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
2019年02月03日 09:49:11 來源: 浙江日報 作者: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 梁黎明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
2019年1月29日在浙江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上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 梁黎明

各位代表:
我受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車俊主任委托,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議。
一、過去一年主要工作
2018年是改革開放40周年、“八八戰略”實施15周年,也是本屆省人大常委會履職的開局之年。傳好接力棒,爭創新業績,是我們的責任和擔當;立足新時代,開創新局面,推動我省人大工作繼續走在前列,是我們的目標和追求。一年來,在中共浙江省委的堅強領導下,常委會高舉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偉大旗幟,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黨代會精神,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切實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能,充分發揮地方國家權力機關作用,為我省“兩個高水平”建設作出了積極貢獻。
——地方立法成效顯著。制定修訂地方性法規8件,修改9件,批準報批法規33件,審查規范性文件107件,還對4件法規草案進行了初審。創制性立法成為突出亮點。
——監督工作深入推進。聽取審議專項工作報告20項,對9部法律法規進行執法檢查和調研,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審議意見11件50多條。監督的廣度和深度進一步拓展。
——代表工作更趨活躍。邀請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70多人次,參加重點立法、重點監督活動470多人次,開展代表中心組活動37次、代表小組活動100多次,處理代表議案17件,辦理代表建議930件,各級人大代表進聯絡站聯系群眾80000多人次。代表主體作用得到更好發揮。
——決定任免依法開展。作出重大事項決議決定7個,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176人次,組織75名國家工作人員進行憲法宣誓。黨的主張和意圖得到全面落實。
一年來,主要做了以下五個方面工作。
(一)緊扣創新理論武裝,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
政治堅定必須理論清醒,行動自覺必須思想自覺。
我們以大學習開篇起步,按照省委“大學習大調研大抓落實”的部署要求,把加強學習、提高能力作為開局之年的重要任務。健全常委會黨組和主任會議學習制度,舉行新一屆常委會組成人員專題學習會和各級人大常委會主任學習會,開展25次黨組學習、6次常委會專題講座、3次主任會議專題學法,推進學習常態化制度化長效化。深入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憲法和全面依法治國等重要論述,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對浙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學習中央和省委重要會議精神,不斷加深對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歷史地位、豐富內涵和實踐要求的理解,不斷加深對“八八戰略”再深化、改革開放再出發主題的把握,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確保中央和省委重大決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貫徹落實。
我們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結合學習栗戰書委員長在浙江考察調研期間的講話精神,深刻領會“十個堅持”的精髓要義,自覺用以指導和推進新時代人大工作。注重依托浙江作為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重要萌發地的優勢,組織開展習近平總書記在浙江工作期間關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重要論述的研究,深刻闡發其蘊含的重大理論觀點和實踐要求,形成一批理論研究成果,在全國人大召開的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會上作了交流,得到全國人大常委會領導的肯定,為全國各地學習領會這一重要思想作出貢獻。及時召開常委會黨組會議和11個設區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座談會,專門下發通知,明確重點內容和任務要求,對全省各級人大學習貫徹作出部署,不斷掀起學習貫徹的熱潮。
