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下發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自查清單
海曙:下發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自查清單
2018年01月29日 15:15:36 來源: 作者: 寧波市海曙區紀委

“林書記,這份‘勿忘’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自查清單派發給你,請你在填寫完《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整套表格后,根據表格上的內容進行自查,確認所有項都能打√后再上交。”近日,寧波市海曙區洞橋鎮黨群副書記林丹楓在填寫《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時收到了鎮紀委派發的“勿忘”自查清單。
日前,海曙區洞橋鎮紀委針對領導干部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中容易出現漏報、瞞報行為的事項制作自查清單,主要涉及領導干部家里有單獨產權證的車庫、儲藏室勿忘,股票、基金、投資型保險逐人逐只填勿忘等3類18種事項。
“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涉及到個人隱私,不方便組建檢查小組開展檢查,而且這些內容自查的效果會更好,因此我們特意將容易出現漏報、瞞報行為的事項梳理出來,制作成更容易對照自查的清單發放給領導干部,督促他們在完成填報后再自查一遍,確保沒有漏報、瞞報的情況,避免領導干部因一時大意導致漏報、瞞報而受處分。”鎮紀委書記龔安君說。
目前,海曙區各單位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工作正在有序開展。從省委組織部下發的《關于做好2018年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的通知》和報告表格看,2018年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一方面在表格和說明上更加細化;另一方面政策要求也進一步嚴格,表格末頁增加了對漏報少報、隱瞞不報或查核發現有其他違規違紀問題等情節的相關紀律規定說明。對此,區紀委各派駐(出)紀檢監察組織紛紛利用黨組會議、專題培訓會、案例通報等形式,對各被監督單位領導干部填報個人有關事項工作進行提醒監督,避免因大意而發生漏報、瞞報行為。
“根據歷年的填報情況,個別領導干部對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認識不足,有的認為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要求填報的內容涉及個人隱私不愿報告,有的思想上不重視錯報漏報現象時有發生。”區紀委相關負責人指出,黨員領導干部必須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兩項法規”的重要意義,自覺接受黨組織的監督和核查。各單位要切實履行好主體責任,加強組織管理,及時指出和糾正報告表中填報不規范現象,決不能有任何應付或僥幸心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