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減力度不松尺度 浙江持續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
不減力度不松尺度 浙江持續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
2019年01月13日 13:08:46 來源: 浙江日報 作者: 記者 呂玥 通訊員 顏新文 黃也倩
12月29日,2018年最后一個工作日,省紀委省監委通報消息,麗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林康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這是2018年度浙江第41名省管干部接受省紀委省監委審查調查,也是過去一年浙江持續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的一個生動體現:一年來,在黨中央、中央紀委和省委堅強領導下,浙江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忠誠履行黨章、監察法賦予的職責,堅定不移“打虎”“拍蠅”“獵狐”,不減力度、不變節奏、不松尺度,推動反腐敗斗爭取得壓倒性勝利。
黨紀政務處分16650人
“打虎”“拍蠅”力度不減
2018年11月16日,省紀委省監委網站發布消息,浙江舟山群島新區管委會副主任、舟山市副市長傅良國涉嫌違紀違法,主動投案自首,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3個多月前,寧波象山縣公路管理段,一個月內7人主動投案自首;在麗水蓮都區庫坑垟村,僅僅一周之內就有4名村干部投案自首。
連續不斷的“投案自首”,釋放出越來越強烈的信號——浙江反腐敗高壓態勢接續強化,震懾不斷,壓倒性勝利已經形成。
縱觀2018年,省紀委省監委嚴打“老虎”態度鮮明,一寸不讓,半步不退。6月,寧波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總工會原主席蘇利冕因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7年6個月;次月,紹興市委原常委、宣傳部原部長何加順因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當年10月,省農村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翁云翔因貪污罪、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省財政廳原黨組書記、廳長錢巨炎因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8年6個月……每一起案件,都彰顯了省委和省紀委省監委懲治腐敗的力度和決心。
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浙江懲治腐敗成績斐然。2018年,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接受信訪舉報63068件次,比上年下降3.2%;立案17544件,其中地廳級52人、縣處級490人,比上年分別增長6.5%、126.1%和104.2%;黨紀政務處分16650人,比上年增長1.3%;移送司法機關709人,比上年增長166.5%。
追回19名外逃人員
密織“天網”精準“獵狐”
2018年11月30日,新昌縣原常務副縣長姚錦旗從保加利亞被引渡回國,成為國家監委成立以來首例成功引渡的職務犯罪案件。
以順利引渡姚錦旗為標志,浙江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又打了一個漂亮仗。事實上,自中央部署開展“天網”行動以來,省委始終高度重視,將其納入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總體部署。在中央追逃辦和省委的堅強領導下,省委反腐敗協調小組加強統籌協調,提高追逃效率;各級追逃辦及其成員單位強化責任意識,勇于攻堅克難——
截至2018年12月,浙江成功追回“百名紅通人員”4名,中央追逃辦掛牌督辦的浙江35名外逃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存量已減少到7名。特別是2018年以來,浙江努力打破越往后越難的困局,合力攻堅,共追回在逃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19名。國家監委等五部委2018年8月聯合發布《關于敦促職務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的公告》以來,浙江已有5名在逃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投案自首。
防住一個,等于追回一個。全省紀委監委、組織、公安、檢察、金融等成員單位共同構建追逃防逃責任體系,在減少外逃存量的同時,努力遏制增量。各級追逃辦不斷完善工作機制,相關部門協作開展出國(境)情況調查,對案件當事人或涉及重要案件的相關人員采取相應措施,嚴防外逃。同時,嚴格執行出入境證件管理和審批報備制度,將監督重點從黨員領導干部向全體黨員干部覆蓋。2018年,全省繼續保持外逃國家工作人員“零增長”。
查處一案警示一片
做好執紀審查“后半篇文章”
查處一例案件,警示一片干部,才能實現堅決懲治和有效預防腐敗的綜合效應最大化。
2018年12月27日,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杭州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徐祖萼受賄一案。當日,省紀委省監委100多名紀檢監察干部赴省高院觀看庭審直播,接受警示教育。此前,省紀委還組織拍攝了陳才杰、金谷、蘇利冕、錢巨炎、何加順等5名違紀違法省管干部警示教育專題片,面向社會公開播出。
堅持用典型案例開展警示教育,已成為省紀委省監委做實做細案件查辦“后半篇文章”的規定動作。2018年上半年,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科技廳等單位就收到了一份來自省紀委省監委的通知文件,明確要求認真組織,深刻剖析金谷違紀違法案件的發案原因,以案說紀開展警示教育,以案為例加強制度建設。
同時,浙江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在開展執紀審查和監察調查中,也充分利用懺悔錄、公開庭審、警示教育片等多種形式開展警示教育。如寧波探索建立“一案五必須”制度,每查結一起典型案件都必須進行案件通報、必須進行查擺剖析、必須進行警示教育、必須進行整改建制、必須進行回訪督促,實現查處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整改一方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