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新媒體新規來了!不按規矩辦可能被問責
政務新媒體新規來了!不按規矩辦可能被問責
2019年01月08日 12:38:39 來源: 浙江新聞客戶端記者 作者: 黃宏
前段時間,華為鬧了個烏龍。
2019年的第一天,華為使用官方賬號給全球人民發祝福,祝福內容沒問題,問題出在底部角標處,上面顯示是用蘋果iphone手機發的。一時間,很多人議論紛紛:哎,你自己不就是手機生產商嗎?怎么你的員工使用別家廠商的手機發祝福?
所以,這段時間華為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罰的內部文件,在網上隨處可見。已閱君覺得:這件事,不但對企業如何發布官方新媒體敲響了警鐘,對政務類新媒體怎么操作,也相當有警示意義。
幾天前,國務院辦公廳正好公布了《關于推進政務新媒體健康有序發展的意見》,已閱君就結合這事,來聊聊這話題。
政務新媒體,良莠不齊
政務新媒體,大致包括三種:微博、微信、APP,由各級行政機關、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及其內設機構開辦。
所起的作用,自然是更緊密地和群眾溝通。
但是,最近這幾年,部分政務新媒體惹出的麻煩并不少,不但起不到溝通的作用,甚至被媒體認為是“亂象”。
舉幾種現象。
一種現象叫“自家菜地型”,管理員自己想說什么,就說什么。
去年5月,有位基層學校的教師發送了兩條“咨詢生活補貼”的信息,得到了公眾號這么兩句回復:第一句是“你不說話沒人把你當啞巴”;第二句是“我仿佛聽見了一群蚊子在嗡嗡嗡”。
要是私人聊天對話,也就算了。可回復者是以“XX發布”結尾的!眾所周知,這類公眾號是當地政府信息發布平臺。
還有種現象,大概可以稱為“傲嬌型”的。
這事情發生得要早一點,有名網友通過新媒體,詢問當地房管局:“首套房產證明辦理需要哪些資料和手續,可否代辦?”
得到的回復是“bu zhi dao”。回復竟連漢字都不用,變成拼音了!

網上廣泛流傳的一則“雷人回復”
還有一種,居然是“直接開罵型”。
這發生在某個著名旅游城市官微上,名字也以“XX發布”結尾。有人留言:“永遠不會去的地方就是XX”,結果得到了這樣的回復:“你最好永遠別來!有你不多無你不少!”
這些所舉的例子,都是前些年引起軒然大波的。事實上,部分政務新媒體或者不會出現這種“慘烈車禍現場”,但久久不更新、“僵尸化”、問了幾年都不回應、答非所問種種現象,也不同程度存在。
這種種現象,反過來說明:對政務新媒體,確實該立個規矩了。
這個意見,定了這些規矩
國務院辦公廳最近公布的《關于推進政務新媒體健康有序發展的意見》,其實就是給政務新媒體立了個規矩。
這個意見,到底立了多少規矩呢?
第一個問題是:政務新媒體到底該做些什么?
《意見》里說得很清楚:“更加權威的信息發布和解讀回應平臺、更加便捷的政民互動和辦事服務平臺。”
里面還有這么一句話:政務新媒體“不得擅自發布代表個人觀點、意見及情緒的言論。”一看就知道是針對已閱君前面所舉那些慘烈的“車禍現場”。
這些規定,簡單來說,就是政務新媒體是公家的,管理員可以發布信息,解讀回應,政民互動,但絕對不允許把個人觀點、意見和情緒帶到政務新媒體里來!
第二個問題是:政務新媒體今后還可不可以委托第三方管理?
這些年有種抱怨,覺得極少數政務新媒體所以出現“雷人”回復,是因為委托第三方運維,專業化程度不夠。還有人建議:以后政府機關自己搞政務新媒體。
這個意見給出的回答是:還是可以委托第三方。具體表述是“可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相關機構具體承擔政務新媒體日常運維工作。”
怎么避免曾出現的那些“雷人”事件呢?
這個意見規定,回復留言要依法依規、態度誠懇、嚴謹周到,杜絕答非所問、空洞說教、生硬冷漠;另外還要“加強與業務部門溝通協作”。
第三個問題:誰具體來管政務新媒體?
這個意見中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辦公廳(室)是本地區政務新媒體工作的主管單位。
縣級機構開辦的政務新媒體,要由縣府辦來主管。
主管單位要“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政務新媒體工作。”
開設單位呢?要明確“分管負責人”,工作人員也要“專崗專責”。
言下之意自然是:開設了新媒體,委托第三方承擔運維可以,但不允許當“甩手掌柜”,以為開通了,委托了,就以為萬事大吉,就可以不聞不問。
政務新媒體出問題,可能被問責!
如果再出現像以往那樣,極少數政務新媒體出現“雷人雷語”,或者情緒化言語,結果會怎么樣?
先來看看以往的處理結果。
上面講的那個提問題,結果被反嘲笑“你不說話沒人把你當啞巴”、“我仿佛聽見了一群蚊子在嗡嗡嗡”的事情發生后,發生了三件事:
第一、當地政府督促政務微信公眾號代運維單位向網友解釋說明并道歉;
第二、代運維單位對平臺技術責任人和公眾號維護人員分別作出嚴重警告和警告處分;
第三、當地政府對相關責任人啟動問責程序。
被問責的,不僅限于第三方運維單位,還會涉及到當地黨政機關人員。

那么這個意見中,是怎么規定呢?
有這么兩句話:
第一句是“對違反規定發布轉載不良或有害信息、破壞網絡傳播秩序、損害公眾權益等突出問題,要嚴肅追責問責。”
第二句是“國務院辦公廳將對各地區、各部門政務新媒體進行網上監測和抽查,并通報有關情況。”
這兩句話什么意思?看一個新聞就明白了。2018年二季度時,國務院組織了一次全國政府網站抽查,之后發布消息稱共有300人被問責,其中190名責任人被上級主管單位約談,32人作出書面檢查,68人被通報批評,7人被調離崗位,2人被黨內警告,1人被停職。
這個意見規定:對政務新媒體,也要抽查。背后什么意思,自然不言而喻。
總而言之,政務新媒體,不是相關單位想辦就辦,辦了不用認真好好管,而是既然辦了,就不但要用好,還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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