我們堅持學用結合,以黨的最新理論成果引領推動人大工作。自覺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作為根本遵循,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效果導向,開展“思想大解放行動大擔當”專題活動,集中召開12場座談會,廣泛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共征集到260多條意見建議,合并形成7個方面63條建議,研究改進落實措施,在強化立法監督工作統籌,完善立法監督工作機制,加強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設、地方人大外事工作、人大培訓工作等方面取得積極進展,以大學習大調研推動工作大落實。加強人大制度理論和工作宣傳,配合中央主要新聞媒體做好“最多跑一次”改革立法和民生實事項目人大代表票決制工作的集中報道。創建“浙江人大”微信公眾號,辦好浙江人大雜志和門戶網站,營造人大工作的良好輿論氛圍。
(二)緊扣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重大決策部署,推動全面深化改革和高質量發展
堅持把人大工作放到全省工作大局中去思考把握,聚焦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充分發揮人大職能作用,為中央和省委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提供法治保障。
全力助推“最多跑一次”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是省委深入實施“八八戰略”、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的重大決策部署,是撬動我省各領域改革、勇當新時代全面深化改革排頭兵的重大戰略抓手。常委會緊緊圍繞這一重大改革任務,拓寬履職思路,綜合運用立法、監督、決定等多種方式,打好人大履職組合拳。堅持用法治方式凝聚改革共識、固化改革成果,制定《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規定》,在標準地、施工圖聯審、畝均效益評價、區域評估等方面作出創制性規定,確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據。這是全國“放管服”改革領域的第一部綜合性地方性法規,是以立法引領和推動改革、實現立法和改革同頻共振的生動體現,有力推動了我省改革向縱深推進,為法治化保障“放管服”改革提供了浙江方案。開展“最多跑一次”改革專項督察,形成專項督察報告,提出5方面建議,并就推進和保障桐廬縣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決定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推動這一重大改革任務落實落地,在全面深化改革大局中貢獻人大的智慧和力量。
推動解決經濟社會發展全局性長遠性問題。依法開展“十三五”規劃綱要中期評估專項審議監督,圍繞規劃綱要尤其是民政事業、綜合交通、教育事業、少數民族事業、水利發展、環境保護等6個專項規劃實施情況開展調研,聽取審議省政府中期評估報告和半年度經濟社會發展、計劃執行報告,就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深化改革開放、推動轉型升級、保障改善民生等提出建議。按照中央和全國人大部署要求,配合省委出臺《關于推進人大預算審查監督重點向支出預算和政策拓展的實施意見》《關于建立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制度的意見》,明確支出預算和政策拓展的主要內容,明確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的方式、重點、程序。深化人大預決算審查監督,聽取審議預算執行、決算、審計、審計查出問題整改等報告,積極推進預算聯網監督;探索開展國有資產監督,聽取審議省政府關于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專項報告和綜合報告,指導推動報告制度向市縣覆蓋。緊扣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開展科技成果轉化“一法兩條例”執法檢查,促進創新主體培育、激勵機制完善、支撐服務體系建立等規定的落實。
有效助力“三大攻堅戰”。打贏“三大攻堅戰”,事關浙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圍繞污染防治攻堅戰,采取三級人大聯動的方式,開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一法一條例”執法檢查,就處置設施建設、源頭減量和資源回收利用、防治體制機制、普法執法司法等提出審議意見,發揮執法檢查“法律巡視”利劍作用。按照全國人大統一部署,對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的45件省的地方性法規進行全面清理,修改了《浙江省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等8件法規。聽取審議全省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報告,根據新環保法要求,大力推進報告制度向市縣鄉覆蓋。配合全國人大開展海洋環境保護和大氣污染防治執法檢查。圍繞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審查批準省級新增地方政府債務及專項債務預算調整,依法控制地方政府債務;為加強地方金融監管,防范化解金融風險,促進地方金融健康發展,審議了《浙江省地方金融條例(草案)》。圍繞精準脫貧攻堅戰,立足我省扶貧工作階段性特點,結合“鄉村振興”戰略專題調研,結合“十三五”規劃綱要中期評估,結合制定慈善法實施辦法,就加大低收入群體的幫扶力度,鞏固擴大扶貧成果,重點關注因病致貧、因殘致貧、因災致貧群體,對相對貧困人群實施慈善救助等提出意見、作出規定。
