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新規八大利器助推第三方支付行業健康發展
央行新規八大利器助推第三方支付行業健康發展
2016年10月07日 09:17:2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
“電信詐騙”頻頻登上熱搜榜,這個“十一”,中國人民銀行下發《關于加強支付結算管理 防范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該舉措被稱作為國慶獻禮,也被許多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業內人士評為史上最強舉措。細讀之,《通知》將在八大方面影響整個第三方支付行業,而此次央行祭出“利器”旨在助推第三方支付行業健康發展。
利器一: 同一個人在同一家支付機構只能開立一個Ⅲ類賬戶
為有效遏制買賣賬戶和假冒開戶的行為,12月1日起,非銀行支付機構(以下簡稱支付機構)為個人開立支付賬戶的,同一個人在同一家支付機構只能開立一個Ⅲ類賬戶(全功能支付賬戶)。支付機構應當于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存量支付賬戶清理工作,聯系開戶人確認需保留的賬戶,其余賬戶降低類別管理或予以撤并;開戶人未按規定時間確認的,支付機構應當保留其使用頻率較高和金額較大的賬戶,后續可根據其申請進行變更。
這意味著:一個人只能有一個全功能賬戶,個人可以更好的分類管理自己的賬戶,合理分配賬戶資金和用途,防范資金風險。雖然同一個人在一家支付機構只能開立一個三類賬戶,但是支付限額和筆數可以由支付機構和客戶自行約定,并不會影響正常支付業務。
利器二:買賣支付賬戶、冒名開戶面臨嚴重處罰
根據新規,買賣賬戶、假冒開戶的將面臨嚴重處罰:5年內停止其銀行賬戶非柜面業務、支付賬戶所有業務,3年內不得為其新開立賬戶。同時,人民銀行還將上述單位和個人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并向社會公布。
這意味著: 此項政策的出臺能有效遏制買賣賬戶、假冒開戶的非法活動。該措施將限制違規單位和個人新開賬戶,限制其支付便利性,大大增加違規成本,將對不法分子起到強有力的威懾作用。
利器三:暫停涉案賬戶開戶人名下所有賬戶的業務
根據新規,涉案賬戶——對于不法分子用于開展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的作案銀行賬戶和支付賬戶,經設區的市級及以上公安機關認定并納入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交易風險事件管理平臺“涉案賬戶”名單的賬戶。
對涉案賬戶的管理要求:
1、支付機構中止該賬戶所有業務;
2、對于涉案賬戶開戶人名下的其他賬戶,銀行和支付機構應當通知開戶人重新核實身份。開戶人未在3日內向支付機構重新核實身份的,支付機構應當對賬戶開戶人名下所有賬戶暫停業務,重新核實身份后,賬戶使用恢復正常。同時,《通知》規定如個人確認被冒名開戶的,向支付機構出具被冒用身份開戶并同意銷戶的聲明后即可銷戶。
這意味著:該項措施一方面能夠及時阻斷不法分子轉移資金,有效遏制不法分子對涉案賬戶已經凍結,又繼續使用其他賬戶實施詐騙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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