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頭區創新“全程積分考核”一釘一錘鑄鐵軍
洞頭區創新“全程積分考核”一釘一錘鑄鐵軍
2017年04月13日 14:48:42 瀏覽量: 來源:浙江黨建網 作者:陳來霞
日前,溫州市洞頭區從嚴加強干部隊伍建設,使出連環招、打好組合拳,研究制定了《科(局)級領導干部全程積分考核辦法(試行)》,全力鍛造一支“忠誠、擔當、干凈、為民、激情”的洞頭鐵軍。

實行分類分級考核。《辦法》綜合考慮單位性質、單位規模和事權職能等因素,將全區街道(鄉鎮)、區直單位分6大類,并按干部所在單位類別和干部級別,區分街道(鄉鎮)黨政正職和區直單位主要領導、街道(鄉鎮)其他科級領導干部、區直單位其他科級領導干部、區紀委派駐(出)機構領導干部四類對象,采取年終考核評價和日常積分考核的方式,進行分類分級考核。
突出實績綜合評價。考核評價由單位年度考績評價、區級領導評價、單位主要領導評價以及組織考核評價四部分組成。突出實績考核導向,單位年度績效考核在街道(鄉鎮)黨政正職和區直單位主要領導考核總分中占60%、在其他領導干部中占30%,根據年度單位考績得分賦分。除考績評價分外,區級領導、單位主要領導、組織考核評價采用“A”(100分)、“B”(85分)、“C”(70分)、“D”(55分)定檔量分,基準分為100分,最終按照百分制進行積分量化排名。
推出全程計分項目。將領導干部貫徹執行上級及區委區政府決策部署、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干部群眾評議測評等情況,以加分(扣分)方式量化計入總分。注重考核干部落實中心工作執行力,對重點工作、中心工作受通報表揚或通報批評,相關單位主要領導、分管領導進行加分(扣分);對區政府重大決策事項、重點工作、領導批示件等交辦事項落實不力被通報的,對“辦不了”事項報告制度等執行不力的,相關單位主要領導、分管領導進行扣分。注重考核干部紀律和規矩意識,根據“三嚴三實”“八項規定”“六項禁令”等有關規定,羅列干部思想作風、工作作風、領導作風和生活作風等方面的負面問題,作為扣分項,將干部考核延伸至“八小時”之外。注重考核干部團結協作意識,強化單位主要領導調控力和副職的執行力,設置單位“一把手”對單位副職領導的考核評價,并將“不服從黨委(黨組)決策部署或不執行單位主要領導工作安排,導致工作落實不力的”作為扣分項。
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將全程積分考核結果與年度考核定檔、績效考核獎金發放、干部選拔使用緊密結合。在干部選拔使用時,對綜合排名在所有街道(鄉鎮)黨政正職和區直單位主要領導中列前5%,以及各類別其他科級領導干部中列前5%的干部,予以優先考慮。對綜合排名在所有街道(鄉鎮)黨政正職和區直單位主要領導中列后10%,各類別其他科級領導干部中列后10%的,從中研判確定5%的干部,給予“黃牌”警示和通報,并進行誡勉談話或組織調整;對綜合考核分較低的干部,給予“紅牌”警示,年度考核可以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對連續2年受到黃牌或紅牌警示的干部,給予免職、降職等組織處理。
責任編輯:安佳璐 [網站糾錯]相關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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