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華將調整公積金貸款政策 明確禁貸第三套房
金華將調整公積金貸款政策 明確禁貸第三套房
2018年03月26日 10:11:55 來源: 金華新聞網 作者:
記者3月23日從金華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金華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辦法》(修改稿)已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四屆一次會議審議通過,將于2018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
此次修改,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及實際情況,對貸款范圍、貸款條件、貸款最長期限等進行了部分調整,增加了允許部分提前還貸等新內容,便于購房者貸款操作,有助于減輕購房者的負擔。
推進異地貸款 禁貸第三套房
根據現行辦法,公積金貸款對象為在本市范圍內購建自住住房的省內住房公積金繳存人。這次修改,刪去了“省內”兩字,意味著全國范圍內的公積金繳存人,只要在本市范圍內購房,都可以向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貸款。2015年,住建部首次提出全面推行公積金異地貸款。繳存職工在繳存地以外地區購房,可按購房地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申請貸款。
不過,需要購房人注意的是,這次修改增加了“包括所購建的住房,家庭現有住房不超過二套”的內容。事實上,在實際操作中,近年來對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金華市都是按上級規定不予辦理公積金貸款。這次明文確定下來,或將成為一項長期的政策執行下去。
現房領證申貸 延至一年以內
對貸款的時限條件進行調整,是這次公積金貸款辦法修改最主要的變化之一。
現行辦法規定,借款人申請貸款,購建住房,領取所購建住房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三個月內;或者購買商品住房且所購房屋已結頂,已支付規定比例的首付款。
修改后分為四類貸款情況:購買二手住房、新建商品住房(含經濟適用房、拆遷安置房),頒發所購住房的《不動產權證書》之日起12個月(含)內;購買預售在建商品房,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之日起24個月(含)內,且所購房屋已結頂,已支付規定比例的首付款;建造、翻建住房、領取規劃部門建房批文之日起12個月(含)內;大修住房,取得房屋安全鑒定證明之日起12個月(含)內。
據介紹,這主要是根據我省公積金貸款相關規定進行統一和完善。貸款購買現房,從領證之后3個月內延長到12個月內,期房確定為24個月內。這樣,購房者有充分的時間來選擇和決定貸款與否。
貸款最長30年 男65歲女60歲
對貸款者的年齡要求,金華市現行辦法表述:“貸款期限最長為30年,且不超出法定退休年齡5年”。
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介紹,法定退休年齡情況不一,尤其是女性,有的50歲退休,有的55歲退,實際操作中容易引起麻煩。參照省內杭州、湖州、麗水等地做法,修改后統一規定為“男性不超過65周歲,女性不超過60周歲。”這樣更便于操作。
在以往的公積金貸款中,借款人若想提前償還貸款,只有一種方式,即一次性全部還清。修改后改為“借款人可以提前償還全部或部分貸款。”增加提前部分還貸業務,將有助于減輕借款人經濟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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