主動服務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實施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國家戰略,是進一步完善我國改革開放空間布局的戰略考量和重大舉措。根據省委全面接軌、深度融入的部署,我們提高站位,積極行動,組織承辦長三角地區人大常委會主任座談會,共同簽署關于深化長三角地區人大工作協作和地方立法工作協同等兩個協議,作出關于支持和保障長三角地區更高質量一體化發展的決定,明確推進機制、重點領域、重點工作和各方責任,為凝聚共識、推進更高質量一體化發展體現人大擔當。圍繞太湖流域大氣污染和水環境防治,參與組織首次長三角地區全國人大代表聯合視察活動,推動區域污染聯防聯治機制實施,推動美麗長三角建設。
依法保障深化機構改革。深化地方機構改革,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環節,是必須完成的一項政治任務。我們及時作出關于省政府機構改革涉及省的地方性法規規定的行政機關職責調整問題決定,明確職責承擔和工作銜接問題。根據機構改革后部門變化的需要,及時任免部分省政府組成部門主要負責人,從法治和組織上為全省深化機構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三)緊扣回應人民群眾重大關切,推動保障和改善民生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努力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人大履職的價值準則。關注貼近民生、保障改善民生,是人大履職的重點領域。
加強民生領域立法。制定《浙江省糧食安全保障條例》,對保護種糧積極性、糧食儲備安全和質量安全等作出規定,保障糧食有效供給。制定《浙江省華僑權益保護條例》,就華僑優惠待遇、收益處置、權益保護等作出規定,在全國率先解決華僑身份證件使用不便等突出問題。制定《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辦法》,完善慈善組織登記和認定,規范募捐和捐贈活動,明確慈善事業促進措施,推動社會文明進步。制定《浙江省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修訂《浙江省志愿服務條例》,理順志愿服務管理體制,強化對志愿者的權益保護和志愿服務的激勵,更好彰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初審《浙江省教育督導條例(草案)》,推動教育法律法規、國家教育方針政策的貫徹實施。
開展民生領域監督。農村土地問題關系到農民的切身利益,常委會開展農村承包土地“三權分置”專項監督,聽取審議相關專項報告,推動各級政府繼續強化確權登記頒證工作,進一步提高土地流轉質量,健全土地經營權權能實現機制,為鄉村振興提供要素保障。開展防震減災法律法規實施情況檢查,提出增強全社會防震減災意識、強化組織領導和責任落實、加強防震減災體系建設等審議意見,督促政府樹立綜合防災意識,提升綜合抗災救災能力。關于夯實基層安全基礎、構建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等多件關乎民生改善的代表建議,經過重點督辦,得到較好落實解決。做好人大信訪工作,受理群眾來信來訪2900多件次,強化信訪綜合分析,督促有關問題解決,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深化民生實事項目人大代表票決制工作。群眾的事情要由群眾做主,人大干的應是群眾盼的。票決制工作,就是通過群眾提、代表定、政府辦、人大評,實現政府決策與群眾需求的精準對接、高度融合。經過全省各級人大共同努力,去年,11個設區市、89個縣(市、區)、907個鄉鎮已實現票決制工作全覆蓋,票決通過7024個項目,累計投資金額3400多億元,還有300多個街道開展了票選工作。為鞏固深化這項工作,常委會深入調研、及時總結、開展交流、加強指導,推進規范化,邁上新臺階。
(四)緊扣厲行法治和全面依法治國,推進法治浙江建設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重要內容。厲行法治,推進法治浙江建設,人大及其常委會義不容辭、責無旁貸。
深入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憲法。憲法修正案頒布實施后,根據中央和省委有關部署,常委會把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憲法擺在突出位置,召開座談會,出臺指導意見,明確工作重點和任務舉措,推動全社會深刻領會、準確把握憲法修正案的核心要義和精神實質。依托“五四憲法”歷史資料陳列館的平臺優勢,組織具有浙江特色的系列宣傳貫徹活動。修改我省組織實施憲法宣誓制度辦法,舉辦好憲法宣誓儀式,開展憲法日紀念活動,增強憲法意識和法治觀念。根據推進合憲性審查工作要求,加強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升級備案審查系統,落實全面報備與重點審查的工作機制,維護國家法制統一。
謀劃推進新時代地方立法工作。2018年,第二十四次全國地方立法工作座談會在我省召開,栗戰書委員長親自出席并發表重要講話,為新時代地方立法明確了方向和重點。省委首次召開全省立法工作會議,研究部署立法工作,這是加強黨對立法工作領導的重要體現。常委會深入貫徹落實會議精神,堅持“三個重點領域”和“六個一批”的立法導向,精心編制五年立法調研項目庫,提出本屆立法工作的意見,報經省委批轉實施。完善人大主導立法工作機制,突出對法規立項、調研、起草、審議等全過程的協調把關,組建立法專家咨詢委員會,建立立法專家信息庫,發揮立法研究院智庫作用,提高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水平。加強對設區市立法工作指導,健全審查指導程序和要求,嚴把合法性關口。
