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記】 “小”事“大”處理
【手記】 “小”事“大”處理
2018年05月10日 08:55:18 來源: 浙江黨建網 作者: 嘉善縣紀委監委駐縣交通局紀檢監察組 許穎
2017年3月的一天,我們紀檢監察組收到群眾來信反映一巡航艇在杭申線嘉善東莊油庫巡航過程中,差點與一貨船發生碰撞的問題。我們立即核實相關情況,通過查看監控視頻,查實是縣港航管理處魏塘基層站孫某在晚上值班期間,帶其朋友私駕巡航艇兜風“飚”艇,因天黑,艇速過快,差點與一貨船發生碰撞。
事情查明后的第二天,港航處的一名領導前來“求情”,他說:“許組長,小孫是我們單位的聘用工,平時工作比較認真,這次也是因為他的朋友一定要坐巡航艇,他礙于面子才會犯錯,是不是對他進行口頭批評教育一下就好了,不要把事情弄大了?”
“嚴禁公車私用是相關規定中明令禁止的行為,公車私用一經查處,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理,公艇私用也是如此。小孫雖是聘用人員,但也是基層一線執法人員,理應堅守崗位,遵守紀律,這條紅線不管聘用工還是在編職工都必須堅守。”我聽清來意之后,立刻嚴肅地回道。
聽完我的話,這位領導臉色有些不太好,嘟囔道:“這么小的事,何必這樣較真?”
我看他還沒有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繼續說:“小孫的問題雖未直接造成重大損失,但公艇私用、值班期間兜風等行為造成了較惡劣的社會影響,不嚴肅處理是對我們整個交通隊伍建設的不負責。不光是小孫,我們對相關領導也要問責。”
“你的意思我明白了,我回去向主要負責同志匯報,認真研究這件事情的處理方式。”聽了我的話,這名領導低下了頭。
2017年4月,縣港航管理處對孫某作出予以辭退的決定,并嚴格落實“一崗雙責”責任,給予其分管領導提醒談話并扣發相應獎金。
通過這件“小事”的處理,我越來越清楚地認識到,從嚴治黨一直在路上,紀檢人的每一次監督都是對黨員、對干部的關愛和挽救,是對大家的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