蒼南一居委會 3名主職干部違規組織公款吃喝被追責
蒼南一居委會 3名主職干部違規組織公款吃喝被追責
2017年12月08日 10:05:35 來源: 浙江在線 作者: 見習 謝甜泉 通訊員 湯立宇

鄭陳蓮、王細達、鄭少華等3人處分決定書
浙江在線12月7日訊(浙江在線見習記者 謝甜泉 通訊員 湯立宇)近日,溫州市蒼南縣紀委通報了一起3名村居主職干部在縣、鎮兩級人大代表選舉工作期間違規組織公款吃喝、春節期間違規發放津補貼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時任龍港鎮文衛居黨支部書記鄭陳蓮、居委會主任王細達、居監會主任鄭少華等3人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當時考慮到參與人大代表選舉工作人員很辛苦,所以就請大家吃了頓便飯,但不該同意上酒水并用公款報銷,是自己的紀律意識太淡薄了……”在今年村級組織換屆中已退出黨支部書記崗位的鄭陳蓮,在收到處分決定書時懊悔不已,沒想到晚節不保,退休了還被追究責任。
2016年12月20日上午,龍港鎮文衛居兩委成員與部分群眾共22人入戶開展縣、鎮兩級人大代表選舉工作。當日中午,鄭陳蓮讓鄭少華安排參與選舉的工作人員到龍港鎮某酒店用餐。但就在用餐席間,有一名參與選舉工作的群眾在未事先告知居兩委干部的情況下,外出購買了一箱葡萄酒在供大家飲用,鄭陳蓮、王細達、鄭少華等人見狀后予以默許。事后,該筆違規公款吃喝(含葡萄酒)費用由時任居委會主任的王細達審核,時任居黨支部書記的鄭陳蓮同意,時任居監會主任的鄭少華監督審核通過,在選舉工作經費里列支報銷。

龍港鎮文衛居在村級組織換屆中的選舉公告
在案件調查過程中還發現,龍港鎮文衛居委會曾于2014年、2015年、2017年的春節期間,以發放“年關紅包”名義,違規向居兩委成員、駐居干部等人發放津補貼共計11500元。
2017年9月,龍港鎮紀委給予對違規組織公款吃喝、違規發放津補貼負有主要責任的鄭陳蓮、王細達、鄭少華等3人黨內警告處分,并責成相關人員清退違規領取的津補貼。
“這些受到處理的黨員干部,明知有紀律要求,但仍心存僥幸、我行我素,觸碰紀律底線,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必須嚴肅處理,廣大黨員干部一定要引以為戒、警鐘常鳴。”蒼南縣紀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必須從一件一件小事抓起、一個節點一個節點堅守,對于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的,縣紀委將堅決查處、決不手軟,并一律點名道姓通報曝光,持續警示震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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