促進嚴格執法和公正司法。按照全面依法治國要求,以依法行政為中心,推動行政機關規范執法、文明執法。針對固廢污染違法行為,督促政府及相關部門嚴格整改落實中央環保督察組反饋的意見。針對專利侵權行為,要求政府及相關部門按照《浙江省專利條例》規定,落實保護措施。針對我省宗教發展中的新情況新問題,對國務院和我省宗教事務條例開展執法調研,推進宗教事務依法管理。按照監察法規定,在省委領導下,積極穩妥推進人大監督監察委員會工作,制定聽取和審議省監察委員會專項工作報告的試行辦法,聽取省監察委員會關于貫徹落實監察法情況的專項報告。圍繞基本解決執行難的目標,聽取和審議省法院關于執行工作專項報告,提出加強社會宣傳引導、切實強化法院執行管理、優化執行聯動機制、加大對失信被執行人懲戒力度等審議意見。開展民事行政檢察工作專項監督,督促省檢察院聚焦法律監督主業,強化對民事行政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積極穩妥推進公益訴訟,更好地維護公平正義。
依法行使決定權和任免權。認真做好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工作,修訂《浙江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規定》,進一步明確重大事項的范圍和重點,完善議題提出、調研、審議等程序,保障重大事項決定權更好行使。堅持黨管干部原則與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權相統一,決定省監察委員會代理主任,決定任命新一屆省政府組成部門主要負責人和省監察委員會組成人員,順利完成其他各項任免事項,為省級國家機關有效運轉提供組織保證。修訂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條例,完善代表資格審查工作制度,做好代表出缺補選等工作。
(五)緊扣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加強常委會自身建設
新時代新作為新擔當,必須政治過硬、能力過硬、作風過硬。
我們堅持以政治建設為統領,旗幟鮮明講政治,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堅持黨對人大工作的全面領導,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向省委報告重大事項和請示37件,確保人大工作正確政治方向。加強常委會黨組建設,充分發揮常委會黨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作用。深入貫徹清廉浙江建設要求,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和我省“36條辦法”,馳而不息糾“四風”、正作風。
我們堅持以制度建設為保障,修改常委會組成人員守則和主任會議議事規則,建立主任辦公會議制度,制定修改立法、監督、代表等10多項工作制度,健全地方國家權力機關運行機制和工作方式。著眼服務黨和國家外事工作大局,研究改進地方人大外事工作,制定實施意見,健全與外國地方議會長期交往機制。
我們切實加強組織建設,根據我省機構改革方案,做好人大機構改革相關工作,完善人大組織機構。健全常委會“一盤棋”工作機制,強化主任會議的統籌協調,充分發揮專工委和機關的組織實施、參謀保障作用。加強干部隊伍建設,優化隊伍結構,提升干部素質。加快人大信息化建設,形成“113N”信息化推進格局。
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礎。一年來,我們尊重代表主體地位,發揮代表主體作用,深化“雙聯系”制度,常委會組成人員直接聯系256名代表,代表通過進聯絡站等方式廣泛聯系群眾。組建新一屆省人大代表中心組、代表小組以及專業小組,圍繞加快“四大”建設等中心工作,組織開展代表視察和調研活動,擴大邀請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和參加立法、監督等重點工作。強化議案建議辦理工作,落實政府負責人領辦、人大重點督辦、上門督辦等制度,代表提出的17件議案有7件列入立法計劃,一批事關改革發展穩定的建議得到了較好落實。實施新一屆代表培訓計劃,舉辦3期代表履職培訓班,全面提高代表履職能力。加強代表履職登記管理服務,改進代表履職表彰和交流,激發代表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此外,我們還配合全國人大做好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來浙視察工作,使代表對“八八戰略”實施和我省發展情況的了解更為深入全面。
全省各級人大是一個有機整體,做好省人大工作,離不開市縣人大的支持和配合。我們通過上下聯動、舉行座談會、開展培訓等方式,密切與市縣人大的聯系,加強工作指導,構建全省人大工作合力。尊重基層首創精神,總結推廣各地人大創新經驗,首次開展“浙江人大工作與時俱進獎”評選和表彰。部署開展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設試點,積極探索實踐,不斷積累經驗,為地方立法作好準備。
各位代表,一年來,常委會各項工作取得的成績,是省委正確領導的結果,是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全體代表共同努力的結果,是省人民政府、省監察委員會、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支持配合的結果,也離不開全省人民、各級人大以及社會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謹代表省人大常委會,表示衷心的感謝!
