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的答卷——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以來常委會工作述評
春天的答卷——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以來常委會工作述評
2017年02月28日 09:25:50 來源:人民日報 作者:王比學
春去春又回,又是一年盛會期。
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新發展理念,依法行使職權,制定8部法律、檢查6部法律實施情況、對若干重大問題作出決定……
這是一份春天的答卷,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以來,全國人大常委會以擔當的精神、務實的作風,展示了在立法、監督、代表工作等方面取得的新進展、新成效。
立法數量多、分量重、節奏快
梳理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以來的立法脈絡,最鮮明的特征是:數量多、分量重、節奏快。
常委會緊緊抓住事關改革發展穩定的重大立法項目,交出了一份高質量的立法成績單:截至今年2月24日,共制定8部法律;修改27部法律;通過7個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決議;作出1個法律解釋;決定將1件法律草案、3件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草案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
立法成績單中老百姓最關注的是民法典的編纂。這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重要立法任務,是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重大舉措,也是衡量一個國家法治水平的重要標志。為了這部法典,常委會先后3次審議民法總則草案,并3次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張德江委員長、李建國副委員長還分別帶隊在北京、四川、上海、寧夏召開座談會,深入開展立法調研,廣泛聽取人大代表、專家學者的意見建議。
法律專家這樣比喻,“憲法是萬法之父,民法是萬法之母”。民法的精細程度,代表和反映了一個國家法律制度健全的程度。大到法律草案的原則,小到具體年齡的設定,一次次的審議,一字字的修改,一遍遍的打磨,無不體現著人大常委會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無不體現著對這部重要法典的尊重。所有的付出,都是為了努力編纂出一部體例科學、結構嚴謹、規范合理、具有中國特色、體現時代精神的民法典。目前,這部法律草案將進入即將召開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議程,由全體人大代表進行審議。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文化立法工作,十八屆四中全會把加強文化立法作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一項重要任務。一年間,文化、社會、生態等領域立法也是可圈可點。審議通過的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電影產業促進法等開拓性的立法項目,彌補了文化領域立法的短板,充分體現了一個大國的文化自信;中醫藥法,通過制度設計為中醫藥的發展保駕護航,推進健康中國建設;環境保護稅法,落實黨中央提出的稅收法定原則,進一步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這一年,不僅立法數量多、分量重,同時節奏也快。
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研究室主任梁鷹介紹,不少立法在很短的時間內需完成立項、調研、征求意見、請示匯報、制度設計,走完立法程序,直至出臺。不可能像過去那樣十年磨一劍,甚至二十年磨一劍。這些短平快的立法項目,或是為了應對重大局勢的變化,或是為了解決重大時期出現的重大問題,或是為改革提供法治保障,等等。
立法作為國家重要的政治活動,必須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持從政治上把握、在大局下行動,確保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副主任岳仲明談起網絡安全法的制定體會深切,“我們按照中央要求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部署,潛心研究、深入探討、仔細推敲、反復比較、認真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的總體國家安全觀,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逐條逐款地打磨草案條文,竭力將至關重要的頂層設計制度設計好、把握好,充分展現出立法人甘于奉獻、嚴謹負責的工匠精神。”
除了立法,全國人大常委會還對國家一些重要問題及時作出回應。及時妥善處理遼寧拉票賄選案的有關問題、依法對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作出解釋、作出關于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這3個“大動作”充分展示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大事要事上旗幟鮮明、敢于擔當、措施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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