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雞下蛋”的出納
“借雞下蛋”的出納
2018年10月08日 09:49:29 來源: 浙江黨建網 作者: 本網記者 賈歆琰 通訊員 方鵬航 黃瓊
本案當事人包松芳將公款存于私人賬戶用于理財行為構成了挪用公款罪,但其本人卻沒有這方面的法律認知,甚至以一種圖方便、貪便宜的心態在從事犯罪活動,是活脫脫的“法盲”心理。
“本院判決如下:被告人包松芳挪用公款罪,判處拘役五個月,緩刑十個月……”
隨著砰的一聲槌響,東陽市監察委員會成立后第一例未經留置措施直接移送的事業編制教師挪用公款案當庭宣判。
圖方便,公款私存不以為然
1998年8月,包松芳成為東陽市第二職業技術學校(原名李宅技校)事業編制教師。根據工作安排,2010年8月開始,她到學校下屬國有企業——東陽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學校兼任出納工作。
為了貪圖方便,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期間,包松芳先后將駕校教練員上交的學員培訓費、學生軍訓費共計人民幣144.6萬余元存入其農行私人賬戶。
“我是學校出納,教練收的學費都直接交給我,有些教練交培訓費時直接就把錢轉到我私人的銀行賬戶里,當時覺得這樣挺方便的,卻不知道自己違反了財經紀律和相關法律。”包松芳終于認識到當時的“圖方便”卻讓自己惹上了“大麻煩”。
貪便宜,公款理財心安理得
看著單位的錢閑置在自己賬戶里,包松芳想到了“借雞下蛋”。
為賺取理財收益,她把自己的一張農行卡開通了“天天利滾利”理財功能。2014年1月至2016年6月,包松芳陸續將總計144.6萬余元的駕校學員培訓費和學生軍訓費轉(存)入該卡中,利用其中的132.6萬余元進行自動理財收益。上述公款自動理財的天數為數日至幾十日不等,截至案發,理財收益累計16632.30元。
“當時覺得只要把每筆款項的收入支出搞清楚,就沒問題,因為每筆錢進來到出去也沒幾天時間,就算有點理財收益也沒多少,總感覺這點小便宜占了也沒事。”包松芳到案發才認識到,她所貪的“小便宜”是挪用公款的犯罪行為。
嚴法紀,挪用公款法不容情
“我財務知識缺乏,法律法規意識淡薄,如果以前能多學點財務專業知識,自己絕對不敢做這種違規之事。”包松芳在懺悔錄中反省道。
2017年8月7日,東陽市監察委員會對包松芳予以立案調查,并于11月17日,將包松芳涉嫌挪用公款犯罪問題移送東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2018年2月7日,包松芳因犯挪用公款罪,被東陽市人民法院判處拘役五個月,緩刑十個月;上繳的收益款16632.30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2018年3月21日,東陽市監察委員會給予包松芳降低崗位等級處分(處分期24個月)。
“我在思想認識、法律法規等各個方面都有了深刻認識,今后必將吸取教訓,時常警醒自己。”包松芳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