在看到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清醒認識到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主要是:人大主導立法的體制機制還不夠完善,立法的精準化精細化精干化有待進一步加強;法律法規實施監督的計劃性、系統性還不夠,監督實效有待進一步提升;討論決定重大事項職權行使還不夠充分,工作機制有待進一步落實;常委會聯系代表、代表聯系群眾的機制和平臺還有待完善,代表建議的落實解決率需進一步提高。這些都需要我們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改進。
二、2019年主要任務
2019年是新中國成立70周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關鍵之年,也是地方人大設立常委會40周年。省委將召開人大工作會議,對新時代全面推進我省人大工作和建設作出部署。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今年省人大常委會工作的總體要求是:高舉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偉大旗幟,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自覺踐行“干在實處永無止境,走在前列要謀新篇,勇立潮頭方顯擔當”的新期望,堅持以“‘八八戰略’再深化、改革開放再出發”為主題,進一步解放思想、勇于創新、敢于擔當,聚焦中心工作、聚情民生關切、聚力依法履職、聚合代表力量,充分發揮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的職能作用,推進我省人大工作高質量高水平發展、繼續走在前列,為推動“兩個高水平”建設提供法治保障。
(一)堅持學懂弄通做實,著力做到常學常新、常悟常進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始終是各級人大的首要任務。以人大常委會黨組學習為引領,繼續開展“大學習大調研大抓落實”活動,以“服務企業服務群眾服務基層”活動為具體抓手,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改革開放40周年大會、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及時學習習近平總書記最新重要講話精神,堅決把思想行動統一到中央和省委的決策部署上來。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是做好新時代人大工作的行動指南。要充分利用全省各級人大常委會主任學習會、培訓班等載體,實現學習全覆蓋,做到學習往心里走、往深里走、往實里走。推動這一重要思想和人大制度理論進黨委(黨組)理論中心組,進浙江論壇,進黨校主體班次。舉行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專題研討會,推動發揮全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規劃的引領作用,發揮全省各級人大工作研究會的平臺作用,建立健全多方參與的工作機制,形成一批高質量的植根浙江人大實踐的理論研究成果。深化人大宣傳工作,召開全省人大宣傳工作會議,舉辦地方人大設立常委會40周年相關紀念活動,積極推動新聞媒體開設并辦好相關專欄,推進人大傳播媒體融合發展,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宣傳實效,充分展示這一重要思想和人大制度在浙江的生動實踐,推動國家根本政治制度入腦入心。
(二)堅持高標準要求、高起點謀劃,著力貫徹落實省委人大工作會議精神
今年,省委將召開人大工作會議,這是全省民主法治建設的一件大事,也是推動人大事業發展的重要契機。我們要認真配合省委做好有關文件落實情況督查和會議籌備工作,深入調研,加強謀劃,為省委作出新時代加強人大工作決策部署當好參謀助手。要第一時間抓好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以最高要求、最嚴標準、最實作風確保落地見效,乘勢推動全省人大工作再上新臺階。更加強化黨的領導。始終堅持黨的領導這個最大政治原則,嚴格落實省委領導人大工作機制,及時向省委請示報告,做到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決策部署不打折扣、不做選擇、不搞變通。全面加強黨的建設,充分發揮常委會黨組的領導核心作用,設立專工委分黨組,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深入推進“兩學一做”制度化常態化,認真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堅決做到“兩個維護”,不斷增強走在前列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更加聚焦履職重點。