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留補助款?處分!
截留補助款?處分!
2018年09月06日 09:00:03 來源: 浙江黨建網 作者: 本網記者 王國偉 通訊員 蘇旎
“我不該在村民的補助款上面動歪腦筋,辜負了村民的信任,我接受組織對我的處理。”在談到自己多年截留生態公益林補助款時,龍泉市西街街道牛頭嶺村第六村民小組組長梅小寶懊悔不已。
2017年7月,龍泉市農村基層作風第六巡察組進駐牛頭嶺村,村民關于生態公益林補助款的問題反映強烈,引起了巡察組的注意。經核實,2004年至2015年期間,牛頭嶺村第一、三、六村民小組部分農戶應實際發放公益林補助資金10984元。經商量為方便工作,這筆補助資金都打進了時任第六村民小組組長梅小寶的個人賬戶,一直由梅小寶保管。梅小寶將生態公益林補助款變成了他個人的“小金庫”,只領取了其中3400元分給六組的一些村民,截留、侵吞了包括利息在內的7611.69元補助款。
2017年9月4日,中共龍泉市西街街道黨工委決定給予梅小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提醒:
村民小組長是小組村民的代表,本應服務村民、帶動村民致富。而這個最小“村官”卻背棄了“村民代表為村民”的根本職責理念,心存貪欲、僥幸,將扶貧資金長期霸為私財,時間跨度更是長達12年之久,嚴重侵害了群眾利益。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凡是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都要嚴肅認真對待,凡是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都要堅決糾正。只要有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不管官職“大小”,終將被嚴肅查處。
紀律鏈接: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二十八條
黨組織在紀律審查中發現黨員有刑法規定的行為,雖不涉及犯罪但須追究黨紀責任的,應當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直至開除黨籍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