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新規10月起實施:微博朋友圈也能作刑案證據
一批新規10月起實施:微博朋友圈也能作刑案證據
2016年10月08日 09:37:53 來源:人民網-法治頻道 作者:
10月1日起,最高法出臺的非刑事司法賠償解釋,首次引入精神損害賠償;微博朋友圈也能作刑案證據;駕考新規開始實行;新版《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開始實施;湖北率先立法防治土壤污染條例……中央到地方,一批法律法規10月1日起實施。
全國
最高法出臺非刑事司法賠償解釋 首次引入精神損害賠償
最高法近日發布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事、行政訴訟中司法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解釋》),該解釋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據介紹,《解釋》將精神損害賠償首次引入非刑事司法賠償領域,完善了國家賠償法精神損害的適用范圍。
涉及個人隱私的裁判文書隱名后公開
8月30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關于人民法院裁判文書上網公開工作相關情況。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劉學文就人民法院裁判文書上網工作的開展情況、《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的修訂情況向媒體作了簡要介紹。“修訂后的文書上網規定”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10月1日起,微博朋友圈也能作刑案證據
為規范電子數據的收集提取和審查判斷,提高刑事案件辦理質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三部門日前聯合制定并下發了《關于辦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審查判斷電子數據若干問題的規定》。該規定將從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駕考新規10月1日起實行
最近,交通運輸部和公安部聯合下發《關于印發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與考試大綱的通知》,發布了新一版的《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與考試大綱》(以下簡稱《大綱》),并從今年10月1日起施行,2012年發布的《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與考試大綱》同時廢止。
新版《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10月1日起實施
記者從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總局獲悉,重新修訂的《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以下簡稱《通則》)將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原2010版《通則》不再執行。據了解,在新的生產許可審查細則修訂出臺前,現有的各類食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繼續有效。
海關現行稽查條例完善 新版條例10月1日起施行
經國務院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稽查條例》即將于今年10月1日起實施。據海關統計,僅1998年至2015年,全國海關對走私進口“洋垃圾”、進口農產品、移動通訊設備等多個重點行業和商品開展了稽查行動,共稽查企業17.19萬家,查發各類走私違法案件2.55萬起,為國家追征補征稅款434.97億元。
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10月起施行
為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規范網絡食品交易行為,保證網絡食品安全,2016年7月13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畢井泉局長簽署第27號令《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該辦法于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史上最嚴”奶粉新政10月1日起實施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布信息,將于今年10月1日起實施的《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管理辦法》及相關配套文件正在征求意見,這兩個配套文件為《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申請材料項目與要求(試行)(征求意見稿)》和《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現場核查要點及判斷原則(試行)(征求意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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