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尊重意愿 進城農民在農村權益受保護
財政部:尊重意愿 進城農民在農村權益受保護
2016年08月08日 10:50:32 來源:澎湃 作者:李麗輝

財政部負責人表示,《關于實施支持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財政政策的通知》提出的政策措施,并非財政補助政策的簡單疊加,而是全方位的系統重構。
日前,國務院印發《關于實施支持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財政政策的通知》,進一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要決策部署,建立健全支持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財政政策體系。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財政有哪些具體的支持政策?農民工在城里“扎根”,還有哪些難題需要解決?就社會關注的相關熱點問題,財政部負責人接受了本報獨家專訪。
擴大覆蓋:基本公共服務“隨人走”,將持居住證人口納入保障范圍
“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是推進新型城鎮化的首要任務,也是破解城鄉二元結構的根本途徑?!必斦控撠熑吮硎?,通知提出的十條政策措施,并非幾項財政補助政策的簡單疊加,而是全方位的系統重構。
農民工進城“扎根”難,一個很大的問題是公共服務與人口流動 “兩張皮”。我國有兩億多進城務工人員和其他常住人口,還沒有完全享受到與當地城市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務和市民權利,這在一定程度上與財政支持保障不健全有關。讓進城農民與市民一樣,享受同等的義務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務,是推進新型城鎮化的關鍵。
通知明確,創新機制、擴大覆蓋,將持有居住證人口納入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基本養老、就業服務等基本公共服務保障范圍,使其逐步享受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務,并創造條件加快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對常住人口的全覆蓋。
在義務教育方面,保障農業轉移人口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權利,逐步完善并落實中等職業教育免學雜費和普惠性學前教育的政策。中央和省級財政部門將按在校學生人數及相關標準分配資金,實現“兩免一補”資金和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資金隨學生流動可攜帶。
在基本醫療方面,加快落實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和異地就醫結算辦法,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農業轉移人口選擇參加城鎮居民醫保的,各級財政按照參保城鎮居民同樣標準給予補助。
在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加快實施統一規范的城鄉社會保障制度,做好城鄉社會保障制度銜接等工作。中央和省級財政部門在安排就業專項資金時,要充分考慮農業轉移人口就業問題,支持和引導地方政府為農業轉移人口提供免費的公共就業服務,讓他們在常住地按規定享受相應的就業創業扶持政策。
“人到哪里基本公共服務就跟到哪里,這樣公共資源配置更合理,不但解決了農民工進城扎根的現實困難,也為人的自由流動奠定制度基礎,對經濟社會可持續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這位負責人強調。
消除顧慮:充分尊重農民意愿和自主定居權利,維護其在農村的相關權益
不少農民進城務工之后,既想過上城里人的“好日子”,卻又不愿意輕易放棄農民的身份。一來擔心城市生活成本相對較高,雖然有了基本公共服務提供保障,但對能不能在城里安居樂業、順利實現市民化心里還是沒有底;二來怕成為市民后,會失去在農村的原有權益。
“新型城鎮化核心是人的城鎮化,不僅是經濟發展的重要動力,更是一項重要的民生工程。必須要堅持以人為本,充分考慮農民的意愿和訴求。”這位負責人強調,加快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必須充分尊重農民意愿和自主定居權利,不能采取硬性措施或“一刀切”要求,更不是要進城落戶農民放棄在農村的相關權益。
為了消除農民工進城落戶的顧慮,通知明確,地方政府不得強行要求進城落戶農民轉讓其在農村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或將其作為進城落戶條件;要通過健全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逐步建立進城落戶農民在農村的相關權益退出機制,為進城落戶農民在農村合法權益的流轉創造條件,實現其權益的保值增值。
在確保進城農民合法利益的同時,還要增強城市承載能力,讓他們“進得來、留得住”。
責任編輯:張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