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農民進城落戶仍享宅基地使用權
浙江農民進城落戶仍享宅基地使用權
2017年04月03日 10:45:22 瀏覽量: 來源:中國青年報 作者:李劍平

“不得強行要求進城落戶農民轉讓其在農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或將其作為進城落戶條件?!边@是記者從浙江省有關部門獲悉的消息。
浙江省政府辦公廳近日正式印發浙江省推動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工作方案,確定省內全面放開縣(縣級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大中城市落戶限制,合理控制特大城市(杭州市)人口規模,對重點群體實行更加寬松的戶口遷移政策。
據悉,浙江省在拓寬非戶籍人口落戶通道過程中,提出建立進城落戶農民“三權”維護和自愿有償退出機制,以及建立健全農村產權流轉市場體系,支持或引導進城落戶農民依法自愿有償轉讓上述權益,但現階段嚴格限定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
在基本醫療、養老保險方面,該省也為進城落戶農民完善并落實醫保關系轉移辦法和異地就醫結算辦法,確保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能跨制度、跨統籌區連續參保。同時,該省還推動符合條件的進城落戶農民參加當地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按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確保進城落戶農民與當地城鎮居民同等享有最低生活保障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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