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浙江 全域飄香
法治浙江 全域飄香
2016年11月02日 10:00:36 來源:浙江日報 作者:潘如龍

市民在認真觀看“社會集資?風險與法治”寧波特展。(仇九鼎 攝)
黨的十八大首次將“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確立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之一。我們要從更高起點、更高層次、更高水平上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設。立足當下,查不足、補短板;面向未來,以更飽滿的熱忱和更踏實的舉措,推動法治進步,努力在全面依法治國的征程中繼續走在前列。
最新出爐的《中國法治政府評估報告(2016)》對100個地方政府法治建設水平進行了評估,寧波拔得頭籌,杭州、臺州也分列第三、第十。報告由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編寫,通過9項一級指標、26項二級指標、72項三級指標,全面反映政府的法治建設水平。該結果也肯定了法治浙江建設全面開花、碩果累累、全域飄香。
早在2006年,省委十一屆十次全會作出了建設法治浙江的重大決策,分別從體制改革、依法行政、隊伍建設三方面加強法治政府建設。10年來,浙江“一張藍圖繪到底、一任接著一任干”,取得了豐富的實踐成果,為法治中國的建設提供了鮮活經驗。
作為沿海發達省份,浙江積極開展政府自身改革,強化法治政府建設,促進社會活力釋放,行政體制改革一直走在前列。近年來浙江在國內率先推出以“四張清單一張網”為主要抓手的簡政放權改革,省級部門行政權力從1.23萬項精減到4236項;省級實際執行的行政許可從1266項減少到322項,40多個部門全部實行一站式網上審批。這種清單式和網絡化的“陽光政務”,對于消除權力尋租空間、激發市場活力、打造最優發展環境,具有不可估量的重大意義。
一以貫之的法治浙江建設,使法治思維、法治方式深深地融入依法行政的方方面面。“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中心工作更是深化法治浙江建設的大平臺、試驗田、試金石和活教材。完善的法律制度和配套政策,通過嚴格執法,依法拆除違法建筑,使“三改一拆”工作順利推進,干部群眾法治意識進一步增強。《浙江省綜合治水工作規定》為依法治水提供了立法保障,使“五水共治”工作一開始就在法治軌道上進行,確保了治水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規范化。
政府法治建設,關鍵在于提高領導干部的法治素養。浙江對此高度重視,領導干部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在全國率先組織省管領導干部統一法律知識考試;率先實施領導干部下訪律師隨同制度;率先出臺法治政府建設省級標準;率先發布縣域法治指數。在實踐中探索出黨委理論中心組學法、領導班子會前學法、干部考核述法等學法用法舉措,促進領導干部樹立正確的法治觀念,自覺依照法律規定行使權力。
值得注意的是,評估報告9個一級指標的得分率存在較大差異,其中“行政執法”“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兩項相對薄弱。因此要加強監督與問責,提高行政執法效能。此外,曬出“四張清單”相對容易,難的是在現實中執行到位,這需要加大政府部門的執行力。清單本身也并非一勞永逸,權力清單要“瘦身”、責任清單要“強身”。未來法治浙江建設還要進一步深化改革,完善配套制度,補齊改革落地這一制度供給短板。
黨的十八大首次將“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確立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之一。法治浙江的建設任重道遠,必須認真貫徹執行《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我們要從更高起點、更高層次、更高水平上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設。繼續弘揚法治精神、凝聚法治力量、高舉法治旗幟,以具有浙江特色的法治文明,為實現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提供有力保障。立足當下,查不足、補短板;面向未來,以更飽滿的熱忱和更踏實的舉措,推動法治進步,努力在全面依法治國的征程中繼續走在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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