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干部“八小時外”紀律紅線 | 不準在下級單位或者業務往來單位報銷吃喝費用
黨員干部“八小時外”紀律紅線 | 不準在下級單位或者業務往來單位報銷吃喝費用
2025年08月12日 16:43:31 來源: 《黨員干部“八小時外”100條紀律紅線》 作者:
黨員干部的“八小時外”言行,是其黨性觀念的重要體現。現實中,因“八小時外”放松要求而導致的失德失范、違紀違法問題時有發生,教訓深刻。“反腐前沿”轉載刊發相關紀律要求,供廣大黨員干部學習參考,共同筑牢廉潔自律的日常防線。 案例通報 某縣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曾某某將吃喝費用轉嫁給管理服務對象問題。2020年11月9日,曾某某到省生態環境廳匯報工作,晚餐時組織環保行業專家唐某等9人在某酒樓吃喝,消費“帝皇蟹”等高檔菜品,共計花費8748元;11月10日,曾某某為感謝某市原環保局局長王某(因違紀違法已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幫忙聯系赴省生態環境廳匯報工作,晚餐時組織王某及其家人7人在某酒樓吃喝,共計花費5133元。之后,曾某某安排人員將2次餐費在與該局有業務來往的某環保企業報銷。曾某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紀法評述 向下屬單位或者業務往來單位轉嫁吃喝費用,由他人支付報銷吃喝費用,是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不正之風。所謂“轉嫁吃喝費用”,是指黨員干部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將本應由個人支付的吃喝費用,由其所在單位的下屬單位、企業或者管理服務的其他單位、企業支出。中央八項規定頒布以來,層層傳導壓力,各地公款吃喝整體形勢大為好轉,但仍有少數領導干部“吃心不改”,又不愿自掏腰包,便利用職權轉嫁吃喝費用,甚至有些人強行向下屬單位和相關企業“攤派”吃喝費用。這種轉嫁吃喝費用的目的,有的是逃避監督,掩蓋公款大吃大喝,“不吃本級吃下級”。有的是變相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為了掩人耳目,宴會安排不讓老板到場,只讓老板出錢,是“不吃公款吃老板”的變異。這些行為盡管發生在“八小時外”,實質上卻是權力的濫用,甚至涉嫌權錢交易。黨員干部要嚴格遵守黨紀國法,管住吃喝之嘴,切莫挖空心思轉嫁吃喝費用,最終法紀難逃,追悔莫及。 特別提醒 黨員干部“八小時外”要做到公私分明,既不能用本單位的公款支付報銷私人吃喝費用,也不能在下級單位或者業務往來單位轉嫁報銷私人吃喝費用。即使是“八小時內”的公務接待、商務招待也不允許轉嫁接待費用,更不允許借公務接待、商務招待的名義向下級單位轉嫁吃喝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