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臺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18條”
浙江出臺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18條”
2017年06月10日 14:32:08 瀏覽量: 來源:浙江在線 作者:魏奮
浙江省人力社保廳近日召開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政策發布會,推出“18條新政”。
新政規定,在校大學生和畢業5年以內高校畢業生初次創辦企業的,經認定可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重點支持高校畢業生從事養老、家政服務和現代農業企業,對初次創辦養老、家政服務和現代農業企業的,前3年分別給予企業5萬元、3萬元和2萬元的補貼。
針對大學生校內創業工商登記難的問題,明確大學生在校內創辦市場主體的,可憑校方或創業園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進行工商登記注冊。另外,允許大學生在未清償其他貸款的情況下,也能申請創業擔保貸款。
大學生創業企業有好項目,政府還會幫忙投資。
新政策還規定,大學生到農村基層急需緊缺專業(行業)就業的,可給予安家補貼,具體條件和補貼標準由各地結合實際確定。
對到省內加快發展地區縣及以下基層單位工作的高校畢業生,新錄用為公務員的,試用期工資可直接按試用期滿后工資確定,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的級別工資高定一檔;招聘為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可提前轉正定級,轉正定級時的薪級工資高定一級。
另外,畢業2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到中小微企業就業,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且工資低于當地上年度全社會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可給予就業補貼;畢業5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到養老、家政服務和現代農業企業就業,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給予每年1萬元的就業補貼。這兩項補貼期限均不超過3年。
為提升大學生就業創業能力,浙江還開展優秀創業者能力提升培訓,補貼標準最高為每年每人1萬元。
企業新招用畢業2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自招用起6個月內開展崗前技能培訓的,按規定給予企業培訓補貼,其中,小微企業補貼標準可上浮20%。
省級機關單位和杭州、寧波市級機關單位招考或遴選公務員,除專業性比較強的緊缺和特殊職位外,都要求面向“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人員。其他各市市級機關單位,招錄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人員的比例應占本級總招錄計劃數的50%以上。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前沒有工作經歷的人員,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在參加機關事業單位考錄(招聘)、到各類企業就業、自主創業、落戶、升學等方面,可以同等享受應屆高校畢業生的相關政策。
責任編輯:安佳璐 [網站糾錯]相關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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