按照“三個緊扣”要求,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以“盯住法”和“管好錢”為重點,切實履行法定職能。著眼“盯住法”,把制定法規和備案審查作為有機整體,把立法和執法檢查作為完整鏈條,既要注重立法量質并重,真正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也要注重法規備案審查,維護法制統一,更要注重法律法規實施,充分發揮執法檢查“法律巡視”利劍作用,推動法律法規有效落地。著眼“管好錢”,加強全口徑全過程監督,加快推進預算聯網監督工作,加強預算績效審查監督,推進人大預算審查監督重點向支出預算和政策拓展,建立健全人大國有資產監督體系,推動人大國有資產監督在縣一級實現全覆蓋,加強政府性債務的審查監督,不斷提高預決算審查監督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更加夯實基層基礎。深入貫徹落實中發〔2015〕18號文件和省委有關文件精神,持續推動縣鄉人大工作和建設,進一步加強和規范街道人大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委深化機構改革的部署,進一步完善專門(工作)委員會設置,優化人大機關機構設置,健全各級人大組織制度和工作制度。更加凸顯開拓創新。堅持加強黨的領導和尊重人民首創精神相結合,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相統一,堅持試點先行和全面推進相促進,找準工作切入點和著力點,把好工作節奏和力度,創新方式方法,完善工作機制,綜合運用人大行權方式,有效整合各方資源,及時總結基層創新經驗,高質量高水平履職盡責,推進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理論和實踐創新。
(三)堅持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著力提高立法質量
堅決貫徹全國人大和省委有關立法工作部署要求,加強重點領域立法,提高立法質量和效率,加快立法步伐,推動立法與改革決策有效對接,充分發揮立法引領和推動作用。認真組織實施2019年立法計劃,制定民營企業發展促進條例、公路條例、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條例、反走私綜合治理規定、非機動車管理條例、家庭教育促進條例、精神衛生條例等法規,修改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例、宗教事務條例等法規,組織開展數字經濟促進條例、街道人大工作條例等法規項目的前期調研。進一步健全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工作機制,推動形成黨委領導、人大主導、政府依托、各方參與的立法工作格局。強化人大對法規立項、起草、審議、決策的主導,堅持做好代表分專業有重點參與立法工作,深化立法調研,充分發揮立法專家、咨詢委員會、立法研究院和公眾參與立法的積極作用,探索運用大數據等信息化手段,推動立法更加有效管用。堅持立改廢釋并舉,增強立法工作的協調性、及時性、系統性。認真做好全國人大法律草案征求意見反饋和省地方性法規配套規范性文件督促制定工作。從加強憲法實施監督、維護憲法權威的高度,加強備案審查制度和能力建設,著力增強備案審查剛性。加強立法指導,加大審查力度,推進有立法權市縣立法工作穩步發展,提高全省立法工作整體水平。
(四)堅持正確監督、有效監督,著力增強監督實效
聚焦事關改革發展穩定的重大問題,聚焦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熱點難點問題,精心選題,依法開展監督,不斷提高人大監督的實效。圍繞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采取全省統一部署、上下聯動的方式,開展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審議,組織專題詢問;聽取和審議省政府上半年經濟社會發展情況、計劃執行、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等報告;開展臺灣同胞投資保障“一法一條例”執法調研;跟蹤檢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一法兩條例”執行情況,組織專題詢問;深化財政預決算審查監督,聽取和審議預算執行、決算、審計工作以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等報告,審查和批準決算、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預算調整方案。