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版新消法”的修法故事:問題為導向 精打又細磨
“浙版新消法”的修法故事:問題為導向 精打又細磨
2017年04月21日 08:23:09 瀏覽量: 來源:浙江新聞客戶端 作者:
“含金量”十足
最大程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如果仔細查看“浙版新消法”,你一定會注意到,很多條款中都有數字,比如30天、6個月、8年等,這些數字在消費者維權中的作用非常關鍵。數字的背后,是沉甸甸的“含金量”。
比如在預付式消費中,針對之前消費者投訴較多的經營機構“跑路”問題,“浙版新消法”規定經營者終止經營活動應提前30日發布告示;對全裝修商品房,要求埋設在墻體內的電氣網絡管線、給排水管的保修期限不低于8年;在商品房滲漏的處理上,對商品房的屋面防水以及廚房、衛生間、外墻面的防滲漏,規定的保修期限是8年;對同一區位滲漏的,經營者在與消費者達成一致維修方案之日起6個月內未予修復的,消費者有權要求退房或自行委托維修單位維修,維修費用由經營者承擔……
“這里的6個月,立法過程中我們曾考慮過3個月、1年,但最終定了6個月。這樣既最大程度地保護消費者權益,不把時間拉得太長,另一方面也考慮到季節、氣候環境、檢驗時間等客觀因素。”吳江說。
還有汽車的“三包”問題,對汽車出現問題消費者有權要求“整車更換或者退貨”的情況,“浙版新消法”列舉的情形也比國家規定的要多,比如燃油泄漏、安全裝置失效、車輛自燃等。“作出這樣的規定,主要是考慮兩點:一是汽車屬高消費產品,二是汽車安全問題關系到公共安全。所以,這些規定在立法過程中也都得到了相關行業、部門的認同以及常委會委員們的肯定。這也體現了我們正在推動的供給側改革的要求,作為經營者,有義務為消費者提供更高質量的服務和商品。浙江在這方面更應該走在前列。”
責任編輯:馬美子 [網站糾錯]相關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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