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政策,推動慈善組織參與
完善政策,推動慈善組織參與
訪全國政協(xié)委員、清華大學公益慈善研究院院長王名
2016年10月26日 13:58:23 瀏覽量: 來源:人民政協(xié)網 作者:舒迪
我國當前的扶貧工作已進入攻堅階段,要實現(xiàn)7000萬貧困人口如期步入小康的目標,時間緊、任務重。扶貧離不開慈善的參與,《慈善法》也將扶貧濟困寫進總則,位列六大類慈善活動之首。如何從政策層面進一步充分推動和發(fā)揮慈善事業(yè)在脫貧攻堅戰(zhàn)中的優(yōu)勢與作用,為扶貧開發(fā)“補短板”、“救急難”、“兜底線”?
■記者:在扶貧攻堅的進程中,慈善組織起到了怎么樣的功效與作用?
■王名:慈善組織等社會力量歷來都是扶貧濟困的重要生力軍。
400多年前,當英國通過《濟貧法》明確規(guī)定政府具有濟貧職能的時候,也同時頒布了世界上第一部《慈善法》,鼓勵和支持慈善組織參與扶貧濟困。在國際社會上,扶貧濟困也一直是非政府組織重要的活動領域。
我國改革開放以來,基金會等各類社會公益慈善組織積極參與扶貧開發(fā)事業(yè)。在全國各地的“老少邊窮”地區(qū),許多國內的公益組織正在不懈地開展各種形式的項目和活動。如今已經形成了“希望工程”、“母親水窖”、“幸福工程”、“集善工程”等許多有影響的公益品牌項目,涌現(xiàn)出了如中國扶貧基金會、愛德基金會等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和國際影響力、致力于扶貧開發(fā)事業(yè)的專業(yè)扶貧慈善組織,為我國的扶貧開發(fā)和公益慈善事業(yè)作出了重要貢獻。
■記者:與其他社會力量相比,慈善組織參與扶貧活動的優(yōu)勢在哪里?
■王名:從國際國內經驗看,慈善組織比起政府和其他社會力量,在扶貧活動中主要具有五大優(yōu)勢。一是專業(yè)性強,二是可及性好,三是靈活性大,四是可持續(xù)性高,五是參與性廣。
這五大優(yōu)勢,使得慈善組織在扶貧濟困方面往往更加精準,效率更高,更容易起到拾遺補缺、四兩撥千斤的作用,因而成為社會力量參與精準扶貧的主力軍。
■記者:今年9月正式施行的《慈善法》,為慈善組織參與精準扶貧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這種支持體現(xiàn)在哪些方面?
■王名:《慈善法》明確將扶貧濟困定義為公益慈善活動,將開展扶貧濟困的基金會、社會團體和社會服務機構定義為慈善組織,鼓勵社會各界為扶貧濟困開展慈善捐贈,支持以扶貧濟困為宗旨的各類慈善組織開展公開募捐、慈善信托、慈善服務等活動。并從志愿服務、信息公開、專業(yè)人才培養(yǎng)、稅收減免、金融服務、表彰制度等方面規(guī)定了各項促進措施。
責任編輯:安佳璐 [網站糾錯]相關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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