記、黨支部委員和黨員民警的5張責任清單。
“責任層層落實,普通黨員民警的主體責任意識都增強了。”李家巷派出所教導員俞學華說。記者在《李家巷派出所車輛隱患問題跟蹤表》上看到,該所一名副所長因為在1個月內超速、違停3次,被派出所黃牌預警。“預警情況在全所范圍通報,派出所負責人也找他作了教育談話。若再發現類似情況,就要問責,沒有情面可講。”俞學華說。
今年5月,民警顧某在辦案中由于違反法定程序導致取證出了差錯,本人被誡勉談話的同時,所在大隊分管負責人也被責令作書面檢查,這在長興縣公安局上下引起不小震動。除日常排查預警,派駐長興縣公安局紀檢組不定期開展評估,對主體責任落實不力、“一崗雙責”履行不到位等情形,實行責任追究,并實現選人用人和評先評優的“一票否決”。今年以來,該派駐紀檢組共開展專項督導檢查5次,對民警提醒警示47人次。
責任編輯:林庭宇 [網站糾錯]相關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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