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揚鄉土文化 助力鄉村振興
弘揚鄉土文化 助力鄉村振興
2018年12月03日 10:16:09 來源: 浙江在線網站 作者: 省政協港澳臺僑和外事委員會

按照省委開展“大學習大調研大抓落實”活動的部署,在省政協副主席吳晶的帶領下,省政協港澳臺僑和外事委員會組織部分省政協委員就“弘揚鄉土文化,助力鄉村振興”課題,先后到湖州、溫州、麗水等地調研,聽取有關市、縣、鄉鎮關于鄉土文化發展情況介紹以及相關意見建議,考察了當地街道社區、鄉鎮村莊等地方和單位,并就如何看待鄉土文化、弘揚鄉土文化、助力鄉村振興展開探討,集智建言,獻計獻策。
一、基本情況
鄉土文化在我國歷史悠久,源遠流長,內涵豐富。一方水土養育一方人,一方文化熏陶一方人。“義利并重、工商皆本”是浙江的“鄉土文化基因”,讓浙江人傳承了敢為人先、勇立潮頭的創業創新精神。改革開放以來,浙江的快速發展,特別是民營經濟的發展,應該說得益于浙江大地有著深厚的鄉土文化底蘊,孕育出浙江文化,形成浙江精神。比如,“說盡千言萬語、走遍千山萬水、歷經千難萬險、吃盡千辛萬苦”的“四千四萬”精神。這種精神植根于浙江大地、源自于歷史傳承、立足于群眾自發、契合于時代特征;正是浙江人民在長期的鄉村勞作和生產中積累和孕育出來的優秀鄉土文化的生動體現,一直激勵著浙江人民不斷創業創新發展。
近年來,我省各地積極挖掘、弘揚鄉土文化,鄉土文化建設取得了重要進展。城鄉一體化的公共服務體系日漸完善。縣有文化館、圖書館、體育館、青少年文化活動中心,鎮有文化站,村有文化禮堂,基本形成了縣鎮村三級公共文化服務網絡。尤其是以整合、改建或新建等方式打造的特色鮮明的農村文化禮堂,成為一道亮麗的鄉村文化風景線。截至今年9月,全省共建成10000家農村文化禮堂,一些有條件的村設立了村史館、農耕文化館以及特色館等。在特色文化的挖掘和發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民間文史研究等方面都取得了較大成績。各地依托鄉村自然和人文資源稟賦,挖掘與弘揚優秀傳統鄉土文化,在文化禮堂內設立勵志廊、村史廊、榮譽廊,創設開蒙禮、孝老禮等禮儀活動,積極開展紅色文化、農耕文化、孝德文化、戲曲文化、運河文化、漁俗文化等活動。一大批鄉賢回歸故里,積極參與家鄉建設,鄉風文明得以弘揚,敢為人先、勇立潮頭的創業創新精神得以傳承,不斷譜寫發展新篇章。
二、主要問題
一是鄉土文化保護意識淡薄。一些人對傳統鄉土文化了解不夠,保護意識越來越淡薄,忽視了特色文化的重要性,不懂得傳承本地區或者本民族的特色文化,傳統文化正日漸被其他文化所同化。加之在城鎮化進程中存在著重物質、輕文化,重開發、輕保護的功利主義,導致許多傳統鄉土文化長期處于被忽視、被輕視的地位。
二是一些鄉土文化遺產保護不夠。許多鄉土文化遺產就在民眾當中,而民眾沒有直接廣泛參與到保護鄉土文化的行列中來,鄉土文化因為缺乏民眾的積極參與而逐漸衰落。有的村莊在建設中沒有很好保護古建筑;一些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不夠,一些傳統技藝受市場的影響瀕臨失傳。
三是舊習俗有所抬頭。受傳統思想等多重因素影響,一些舊習俗有所抬頭。比如,婚喪嫁娶大操大辦,迷信等陋習屢禁不止,人情消費愈演愈烈,等等。這些不良社會風氣嚴重影響了鄉村精神文明建設,廣大干部群眾對推進“移風易俗”工作呼聲強烈。
四是鄉土文化人才缺乏。從事、研究鄉土文化的專業人才缺乏是普遍現象。縣級以下從事文化工作的干部,大多不是音樂、美術專業學校畢業,傳統文化知識薄弱。鄉土文化搜集、整理、調研和保護工作繁重辛苦,工作流程復雜,相關人員的工作熱情不是很高。
三、建議與對策
弘揚鄉土文化,對于促進鄉村文化建設,激發浙江大地創業創新熱情,加快美麗鄉村建設具有現實意義。
(一)注重基礎,筑牢鄉土文化的根基
提高對鄉土文化保護的認識。正視鄉土文化危機,重塑鄉土文化情感。在美麗鄉村建設中,要通過教育、宣傳等多種形式來提高公眾和全社會對鄉土文化重視程度和傳承保護意識,培養公眾對鄉土文化認同,增強責任意識和保護意識,更好地發揮鄉土文化在新農村建設中的作用。
著力提升農民素質。按照“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要求,有針對性地開展培訓,提高生產技能和經營管理水平,培養適應現代農業發展、扎根鄉村、有鄉土情懷的新農民。
