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教育新法:新突破何在?
民辦教育新法:新突破何在?
2016年11月06日 18:14:52 瀏覽量: 來源:人民網 作者:王文源
歷經數年的民辦教育修法,終于塵埃落定。盡管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業內外對于《民辦教育促進法》修正案草案三次審議稿仍然討論熱烈,存有一些不同聲音。誠然,這次修法沒有解決所有的問題,沒有也不可能滿足各方所有的期待。但是,我們不可以忽視本次修法所展示的突破與進步。首先,以下三點不可以否定,也毋庸置疑。
第一,這次修法體現了廣泛參與、深入調研和傾聽到了各方面各種聲音。從啟動修法到完成修法,歷時近五年,立法機關、政府機構、研究院所、相關組織和廣大民辦學校,廣泛參與。有關部門開展了大量的調研和專題研究,草案幾上幾下,不斷修訂與完善。
第二,這次修法與原立法的目的一脈相承。這次修法就是為了進一步完善我國民辦教育的頂層制度設計、著力突破長期制約民辦教育發展的瓶頸或模糊問題、更好地落實對民辦教育的鼓勵扶持政策、進一步吸引民間資金投入教育、有力促進各級各類民辦學校加快實現優質特色的高水平發展。
第三,新法明確了我國民辦教育堅定地走有中國特色的非營利性與營利性分類管理的發展道路,允許開辦營利性學校的同時,更加鼓勵支持舉辦非營利性學校,并旗幟鮮明地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和教育公益性基本方向。
從新修訂的民辦教育促進法相關內容看,以下五個方面實現了新的重要突破,體現了促進的精神、改革的勇氣和進一步開放的新思維,也可以預見和期待新法對我國民辦教育未來發展的長期利好促進作用。
(一)實現了由全面禁止開辦營利性學校到大部分領域允許開辦營利性民辦學校的轉變。2015年12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頒布實施《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修正案之前,我國法律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舉辦營利性學校。民辦教育促進法修訂之前,我國16萬余所各級各類民辦學校,以及數萬計的教育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設立的民辦培訓教育機構,全部屬于非營利性學校。本次民辦教育新法放開了義務教育階段以外的其他各級各類教育領域開辦營利性學校的限定。也就是,新法實施后,非學歷培訓教育、學前教育、高中階段教育、高等教育等領域均可以設立營利性的學校,這項改革著實邁出了一大步。
(二)落實了非營利性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平等的用地優惠政策。原民辦教育促進法對于民辦學校用地規定:“新建、擴建民辦學校,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公益事業用地及建設的有關規定給予優惠。”這種規定比較模糊,導致實踐操作中比較彈性。新法規定,新建、擴建非營利性民辦學校,人民政府應當按照與公辦學校同等的政策以劃撥等方式給予用地優惠。這一優惠規定,明確具體,體現了平等政策,沒有彈性的空間。雖然營利性學校的用地政策沒有采納“也應與公辦學校同等待遇”的聲音,但是在用地優惠政策上,采取營利性組織與非營利組織有區別的政策,也應無可厚非。
責任編輯:林庭宇 [網站糾錯]相關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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