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微故事】籌資正好5萬元,是不是太巧了?
【巡察微故事】籌資正好5萬元,是不是太巧了?
2020年12月24日 17:21:39 來源: 仙居縣委第四巡察組 作者: 陳淑斌
“如果不是巡察發現,可能我們到現在還沒有認識到習以為常的辦典禮擺酒水會引發這么嚴重后果。作為村干部,今后我一定引以為戒,加強學習。”收到處分決定,仙居縣田市鎮原潘巖坦村黨支部書記李建福如釋重負。
事情要從一張5萬元的憑證說起。
2019年9月,仙居縣委第四巡察組進駐田市鎮開展巡察。翻閱財務臺賬時,潘巖坦村的一張憑證引起了工作人員的注意。
“這里有一張村民籌資建橋的憑證,捐款總額正好是5萬元,是不是太巧了?”工作人員小王在這張憑證上停留許久后發出這樣的疑問。
“確實可疑。一般村里籌資建橋都是幾十元、幾百元的捐,很難湊到整數。另外,這張憑證后面沒有附捐款明細,也是一個疑點。”老張拿過憑證,仔細端詳后,也發現了其中蹊蹺。
隨后,老張和小王約談了經辦的原潘巖坦村委會委員李啟胡。
巡察組首先詢問了大橋建設和村民捐款情況。“2015年我們村里重建潘巖坦大橋,當時因為上級補助資金不夠,所以用自愿贊助形式向村民籌集建橋資金,第二年大橋重建完成,2016年1月我們村還舉辦了隆重的開橋典禮感謝村民們的贊助呢!”講起大橋的成功重建,李啟胡越說越得意。
“既然是自愿贊助,那大家捐款的數額都不一樣吧?”
“是的,有的捐幾百元,有的捐幾十元,家庭收入比較緊的也會捐十幾元,表達自己為村里出份力的心意。”
“開橋典禮肯定花了不少錢吧,這些錢是從哪開支的?”
“其實也是用的大家自己的錢,是從贊助款里開支的。”
“請你看下這張憑證,是不是向村民籌集的5萬元建橋贊助款?”眼看前面的問題鋪墊的差不多了,老張拿出事先準備的憑證。
“是。”李啟胡看過憑證點了點頭。
“前面你說,贊助款都是村民自愿捐的,沒有定額,怎么就這么巧剛剛好5萬元?還有開橋典禮也是從贊助款里開支的,只有5萬元,又要填補建橋資金不足的缺口,又要支付開橋典禮的費用,怎么夠?請你認真回答這兩個問題。”說到關鍵問題上,老王端正坐姿,一改之前的和顏悅色。
面對巡察組突如其來的追問,李啟胡沉默了許久,一改原先的眉飛色舞,面容滿布了愁云:“建橋贊助款確實不只5萬。按習俗,我們這里大橋建成的時候都要舉辦開橋典禮,考慮到香煙、酒水不能入賬報銷,所以村兩委開會討論‘變通’贊助款的保管方式,5萬入賬,其余的贊助款由我保管。”意識到難以自圓其說,李啟胡只好交代了實情。
“香煙、酒水!”老張和小王頓時警覺了起來,“由你保管的贊助款現在存放在哪?”
“這部分贊助款現在就剩下幾千元了,具體開支我都單獨記在了一個賬本上。”
從李啟胡處調取了賬目后,巡察組查驗發現,2015年潘巖坦大橋重建共收到村民贊助款27.46萬元,其中5萬元劃入村集體賬戶,其余22.46萬元一直由李啟胡賬外管理,主要用于開橋典禮的煙酒、請唱戲班、禮品以及村里其他日常禮金開支,五年以來已支出22.09萬元。
為了“延續”以前的陳規陋習,不惜在財務管理上動歪腦筋,將村集體資金賬外管理,用村集體資金辦典禮、擺宴席、送禮品。巡察組第一時間將問題線索作了移交。最終,田市鎮原潘巖坦村黨支部書記李建福、村委會主任李谷建、村監會主任王建華3名干部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