建立并完善鄉土文化保護機制。對當地的自然生態保護進行長遠規劃,對古建筑實行保護并且完善配套設施,在實施合鄉并鎮并村時,組織專家對當地具有歷史價值和文化內涵的物質文化和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論證。加強相關立法,嚴懲破壞鄉土文化的行為。同時設置合理有效的專項資金,保證鄉土文化傳承和保護中的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保護文化地標。非物質文化遺產和傳統村落的共生性保護模式,是實現“看得見山、望得見水、記得住鄉愁”的有效途徑。收集有歷史意義和傳承價值的物器,傳承鄉村文脈。有條件的村可設立村志館、農耕文化館,編寫村志,通過生活實物,記錄下歷代村民生活的軌跡,用地方文物來反映厚重的歷史文化、打造文化地標。
(二)注重傳承,提升鄉土文化的內涵
發揮民俗文化作用。積極利用優秀傳統民俗文化的正能量,把傳統道德約束與村民自律、村組織管理有效結合起來,促進和諧穩定;使優秀民俗成為鄉村公共活動的平臺資源,在文化上有傳承,在發展中有凝聚和認同;在自覺傳承民風民俗的基礎上發展產業,使農民在家門口致富,使鄉村成為宜業宜居的新家園。
傳承各種傳統技藝,包括一些手工藝、民間文學藝術、雜技藝術等。國家規定小學生在畢業的時候都必須掌握一門本民族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傳統技能,目的就在于讓優秀鄉土文化代代相傳。可在中小學加強鄉土歷史文化教育工作,開發鄉土歷史文化教材,建立中小學生社會實踐大課堂基地,開設當地鄉土文化以及傳統技藝課程,并把此項要求納入學校考核體系,讓中小學生增強鄉土文化認同感。
深入挖掘優秀農耕文化遺產。建設一批農村非遺傳習基地(傳習所)、展示館,搭建保護傳承展示交流平臺,推進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推動農村傳統工藝項目納入傳統工藝振興目錄,培養鄉村特色非遺品牌,增強鄉村活力。推進非遺搶救性記錄,采錄農村瀕危非遺項目和代表性傳承人的檔案。
打造鄉土品牌。做好文化遺產的展演、展示活動,保護好文化遺產,著力培育具有影響力的地方鄉土文化品牌,把鄉土文化融入鄉村旅游之中,使鄉土文化以活態化的方式得到更好傳承和保護。
(三)注重引領,用鄉土文化培育鄉風文明
用好農村文化禮堂。充分發揮現有農村文化禮堂作用,以通俗易懂、為群眾喜聞樂見的藝術形式,廣泛宣傳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積極宣傳黨的方針政策和地方實踐。圍繞移風易俗、誠信建設,將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建設融入鄉村文化建設,不斷提升農民精神風貌,提高鄉村社會文明程度。
大力弘揚浙商精神和浙江精神。把浙商精神和浙江精神作為新時代鄉土文化和鄉風文明教育的重要內容,重塑農村人文、生態、宜耕宜讀的美好生活方式,營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勇立潮頭、敢為人先的社會氛圍。
發揮黨員干部引領作用。“村看村,戶看戶,群眾看干部”。黨員干部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擔當意識,帶頭培育和樹立良好的家風,自覺抵制不良風氣,帶頭移風易俗,反對鋪張浪費,爭當家庭文明建設的先行者,發揮旗幟引領作用,從而促進鄉風更文明。
發揮新鄉賢作用。培育新鄉賢文化,德高望重的退休還鄉官員、耕讀故土的賢人志士、農村的優秀基層干部、家鄉的道德模范和熱愛家鄉、反哺桑梓的企業家等都屬于“新鄉賢”范疇。要積極引導新鄉賢參與鄉村治理,搭建鄉賢議事平臺,建立鄉賢聯絡機制,暢通鄉賢與鄉村信息的互聯互通,激發鄉賢參與鄉村振興和新農村建設的內驅力。
(四)注重人才,充實弘揚鄉土文化的力量
加強鄉鎮綜合文化站隊伍建設,落實人員編制并專崗專職,選好配優文化站站長,充分發揮其在鄉村文化建設中的組織協調指導作用。加強村級文化協管員(文物保護員)隊伍建設,推進政府購買基層公益文化崗位試點,建立一支“留得住、用得上、能干事”的本土文化人才隊伍。加強鄉村非遺傳承人隊伍建設,通過實施傳統工藝振興工程、扶持開展傳習活動等,培養一批非遺傳承人、鄉村工匠。加強基層民營院團建設,進一步加大對民營院團的扶持力度,鼓勵通過送戲進萬村等,傳承發展戲曲藝術,促進鄉村文明。加強各類群眾文化團隊建設,鼓勵群眾自辦文化,支持成立各類文化團隊、協會,發揮鄉村文化熱心人、文化骨干的作用。加強鄉村文化志愿者隊伍建設,培育一批優秀文化志愿服務項目、團隊,引導群眾文化輔導員深入鄉村開展志愿服務。創新開展鄉土文化人才隊伍培訓,將其納入各級文化隊伍培訓計劃,加強考核和管理,選送優秀鄉土文化人才到文化藝術院校深造,提升隊伍整體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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