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前栽了!杭州一環衛站站長挪公款1100余萬元
退休前栽了!杭州一環衛站站長挪公款1100余萬元
2016年12月30日 09:22:17 瀏覽量: 來源:浙江新聞APP 作者:吳勇 江紀宣
虛構多名員工后虛列工資用于套現,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巨額公款進行營利活動。杭州一名環衛站站長被開除黨籍并移送司法機關,貪污300余萬元、挪用公款800余萬元,數額之巨,令人觸目驚心。
2016年6月,杭州市江干區丁蘭街道城市管理辦公室原副主任、杭州市江干區丁蘭街道環衛站原站長何福祥因違反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并涉嫌貪污、挪用公款,被開除黨籍,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在熟人眼中,何福祥有能力、有魄力,也肯吃苦。這樣一個"老大哥",怎么走上了違紀違法的道路呢?
何福祥工作經歷豐富,曾經做過企業總會計,當過廠長,還干過村長和村支書,2002年3月,開始擔任丁橋鎮(現更名為丁蘭街道)環衛站站長。
一直以來,他工作上兢兢業業,用他自己的話說"敢冒風險,知難而進" 然而,在市場經濟沖擊下,面對金錢、欲望和成績,何福祥的心理逐漸失衡,開始出現了做事談價格、工作講條件、服務論報酬的錯誤思想,將手中權力異化為賺錢的工具。
2015年10月,江干區紀委收到了關于何福祥的信訪舉報,反映其存在貪污、挪用公款等違紀違法行為。對此,江干區紀委高度重視,立即就信訪舉報中反映的問題線索,安排專人開展調查核實。通過查閱賬戶、賬單,分析資金走向等,辦案人員發現其涉嫌貪污、挪用公款。隨著調查的進一步深入,何福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頂風違紀,違規經商辦企業,偽造個人檔案,以及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等行為浮出水面。
何福祥的違紀違法問題還要從2007年說起。
由于環衛工人流動性較大,環衛站工資發放對象并不固定。何福祥見其中有空子可鉆,于是,將歪主意打到了環衛工人的工資上。2007年4月,何福祥將新上任的出納范某某單獨叫到辦公室讓其虛構10個員工,虛列工資用于套現。范某某按照何福祥的指示,在制作環衛站工資表時,除真實員工工資表外,編造虛假員工名字制作了假工資表。在發放工資時,范某某把套取的工資現金存入自己個人的銀行卡先行保管,等何福祥要時再交與他。何福祥覺得這個辦法簡單可行,為了套取更多的現金供自己使用,2008年5月,又讓范某某在工資表上增加了6個假名字。
2008年,因實際工作需要,丁橋鎮環衛站出資成立了杭州大強保潔有限公司,何福祥兼任法定代表人、總經理。雖然大強保潔有限公司性質屬國有企業,但何福祥儼然將自己當成了私企老板,經常與其他公司老板吃吃喝喝,所謂聯絡感情,方便辦事。在相互請吃中,與那些出手闊綽的老板相比,何福祥越發覺得自己一年八九萬的收入少得可憐。
2012年1月,何福祥故技重施,指使大強保潔有限公司出納趙某某通過虛構18名員工工資單,以虛列工資開支的方式套取現金。由于何福祥主要在環衛站辦公,每個月趙某某將套取的現金拿出來后裝入信封,打電話通知他。何福祥則開車到公司樓下,由趙某某下樓在公司門口將信封交與何,或者由何到趙某某辦公室拿。

然而,隨著反腐力度不斷加大,何福祥漸漸感到了壓力。2013年5月,何福祥想著自己快退休,為了防止退休前東窗事發,讓范某某、趙某某到年底時停止造假套現。就這樣,2007年到2013年底,何福祥從環衛站貪污了環衛工人工資200余萬元;2012年1月至2013年12月間,從大強保潔有限公司貪污環衛工人工資100余萬元。
雖然,何福祥害怕案發,唯恐被黨紀國法懲處,然而一旦遇到唾手可得的"肥肉",貪欲又起,就想著占為己有。
2014年6月,杭州某連鎖有限公司想租杭州大強保潔有限公司一樓的門面房。何福祥想私吞這筆租金,與杭州某連鎖有限公司工作人員達成一致意見,在房屋租賃合同上直接寫明租金打入大強保潔有限公司出納趙某某個人銀行賬戶。該租金由趙某某先行保管,何福祥則隨時從中取用。于是,趙某某的個人銀行賬戶成為何福祥的小金庫,33萬租金成為了何福祥的私有財產。
此外,何福祥還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800余萬元進行營利活動。同時,還存在違反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的行為。

何福祥虛榮心極強,明知自己是初中文化,卻在個人檔案資料、職工履歷表學歷中填寫為"高中",并虛構了"1971——1974,丁橋中學就讀高中"的內容,同時在年度考核等資料中的學歷也同時填為高中。按他自己的說法,以他這個年齡段,高中學歷說起來好聽一些,偽造檔案就是為了面子上好看一些。
為了充分利用自己在環衛領域的人脈、資源以獲得個人利益,何福祥想到了開公司。于是,2010年10月,何福祥以其個人和高某某的名義,注冊成立杭州永藍綠化有限公司從事營利活動,注冊資金100萬元。根據出資比例,何福祥占60%的股份。2012年3月,何福祥又以其個人及其配偶的名義,注冊成立杭州永蘭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從事經營活動,注冊資金50萬元。何福祥擔任兩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在嚴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反"四風"的持續"高壓"下,何福祥無視紀律,依舊我行我素。 2015年6月6日、7日,帶領丁蘭街道會計徐某某,環衛站辦公室主任沈某某、出納范某某和工作人員趙某某四人赴桐廬縣游玩。至于費用如何處理,何福祥毫不含糊,他覺得既然是組織員工放松放松,那么所有開支自然是由單位報銷。但考慮到中央八項規定后,從中央到地方三令五申嚴禁公款旅游,他心里清楚,直接走財務報銷行不通。于是,他想到了用參加會議的名義,并由丁蘭街道環衛站獨資企業杭州大強保潔有限公司給予報銷,共計報銷住宿費、餐費等3820元。
2016年5月4日,江干區紀委對何福祥采取了組織措施。在一系列鐵證面前,何福祥交待了違紀違法經過。一開始,他仍然覺得"付出與收入就得成正比",這些錢是自己這么多年付出應得的,于是"組織未給,自己取之";并且何福祥還認為這次被查,是命運對自己的不公。經過反復談話教育,何福祥這才逐漸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懺悔道:"對不起家人,愧對組織的信任與培養。"
"當官發財兩條道,當官就不能想著發財,發財就不要當官。如果看到別人發財就眼紅,想著自己為黨為國家努力付出,就想獲得同等的回報,只能使自己陷入貪腐的泥潭,墮入萬劫不復的深淵。"江干區紀委相關負責人表示,何福祥正是因為將自己與周圍的人對比,產生落差,心理失衡,于是千方百計地運用手中的權力得以補償。然而,"伸手就被捉",何福祥即便退休了,仍要受到黨紀與法律的嚴懲。
責任編輯:徐曼麗 [網站糾錯]相關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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