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籌推進融合發展
舟山市“四個三”全面加強特色小鎮黨建工作
舟山市“四個三”全面加強特色小鎮黨建工作
2017年07月10日 09:23:49 來源: 作者: 陳戈
舟山市現有特色小鎮13家,其中省級特色小鎮3家、市級特色小鎮10家。今年以來,按照“經濟發展到哪里,黨建工作就延伸到哪里”的要求,堅持做到黨建工作與特色小鎮建設統籌推進、融合發展,使黨建工作真正成為助推特色小鎮發展的“紅色引擎”。
“三同步”確保黨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同步建立黨建領導機構。健全運行體系,強化對小鎮黨建工作的領導,以特色小鎮指揮部為依托,協調縣(區)、功能區及時建立黨建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特色小鎮范圍內兩新黨建工作。目前全市3個省級特色小鎮分別依托指揮部全部建立黨建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與原有鄉鎮(街道)抓黨建工作的職責區分,理順工作關系。同步配強黨建工作力量。明確在特色小鎮黨建工作領導小組中指定領導同志分管黨建工作;從市、縣(區)、功能區機關選派經驗豐富的黨務工作者進駐指揮部辦公室專(兼)職從事黨建工作,今年全市選派22名退出領導崗位干部、28名優秀轉業干部擔任黨建工作指導員聯系特色小鎮。同步打造區域黨建公共服務平臺。按照“一小鎮一中心”的要求,在推進特色小鎮建設中同步規劃區域性黨群服務中心建設,做到科學規劃、合理布局。比如,遠洋漁業小鎮、禪意小鎮在先期規劃階段,積極與規劃建設單位對接,先期規劃,預留空間,明確在小鎮核心區域建設黨群服務中心;沈家門漁港小鎮黨群服務中心整合區域資源,規劃面積約2500平方米,將黨群服務中心打造成為集溝通聯系、辦事服務、學習教育、黨建展示、文體活動為一體的綜合平臺。同時,建立黨建工作信息平臺,利用黨建QQ群、微信群、黨建APP等信息技術手段實現黨員教育管理和服務工作信息化。
“三舉措”確保黨建工作實現有效覆蓋
摸清黨組織底數。堅持以原有鄉鎮(街道)為主,以特色小鎮為輔,開展調查摸底,準確掌握小鎮區域內兩新黨組織情況,做到發展狀況清、業主身份清、職工人數清、黨員數量清、組織設置清。對新注冊企業,由小鎮對入駐企業實行同步登記黨建情況。目前,省級特色小鎮入駐企業965家,建立黨組織75個,黨員715名。統籌推動“兩個覆蓋”。按照“十個一批”的組建形式,采取“單建”和“聯建”方式,積極創新黨組織設置方式。對沒有黨員的企業,指導建立工青婦等群團組織,做好聯系職工群眾、培養推薦入黨對象等工作,為建立黨組織積極創造條件;對黨員數量較少的微小企業,根據“地域相近、行業相似”原則,指導建立聯合黨組織;對符合單獨建立黨組織條件的企業及時指導幫助組建黨組織,做到應建盡建。抓黨內基本制度落實。始終堅持抓制度落實不放松,主要以“執法為民模范邊防派出所”羅家岙邊防派出所黨支部嚴格組織生活經驗為樣板,推動小鎮“兩學一做”制度化常態化,嚴格“三會一課”、黨性體檢、民主評議等黨內各項基本制度,切實抓好“支部主題黨日”“黨員固定活動日”落實。
“三行動”確保黨組織和黨員實質作用發揮
實施“黨建領航”專項行動。全面融入系列國家戰略落地、剿滅劣V類水等市委“五大會戰”,深入實施“雙強堡壘”“雙強先鋒”行動,開展“護航新區發展”等黨建主題活動,有效發揮小鎮黨建在服務中心、引領發展中的作用。根據省級特色小鎮重要的地理位置和擔負國家、省級重點項目建設使命,通過開展“支部建在項目上、黨旗飄在陣地上、黨員沖在火線上”活動,充分發揮黨支部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實施“黨建+”系列行動。積極開展“黨建+創業、黨建+人才、黨建+服務”等行動,通過開展各類創業創新、資本對接、人才引進等活動,充分發揮黨建政治引領,幫助企業快速落戶、健康發展。比如,遠洋漁業小鎮通過黨組織推動、黨員帶頭、黨群互動,有效發揮了黨組織和黨員在興業公司遷建土地征收、漁人碼頭建設政策處理等過程中的積極作用。實施黨建特色品牌打造行動。以“藍海紅帆”黨建示范點創建為契機,及時將小鎮區域內的兩新黨組織、黨群服務中心納入打造范疇,開展各具特色的黨建品牌打造活動。比如,沈家門漁港小鎮以漁業旅游、海產品貿易及海洋飲食文化為特色,實現黨建文化與“五漁”元素有機融合,打造了以舟山國際水產城商會黨支部、沈家門夜排擋黨支部等為示范點的黨建品牌。
“三機制”確保形成黨建工作合力
探索黨建工作區域協調治理制度。組織特色小鎮內的社區(村)、企事業單位和兩新黨組織建立黨建工作聯席會制度,每季度或根據工作需要,通過召開匯報會、分析會、協調會等形式,共商共議解決特色小鎮黨建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同時,建立市委兩新工委委員單位領導聯系特色小鎮制度,及時了解情況、聽取意見、加強指導??h(區)、功能區也分別建立了聯系制度。探索黨群帶建制度。通過把黨建工作與工會、共青團和婦聯工作相融合,建立“工作共商、組織共建、資源共享、活動公辦、人才共用,骨干共培”的黨群一體化工作體系,促進黨建工作與小鎮發展同頻共振。建立考核激勵機制。明確小鎮考核目標任務,強化信息報送制度,要求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每月按規定時間報送當月重點工作、重點項目進展和黨建工作推進情況,不定期組織督促檢查組,對特色小鎮黨建工作進行專項檢查指導,并將督查結果以簡報形式及時通報各成員單位,強化工作落實。同時,建立述職評議制度,把特色小鎮黨建作為相關縣(區)、功能區及鄉鎮街道“一把手”黨建年度述職重要內容,強化各級書記抓小鎮黨建工作的責任意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