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官員瘋狂斂財12年:資產上億,平均每天收2萬多元
西安一官員瘋狂斂財12年:資產上億,平均每天收2萬多元
2016年12月22日 07:37:03 瀏覽量: 來源:華商報 作者:郭魂強
辦案機關立案前,楊殿鐘之妻上繳全部涉案款物
寶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02 年至2014 年,楊殿鐘利用職務便利,為駱某等12 人謀取利益,收受現金3473.5 萬人民幣;美元26 萬元,折合人民幣1889306 元;港元10 萬元,折合人民幣99490元;黃金21.4千克,折合人民幣8040600 元;手表2 只,折合人民幣422100 元;玉石1 塊,折合人民幣5 萬元;汽車1輛,價值人民幣24萬元。以上財物價值共計人民幣45476496元。
寶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楊殿鐘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構成受賄罪;其財產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特別巨大,本人又不能說明其合法來源,構成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并應予以數罪并罰。
在辦案機關立案前,楊殿鐘之妻史某主動上繳全部涉案款物,可以酌定從輕處罰,楊殿鐘對絕大部分犯罪事實認罪悔罪。但其作案時間長,犯罪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極大,給黨和國家造成特別惡劣影響,依法應從嚴懲處。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之有關規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楊殿鐘范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其個人全部財產;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其個人全部財產。
二、扣押在案的被告人楊殿鐘財物黃金279.47 千克,人民幣476.81 萬元、美元11 萬元、江詩丹頓牌及百達翡麗牌手表各1 只、玉石(童子報平安圖)1 塊,扣減楊殿鐘合法財產5090687.45元后,均系楊殿鐘受賄所得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的差額部分,予以沒收,依法上交國庫,扣減部分作為楊殿鐘個人財產依法予以沒收。
三、被告人楊殿鐘受賄所得本田汽車一輛繼續追繳,予以沒收。華商報記者獲悉,此案宣判后,被告人楊殿鐘認罪悔罪,沒有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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