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門村干部考核:“不稱職”等次不予發放基礎報酬
三門村干部考核:“不稱職”等次不予發放基礎報酬
2016年11月24日 08:59:18 瀏覽量: 來源:浙江日報 作者:斯信忠 任平
村主職干部工作干好干壞一個樣?浙江省臺州市三門縣給出了否定的答案。今年以來,三門縣實施行政村主職干部經常性考核辦法,對全縣1000多名行政村主職干部進行考核,使村干部考核從事后總結走向同步跟蹤轉變、從注重結果向過程結果并重轉變,有效倒逼村干部盡職履責。
近日,三門縣海潤街道黨工委委員胡華輝將街道下轄25個行政村的50名村兩委主要干部考核情況進行了匯總?!敖衲暾w情況比去年好得多,除了5月份一個村未完成遠教播放任務被一票否決、村黨支部書記被扣當月基礎工資外,還沒有出現其他不稱職情況?!焙A輝說,每月30日前,由街道各聯系科室、駐村干部對聯系村的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進行打分匯總,次月將結果在各村公告欄進行公布,接受監督。
去年,三門縣在海潤街道試點成功后,出臺了街道行政村主職干部經常性考核辦法,明確了以村黨組織書記和村民委員會主任為考核對象的經常性考核具體項目和標準,由街道結合縣里部署的各項工作指標及任務,年初制定村主職干部年度考核辦法并報組織部備案,內容包括干部日常履職行為、常規工作、年度創業承諾項目、臨時工作等4大項目,并細化為黨的建設、新農村建設、為民辦實事等28個子項目。
此外,考核形式多元化,改變原先單一的述職考核方式,以“月檢查、季考評、年考核”為基礎,采取“實績考評+年度綜合考評+任期綜合考評”的綜合考核方式,以此有效推進村干部考核工作的常態化。
行政村主職干部基礎報酬根據實績考核“月檢查”結果按月發放,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不予發放基礎報酬。如村主職干部存在廉潔建設、環境保護、耕地保護、重大安全事故等情形的,不予發放當年績效報酬。任期期間的激勵報酬,在村主職干部屆滿任期、下屆村級組織換屆結束后發放,發放標準與年度績效報酬相同。近3年內考評達不到要求的,原則上不得推薦參加縣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招錄考試,不得提名為下一屆村級組織班子候選人或者確定為自薦人。此外,對經常性考核結果多次較差的村主職干部,依法依規進行處理。去年以來,該縣先后處置不稱職村主職干部5人,有力倒逼村干部務實履職出成效。
責任編輯:張磊 [網站糾錯]相關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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