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官員瘋狂斂財12年:資產上億,平均每天收2萬多元
西安一官員瘋狂斂財12年:資產上億,平均每天收2萬多元
2016年12月22日 07:37:03 瀏覽量: 來源:華商報 作者:郭魂強
1、開發商想拿項目沒給辦,白收80萬元
檢方指控:2007 年至2014 年,楊殿鐘37 次收受陜西飛鴻實業有限公司等企業實際控制人駱某賄賂人民幣1870萬元、“江詩丹頓”牌手表1 只(經鑒定價值19.21 萬元),并利用職務之便,在開發“華城國際”項目工程等事項上為駱謀取利益。
法院查明:2006 年5 月,楊殿鐘與其妻史某等人在廈門旅游期間,接受駱某招待。之后,其利用擔任西安市委秘書長、市直屬機關工委書記職務便利,接受駱某請托,為其實際控制的公司在違法建筑不被拆除中提供幫助,并為其公司所開發的華城國際、北石橋村等城改項目、拆除加油站及向西安某管委會催要欠款提供幫助。
楊殿鐘第一次收受駱某30 萬元,是2007 年初,到最后一次2014 年中秋節收受的50 萬元(注:兩個月后的11 月15 日楊被立案查處),37 次受賄均在楊殿鐘家中;基本上都是春節、中秋節,以及楊殿鐘11月的生日,而過生日每次受賄都是50萬元。
為什么駱某會如此下血本巴結楊殿鐘呢?駱某交代,送錢是感謝楊殿鐘的幫助,同時也是為了加深感情,在以后的項目上可以尋求幫助。他記得第10 次送的是從香港買回的“江詩丹頓”牌手表,楊殿鐘表現出對手表沒有多少興趣,感覺不太滿意,但駱某為了進一步加深感情,還是送給了他,希望在以后的項目中得到更多的幫助。
第23 次送錢是2011 年6 月,駱某為了取得大寨村城改項目,送了80 萬元,楊當場說此項目已經答應讓張某做,不好更改。駱某看出楊殿鐘態度比較堅決,便當場表態不參與該項目。駱某認為,雖然大寨村城改項目沒有做成,但多年來楊殿鐘對他幫助比較大,要維持這種關系,就應該繼續給其送錢。
最后一次即第37次送錢,是2014年中秋節前,為了請楊殿鐘在以后的項目中繼續提供幫助,在其家中送了50萬元。
2014年11月15日,因涉嫌嚴重違紀,楊殿鐘被陜西省紀委立案調查;上述駱某的所有項目共涉及各級政府官員17人之多。
駱某認為,楊殿鐘是他在西安認識的最大的一位領導,也算是自己在西安的一個靠山,在地方有很大的話語權,他們公司因為有楊殿鐘的關系,辦事都非常順利,沒有人為難他們。
2、妻子牽線結識的老板,用茶葉盒送20塊金條
檢方指控:2009 年至2013 年,楊殿鐘7 次收受西安天浩置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某人民幣500 萬元、黃金15 千克,并利用職務之便,在某縣電廠項目等事項上為郭謀取利益。
法院查明:2006 年5 月,楊殿鐘經妻子史某介紹認識郭某后,利用擔任西安市委秘書長、市直機關工委書記職務便利,接受郭某的請托,為其實際控制的公司在與某縣熱電廠合作開發房地產項目、上元郡項目、東韋村開發等項目中提供幫助,郭某先后7 次共送給楊殿鐘500萬元、黃金15千克。
2009 年9 月,郭某到楊殿鐘家中說某縣房地產項目出了問題,希望該縣電廠繼續與其合作,楊殿鐘當場答應,臨走時他將裝有50 萬元的黑色紙袋送給了楊殿鐘。過了一段時間,楊殿鐘回電話說已經給該縣主要領導打過招呼。
2011年11月,該縣電廠找了個開發商參與該項目,為此他又去楊殿鐘家里送了50萬元。在其關照下,該縣主要領導協調了此事,隨后談判時該縣電廠同意讓其繼續開發該項目。據悉,因為楊殿鐘的關系,該縣主要領導親自安排相關人員給電廠做工作,并要求分管副縣長和公安局加強協調,讓工程順利進行。
2011年初,郭某到楊殿鐘家中給其送了100萬元,希望介紹認識西安某管委會主要領導,以便征地搞開發。幾天后,郭某在飯桌上認識了該管委會領導,該領導答應一定支持郭某。
2012年元旦,郭某又到楊殿鐘家中說征地時釘子戶太多,需要管委會給予支持,并送給楊殿鐘100 萬。半年后,郭某再次到楊殿鐘家里送了200 萬元,希望其幫忙給管委會領導打招呼。幾天后,楊殿鐘電話里說已打過招呼,很快郭某的第一塊土地手續進入辦理階段;2012 年國慶節前,郭某又到楊殿鐘家里,請他再次幫忙打招呼,并送了5千克金條。2013年年初,郭某再次到楊殿鐘家,希望其給管委會領導打招呼,盡快辦好項目二期的土地手續。而他在給楊殿鐘送的茶葉木盒里裝了20 塊金條,每塊500克,共計10千克。
3、約老板去意、俄旅游,辦公室內收美元
檢方指控:2007 年至2014 年,楊殿鐘9 次收受中天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副總裁趙某賄賂人民幣220 萬元、美元5 萬、黃金0.9 千克、玉石1 塊,并利用職務之便在大興新區開發土地等事項為趙謀取利益。
法院查明:2006 年,楊殿鐘與趙某結識并逐漸熟悉。之后,利用擔任西安市委秘書長、市直機關工委書記的職務便利,接受趙某請托,為其在大興新區征地、處理工人打架、交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等事上提供幫助,趙某為感謝楊殿鐘的幫助,先后9次給楊殿鐘送出人民幣220萬元;美元5萬(折合人民幣324222 元);黃金0.9千克,價值人民幣273600元;玉石1 塊,經鑒定價值人民幣5萬元。
趙某說,他認識楊殿鐘后一起吃過幾次飯,公司遇到麻煩事也請楊殿鐘協調過,就這樣慢慢熟悉了。2009 年2月,楊殿鐘約他去巴西、阿根廷考察,他很快答應,入住賓館后送給楊殿鐘2 萬美元。2011年下半年,趙某想參與大興新區開發建設,找到楊殿鐘,希望其給所在區領導說說。幾天后得到楊殿鐘回復,趙某找到區上領導,經談判順利簽訂征地開發協議。事后,他給楊殿鐘送了100萬元。
2012 年11月,楊殿鐘再次約他去意大利、俄羅斯旅游,出發前他在楊殿鐘辦公室送給其3萬美元。
責任編輯:樓昕 [網站糾錯]相關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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