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13家互聯網募捐平臺經官方認定
將互聯網募捐平臺放在陽光下曬曬
將互聯網募捐平臺放在陽光下曬曬
2016年09月06日 15:48:14 來源:光明日報 作者:任歡 田婧
日前,民政部組織開展了首批慈善組織互聯網募捐信息平臺(以下簡稱互聯網募捐平臺)遴選工作。經專家委員會評審,并向社會公示后,騰訊公益網絡募捐平臺、新浪微公益、公益寶、淘寶公益、京東公益互聯網募捐信息平臺等,成為官方認定的首批13家互聯網募捐平臺。
官方對互聯網募捐平臺認定有何積極影響?互聯網募捐行為如何規范起步?就此類問題,記者采訪了有關人士。
了解政府怎么說
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副局長安寧表示:“首批互聯網募捐平臺的認定對企業來說不僅是光環,也是緊箍咒,這要求企業遵守《慈善法》和相關規章制度,遵守行業標準和基礎規范,尊重民意和公眾監督。信息平臺要嚴格按照《慈善法》的規定,為取得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提供公平、公正的信息服務,自覺接受后續動態管理、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
“中國的慈善事業剛剛起步,有個別行走在慈善‘邊緣’的機構打著‘慈善’的名頭撈錢,這種行為很惡劣。下一步,民政部將建設慈善組織信息發布平臺,做好信息公開工作,同時通過“兩隨機、一檢查”的方式,對平臺進行隨機檢查和抽查。同時,要進一步發動社會監督,并建立公眾投訴郵箱。只有通過強有力的硬性指標,才能確保所有的慈善事業能夠在陽光下運作。”安寧說。
專家怎么看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金錦萍表示,《慈善法》第23條所規定的慈善信息發布平臺,旨在為廣大捐贈者甄別募捐信息之真偽提供一個相對統一的平臺,遏制網絡騙捐行為。互聯網募捐信息平臺(不包括互聯網募捐活動服務平臺)的規范運營,還需要制定相對細化的規則。比如說,要厘清設立與指定互聯網募捐信息平臺的規范標準、互聯網募捐信息發布平臺的義務和責任等。
“對此次官方認定的互聯網募捐信息平臺而言,民政部需要盡到必要的審查義務,包括審查慈善組織的真實性、是否具有公開募捐的資格等;對互聯網募捐活動服務平臺來說,其審查義務主要是根據慈善組織提供的線索,在慈善募捐信息平臺上予以查證所要開展的募捐活動,是否已經在信息平臺上發布且內容是否符合即可。”金錦萍說。
浙江工業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呂鑫表示,互聯網為慈善事業的開展提供了高效的平臺,但同時也為慈善事業的監督帶來挑戰。“本次官方認定所體現的首要意義在于,體現政府整治互聯網慈善的決心。官方認定意味著這些平臺將承擔更多的法律責任,這是因為募捐平臺為募捐者提供了有效的公開募捐渠道,但在此過程中,募捐平臺和具體募捐者形成了某種合作,使得兩者對于募捐的開展和使用都有相應的責任。”
企業將會怎么做
作為此次官方認定的首批13家互聯網募捐平臺之一,公益寶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公益寶是唯一一個和慈善組織自身的信息化系統、網站、微信相連接的平臺,還可以協助慈善組織聯通銀行慈善監管賬戶、用友財務系統。我們也建立了項目管理標準和資金透明信用體系,讓慈善組織首先從自身開始規范管理,合法運作,從而確保了入駐公益寶的項目的規范和及時透明。”
新浪微公益也是此次官方認定的首批13家互聯網募捐平臺之一。新浪微公益運營主管楊光告訴記者,與新浪微公益展開合作的公益基金會,首先必須具備國家認證資格,每年也要年審,并定期公布其財務報告和正常的信息發布。“出現問題的基金會,我們會視其情況嚴重程度選擇處理情況,情節嚴重的向其上級主管部門和監管機構反饋。”
“為保證個人發布信息的真實可靠,新浪微公益會和基金會及專業評估機構共同評估。例如,有人燙傷了,新浪微公益將委托醫院及行業專家評估目標的籌款額度,避免籌款額度超過實際需求。同時,我們還會及時發布相關信息,捐贈清單進行公示并可以回顧,捐贈人于何時捐款、捐款多少等信息都十分透明。保障捐贈人的合法權益。”楊光說。
群眾對此怎么想
日前,民政部調查認定,慈孝特困老人救助基金會存在開展虛假公益項目,超出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開展活動,在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中弄虛作假等違法行為,情節嚴重,民政部依法對該會作出撤銷登記的行政處罰。隨著《慈善法》的正式實施,民政部打擊此類違法違規社會組織的力度進一步加大。
“政府采取種種措施,進一步規范慈善活動中的亂象,有助于保護群眾的善心善意。”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舒銳告訴記者,“與傳統募集相比,網絡募捐有其特有優勢:一方面,能夠讓處于困境的人更為便捷地尋求幫助;另一方面,網絡蘊含的幾何級傳播效應也時常能夠起到集腋成裘、聚沙成塔的效果。本次官方認定,將網絡募捐納入法治監管范疇,會在很大程度上減少騙捐惡行與法律糾紛。”
責任編輯:徐曼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