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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議:進一步規范和發展民間應急救援力量
代表建議:進一步規范和發展民間應急救援力量
2017年03月08日 16:55:39 來源:浙江在線 作者:董潔 王索妮
藍天救援隊、民安救援會、公羊會公益救援促進會、公狼應急救援隊、海鷹救援大隊……這些形形色色的名字背后,是火熱的愛心。這些民間草根救援隊,近年來火速馳援麗水里東大救援、遂昌蘇村山體滑坡搜救現場等,配合救援指揮部開展了卓有成效的救援,用無私和愛撐起生命希望。
在全國人大代表、浙江省僑聯副主席、浙江省僑商會常務副會長陳乃科看來,這些志愿者組織有其自身優勢,危機發生時能夠快速反應,已成為應急救援的新生力量和有效補充。但總體上看,他們還處于起步階段,有諸多發展瓶頸,政府主管部門必須采取有效措施,積極引導民間應急救援組織走上健康、良性的發展之路。
陳乃科代表說,缺乏法律保障是制約民間救援志愿者活動開展和志愿者權益保護的主要障礙。目前,我國還沒有志愿者應急救援工作的專門法規,也沒有對志愿者的活動和志愿者組織的管理提出系統的綜合性政策。首先是救援合法性問題,如救援是否專業、救援人員是否具備必要的技能資質,在救援中造成二次傷害、造成財物損壞是否需要賠償等,沒有明確的規定。其次是志愿者權益保護問題。志愿者服務過程中,遇到危險性活動,甚至威脅到志愿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時,如何給予保障和賠償等。再次,應急救援經費短缺、大應急救援理念未形成、志愿者素質良莠不齊等問題,也有待解決。
“扶持民間救援組織的發展,應該是社會救災與應急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标惸丝拼斫ㄗh,首先要完善政策法規,建立志愿者服務法律保障機制。國家層面應盡快出臺相關法規和指導意見,使志愿應急救援工作有法可依,明確志愿者應急救援隊伍的性質、地位宗旨、組織形式、管理體制、經費來源、人員保障、權利義務以及救援的合法性問題等,扶持志愿者隊伍發展。志愿者權益要有法律保障,如明確人身保險購買、撫恤金支付等主體,完善志愿者權利救濟制度。
其次,要落實經費保障,奠定志愿者隊伍發展物質基礎。陳乃科建議,政府適當予以補助。可以成立專項基金的形式專庫管理,納入到社會保障體系;采取政府購置救災裝備提供給社會力量用于日常訓練、緊急救援等方式,實現救災裝備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分離;通過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方式,既補貼救援隊伍活動過程中的資金缺口,又提高其專業水平與服務能力。
同時,陳乃科代表建議,完善統籌協調,形成志愿者隊伍大應急救援理念。建設網絡信息平臺和志愿者隊伍數據庫,按照專業、特長分類,完善志愿者登記注冊制度。根據災害風險分布及災害救援的不同階段,針對性布局、建設與調度應急志愿者力量。充分保障政府與志愿者組織之間的分工協調及各種救助力量之間的有效銜接,形成優勢互補。
“各地還要對志愿者隊伍開展救援培訓和演練,提升志愿者服務應急救援水平。”陳乃科建議,要加強政府引導,保障志愿者救援體系有序發展。政府應急救援部門要建立與民間救援組織的長期聯系,形成政府應急隊伍和民間救援組織分工合作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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