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水質斷面污染反彈 浙江約談相關責任河長
部分水質斷面污染反彈 浙江約談相關責任河長
2018年03月22日 10:19:21 來源: 浙江新聞客戶端 作者: 施力維 朱智翔 俞侃
今年1至2月,我省部分國家水十條考核斷面水質未達到年度目標要求,部分省控(市控、縣控、交接)斷面水質反彈,惡化為劣Ⅴ類。3·22世界水日前夕,省治水辦(河長辦)約談了相關縣、鄉、村三級河長20余名,并督促各級河長切實履行職責,鞏固“五水共治”和剿滅劣Ⅴ類水行動成果,確保完成水十條考核年度目標任務。這也是《浙江省河長制規定》頒布后,我省首次約談責任河長。

蓮都區縣級河長(左)被約談
“你擔任本河長后是如何履行監督的?是否知道本河道斷面水質最近呈惡化趨勢?你準備如何處理?”在樂清市蒲岐鎮鎮政府,省治水辦(河長辦)督查組工作人員對蒲岐斷面所在河道的鎮級河長吳朝煜,進行了調查問詢。今年1至2月,樂清虹橋塘河蒲岐省控斷面經檢測水質為劣V類,未達到消劣的目標要求。吳朝煜解釋,此次斷面水質反彈的主要原因是河道沿線道路施工開挖,導致污水管破裂污水外流,造成水質下降,目前管網已經得到修復,最近抽檢水質已經達標。省治水辦(河長辦)工作人員對調查問詢全程做了筆錄。

松陽縣縣級河長被約談(右)
松陽縣縣委副書記、松陰溪河長王立武,因河道水質總磷略微超標,未到達II類水的考核要求也被約談。“第一次作為河長被約談,感到壓力很大,但對我們的污染防治工作是促進。”王立武坦言,經過多年的治理,松陽整體水環境提升明顯,但要達到重點生態功能區的目標,還需要從單一的水污染治理向綜合性的水生態修復轉變。在松陰溪流經的裕溪鄉,王立武和同時被約談的鄉級河長、村級河長對下一步的河道治理計劃做了討論,商談長效管理方案。
除樂清、松陽外,麗水蓮都區、青田縣,溫州瑞安市、永嘉縣等縣(市、區)的相關河長也接受了調查問詢。《浙江省河長制規定》等相關法律規定,河長有接受公眾監督、問詢投訴等義務。根據三級河長職責,此次調查問詢各有側重,對縣(市、區)級河長重點考察是否及時制定責任水域治理和保護方案,解決責任水域出現的問題;對鄉鎮(街道)級河長則關注責任水域治理、保護等具體任務落實情況,對村(社區)級河長重點檢查責任水域日常巡查、保潔情況。

河長在詢問筆錄上簽字
“河長制不是‘冠名制’,而是‘責任田’。”省治水辦(河長辦)副主任葛平安說,“通過調查問詢,督促河長履職,健全治水長效機制。”下一步,我省還將根據水質考核情況,約談杭州、寧波、湖州、嘉興、金華、臺州所轄縣(市、區)河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