圍繞推動我省新一輪改革開放,開展《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規定》執法調研,統一部署組織全省各級人大代表開展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主題監督活動,組織在浙全國人大代表專題視察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情況。圍繞生態文明建設和鄉村振興戰略,聽取和審議2018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專項工作報告,開展海洋環境保護“一法一條例”執法檢查,就消除農村集體經濟薄弱村工作情況開展監督。圍繞保障和改善民生,就《浙江省學前教育條例》采取全省人大上下聯動的方式開展執法檢查,聽取和審議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專項報告。圍繞推進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就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情況進行監督;聽取和審議公檢法司四機關依法履職公正司法情況的報告;按照中央部署精神和監察法要求,聽取審議省監察委員會專項工作報告。配合全國人大做好有關監督工作。要綜合運用多種監督形式,注重監督與立法、決定、代表工作的有機結合,健全工作制度,推進審議意見整改項目化清單化,強化審議意見整改落實情況的監督,切實增強監督實效。
(五)堅持民有所呼、我有所應,著力提升代表工作水平
切實增強代表主體意識,不斷加強和改進代表工作。深化“雙聯系”機制,著力在聯系代表、聯系人民群眾的主動性經常性上下功夫,真正發揮代表作為人民群眾代言人的作用。代表聯絡站是聽取民意的重要渠道,代表進聯絡站接待群眾是代表的重要職責,要按照便捷、暢通、有效的原則,進一步規范提升代表聯絡站建設,召開深化代表聯絡站工作座談會,出臺相關指導意見,完善群眾意見的處理反饋機制,推動領導干部人大代表進聯絡站聯系群眾制度化常態化,擴大聯絡站在群眾中的吸引力和影響力,有效發揮“雙聯系”制度在聽取民意、反映民聲、集中民智、維護民利上的作用。提出和辦理議案建議是回應群眾關切的重要履職手段,要引導代表提出高質量的議案建議,改進辦理方式,強化督辦合力,完善評價反饋機制,積極開展對代表建議解決情況“回頭看”,著力提高辦理質量和問題解決率。改進會前視察組織方式,活躍閉會期間代表活動,健全完善工作機制,擴大代表參與常委會和專委會工作的深度和廣度,注重依靠代表推進人大工作。加強代表履職服務保障,切實維護代表合法權益。建立健全代表履職檔案,研究制定省人大代表履職監督管理辦法,引導和激勵代表履好職、盡好責。做好在浙全國人大代表的服務保障工作。
(六)堅持與時俱進、完善發展,著力推動我省人大工作走在前列
創新是推進人大事業向前發展的不竭動力。我們要始終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求真務實,堅持在繼承的基礎上積極探索實踐,勇于改革創新,推進新時代我省人大工作完善發展。在全省范圍內深入推進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設試點,召開試點工作現場交流會,研究分析新情況新問題,出臺加強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設的有關文件,研究制定街道人大工作條例。規范提升民生實事項目人大代表票決制工作,出臺指導意見,完善工作機制,推進票決制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推進學習型人大建設,創新培訓載體,逐步形成專業化規范化系統化的我省人大培訓體系。深入推進關于支持和保障長三角地區更高質量一體化發展決定的實施,圍繞市場統一、生態保護、共建共享、深化改革等重點領域,加強立法、監督和代表工作等方面工作協作和機制建立,為推動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提供法治保障。加強工作指導,積極穩妥推進市縣人大常委會聽取審議監察委員會專項工作報告。拓展地方人大外事工作領域,探索建立友城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地方議會長期交往工作機制,發揮人大外事僑務工作的優勢和特點,服務我省高水平開放。加快推進“智慧人大”建設,為全省人大工作創新發展提供信息化支撐。
各位代表,新時代標注新方位,新起點開啟新征程。讓我們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在中共浙江省委的堅強領導下,不忘初心、牢記使命,恪盡職守、砥礪前行,以干在實處、走在前列、勇立潮頭的精神狀態,奮力譜寫新時代浙江人大新篇章,以優異成績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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