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怪小編沒提醒你,這件事千萬別做了!又有人栽了!
別怪小編沒提醒你,這件事千萬別做了!又有人栽了!
2018年09月10日 10:13:50 來源: 反腐前沿公眾號 作者: 反腐前沿
日前,據廣州市公安局通報:9月2日23時許,廣州市公安局荔灣區分局民警鄭某(男,48歲,一級警督,現任該局紀委書記),因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在番禺區南村鎮興業大道被交警部門查獲。

“廣州公安”官方微博截圖
舉杯暢飲是件痛快的事。可對于黨員和公職人員來說,這喝酒要守規矩,喝完酒之后也要守規矩。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和各地均通報了多起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典型問題。



酒駕醉駕的后果有多嚴重,相信所有黨員和公職人員也都看到了。眼看明天就是周末了,小編也再次提醒大家,酒后千萬別開車!

有人會問,黨員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受到處分的依據是什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也給出了答案。

黨章規定,黨員應當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四章規定了對違法犯罪黨員的紀律處分,比如黨員依法受到政務處分、行政處罰,應當追究黨紀責任的,黨組織可以根據生效的政務處分、行政處罰決定認定的事實、性質和情節,經核實后依照規定給予黨紀處分或者組織處理。
黨紀嚴于國法,黨員酒駕觸犯了法律,必然也觸碰了黨紀的紅線。那為什么對酒駕醉駕的處分,有的是黨內警告、黨內嚴重警告等黨紀輕處分,而有的則要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呢?

酒后駕駛機動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二十八條,黨組織在紀律審查中發現黨員有刑法規定的行為,雖不構成犯罪但須追究黨紀責任的,或者有其他違法行為,損害黨、國家和人民利益的,應當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直至開除黨籍處分。
酒后駕駛行為與黨員的身份極不相符,影響了黨的形象,應當給予當事人相應的黨紀處分,但不一定開除黨籍。大多數情況下,酒后駕駛行為屬于一般違紀,可以給予黨內警告、黨內嚴重警告等黨紀輕處分。而醉酒駕駛機動車則構成《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的危險駕駛罪?!吨袊伯a黨章程》第四十條規定:“嚴重違紀、嚴重觸犯刑律的黨員必須開除黨籍?!薄吨袊伯a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處刑法規定的主刑(含宣告緩刑)的”,應當開除黨籍。《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所以,如果達到醉酒駕駛標準,依據上述規定就應當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需要注意的是,對因醉酒駕駛被免予刑事處罰的黨員干部,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三十一條的規定,也應當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監察體制改革后,監督范圍擴大到了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根據監察法的規定,監察機關的監督職責就包括對公職人員模范遵守憲法法律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法的公職人員,監察機關應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等政務處分。

對黨員干部酒駕為何處分這么嚴?
1嚴明黨紀國法,維護公共安全
——黨紀嚴于國法,酒后駕車行為具有高度危險性,在受到法律懲處的同時也要受到紀律的嚴格處分
2捍衛黨章權威,維護黨的形象
——酒后駕車絕不是小事,黨員是有覺悟的先鋒戰士,必須模范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3體現監督常在、震懾常在
——嚴管就是厚愛,不管是黨員干部還是公職人員,都是紀委監委的監督對象,都不能有僥幸心理

延伸閱讀:各地禁酒令
2012年12月,中央出臺八項規定,重拳出擊反“四風”,為禁酒令作出頂層設計。此后,中央又相繼制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處處以“嚴”字當頭,將禁酒提上日程。
在中央禁酒令的基礎上,各地紛紛出臺地方性禁酒令。
吉林省
規定省內公務活動一律不飲酒,接待省外人員按《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執行,不得提供香煙和高檔酒水,不得使用私人會所、高消費餐飲場所。
安徽省
省內公務活動禁止飲酒規定中明確要求,除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資等活動外,省內公務活動一律不得飲用任何人和任何單位提供的酒類或含有酒精的飲料。
黑龍江省
省級領導班子和省直單位在公務接待中一律不允許飲酒,涉及外事接待,招商引資,接待海外華僑華人中的知名人士、港澳臺政要及各界知名人士的公務接待活動,可按標準提供省內地產酒,絕不允許提供高檔酒。
貴州省
出臺四個“一律”,即自2017年9月1日起,全省范圍內的公務活動,一律禁止提供任何酒類,一律不得飲用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的任何酒類,包括私人自帶的酒類,全省范圍內的公務活動,一律禁止公款贈送任何酒類,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日午間,一律不準飲酒。
江蘇省
專門印發公務接待和商務接待有關規定,要求除外事接待按有關規定執行外,全省公務接待和商務接待一律禁止飲酒和含酒精飲料,全省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嚴格禁止使用公款購買各種酒類飲品。
?。ňC合整理自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檢察日報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