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來啦!今后大學生可邊創業邊完成學業
新規來啦!今后大學生可邊創業邊完成學業
2017年02月18日 10:23:34 瀏覽量: 來源:浙江在線 作者:林曉瑩

日前,教育部頒布了新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這是2005年9月1日原《規定》實施以后,時隔12年的首次修訂。這次明確指出,大學生創新創業活動可折算學分,計入學業成績。
其實這條在部分高校的創業學院早有實行,但《規定》提到“新生入學后可休學創業”,這在高校還從來沒有過。
《規定》將于9月1日實施,指導和規范高校實施學生管理的重要規章,涉及學生的權利與義務、學籍管理、校園秩序與課外活動、獎勵與處分、學生申訴等諸多方面。也就是說,此次修訂將影響3000多萬在校大學生。
不管是高考生,還是在讀大學生,這些規定,你得看仔細啦。
可以申請休學去創業
與之前相比,新《規定》明確提出,新生入學時開展創新創業,可申請保留入學資格,入學后開始創業,則可以申請休學。對休學創業的學生,可單獨規定最長學習年限。用這一系列的誠意措施支持大學生創業。
彈性學制:健全休學創業的彈性學制,放寬學生學習年限,允許學生分段完成學業。新生可以申請保留入學資格開展創新創業實踐,入學后也可以申請休學開展創業。
轉專業:規定創新實踐、休學創業的學生,經個人申請學校批準,可以轉入相關專業學習,降低學生創業的機會成本,讓學生在自主創業方面有更大的選擇空間。
折算學分:規定參加創新創業等活動以及發表論文、獲得專利授權等與專業學習、學業要求相關的經歷、成果,可以折算為學分,計入學業成績。
學校助力:鼓勵學校建立創新創業檔案、設置創新創業學分,加強學生的創新創業教育。
支持學生輔修其他專業
《規定》在學習方面更加突出學生的主體地位,特別支持大學生在修主專業的同時輔修其他專業的,畢竟這是一個多元化的時代!
首先,支持學生主修專業以外輔修校內其他專業或者選修其他專業課程、跨校修讀課程和參加開放式網絡課程學習,激發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和自主性。
其次,鼓勵學校開展社會實踐、創新創業、在線課程的學習認證和學分認定制度建設,不斷創新校內、校外課程共享模式,暢通學習成果轉移轉化渠道。也就是這些項目如果你參與,也都是有可能算作學分的。
再次,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所修課程及所獲得學分,在學生因休學、退學、取消學籍、開除學籍等情況中斷學業時,其在校學習已獲得的學分可以予以保留,在復學或重新入學情況下,允許承認已修讀課程的學分。
冒名頂替上大學審查更嚴
大學生冒名頂替他人入學,這種現象會越來越少,因為《規定》從制度、操作上減少和杜絕了冒名頂替、弄虛作假獲得入學資格的可能性。《規定》增加了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的要求,同時對入學復查的程序進行了更為具體嚴格的規定。
特別是入學復查,明確了內容、操作方法,要求學生入學后,學校應當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復查。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應當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學校應當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有這些不好想法的人,還是速速打消你的念頭吧!
處分設置6到12個月期限
校園就是一個小社會,《規定》賦予了學校辦學自主權,給了它依法辦學、依規辦學的一個依據。對學生處分的情形和程序做了補充和完善。
學位論文、公開發表的研究成果存在抄襲、篡改、偽造等學術不端行為,情節嚴重的,或者代寫論文、買賣論文的,學校可以開除。對學生作出取消入學資格、取消學籍、退學、開除學籍或者其他涉及學生重大利益的處理或者處分決定的,應當提交校長辦公會或者校長授權的專門會議研究決定,并應當事先進行合法性審查。
除開除學籍處分以外,給予學生處分一般應當設置6到12個月期限,到期按學校規定程序予以解除。解除處分后,學生獲得表彰、獎勵及其他權益,不再受原處分的影響。
[聲音]
大學生們很激動
學習和創業,不再是魚和熊掌
2月17日,看到《規定》大力鼓勵創業,不少在校生直呼要當“主人翁”,畢業生則調侃自己“出生太早”。
小周是浙江財經大學2014屆工商管理專業的畢業生,看到《規定》既激動又感嘆,“大學四年,我創業四次,一邊創業一邊兼顧學習,時間被排得滿滿當當,幾乎透不過氣。《規定》采取彈性學制,太適合我這樣的學生,可惜我要畢業了,沾不上光了。”
創業是小周一直以來的夢想,雖然中間磕磕絆絆,但在不斷總結中進行一次次新的嘗試,收獲頗多。如今,他和朋友在下沙籌辦一家專注于服務大學生創業的公司,用自己的資源和想法幫助學弟、學妹創業。
“之前學校也有相關規定,可以和相鄰的其他學校相互交換課堂學習,但整個程序很麻煩,名額也不多。”人文專業的大二學生小陳說,“我大一進校時,就想轉專業,但學校并沒有我想轉的專業,如今《規定》可以申請跨校輔修專業,為我們打通了學科需求。”
互聯網的時代,網課是大學生們獲取知識的重要方式,可由于網課沒有納入學校的學分認定系統,所以一直受到冷落。
“一邊準備考研,一邊課業繁重,如果學校認可網課學習,那真可以節省不少時間。”金融專業的小李和室友們看到新《規定》興奮極了,“可以提高學習效率。”
浙江工商大學教務處處長厲小軍認為,修訂后的《規定》突出學生學習、生活等在校行為的諸多關鍵環節,關注立德樹人的根本要求,體現學生為本的辦學理念。
“更加注重保護學生的權益,規范對學生的處分程序,健全學籍管理、轉專業、轉學等的制度規范。”厲小軍說,《規定》鼓勵和支持學生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對學生處分只是一種手段,而不是教育的最終目的。”
責任編輯:張磊 [網站糾錯]相關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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