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國空氣質量發布
2016年全國空氣質量發布
2017年01月21日 14:25:09 來源:光明日報 作者:張蕾
20日從環境保護部例行新聞發布會獲悉,2016年全國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中,舟山、麗水、福州等84個城市空氣質量達標(好于國家二級標準),占24.9%;優良天數比例為78.8%,同比提高2.1個百分點;重污染天數比例為2.6%,同比下降0.6個百分點。第一批實施空氣質量新標準的74個城市中,空氣質量相對較好的前10位城市分別是海口、舟山、惠州、廈門、福州、深圳、麗水、珠海、昆明和臺州市,空氣質量相對較差的前10位城市分別是衡水、石家莊、保定、邢臺、邯鄲、唐山、鄭州、西安、濟南和太原市。
環境保護部環境監測司副司長吳季友強調,我國北方地區冬季污染依然較重。“從監測數據分析,3月份至10月份空氣質量相對較好,重污染天氣多出現在冬季,特別是北方地區進入采暖期后的時段。”
監測表明:2016年,京津冀區域11月15日至12月31日供暖期,PM2.5濃度為135微克/立方米,是非供暖期濃度的2.4倍,僅12月份就發生了5次大范圍空氣重污染過程。吳季友分析指出:“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環境質量同比有所改善,但仍是我國大氣污染最重的區域。其中,區域內河南、北京、河北和山東等北方地區優良天數比例不足60%。京津冀區域優良天數比例為56.8%,比全國平均比例低22.0個百分點;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為9.2%,比全國平均比例高6.6個百分點。”
責任編輯:張東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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