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減負提振干事創業精氣神 嘉興出臺減負20條
基層減負提振干事創業精氣神 嘉興出臺減負20條
2019年04月23日 09:36:35 來源: 浙江新聞客戶端 作者: 王杭徽

壓縮督查檢查考核事項、嚴控職能部門職責下沉、關心關愛基層干部……日前,中共嘉興市委辦公室、嘉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關于整治形式主義突出問題切實減輕基層負擔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切實為基層減輕負擔。
《規定》從大幅減少文件簡報和會議,全面統籌規范督查檢查考核,嚴控管好鎮(街道)、涉村(社區)職責事項、機構牌子、制度上墻和政務APP(公眾號),完善問責制度和激勵關懷機制,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取得實效等5個方面入手,細化了20條舉措。

《規定》措施更加簡明,帶有更多剛性。嘉興市委辦有關負責人表示,《規定》全部采用條目式形式,并盡可能采用“負面清單”式表示。如《規定》中大量運用“不得如何”的禁止性規定,像“未通過立項的規范性文件,不得擅自組織起草”,“日常工作中,一律不得要求基層通過QQ、微信、專用APP等載體即時打卡曬成績。”
《規定》在貫徹上級安排部署的同時,也更加具體和細化。如針對2019年對縣(市、區)督查檢查考核事項,《規定》明確“相比去年壓縮50%以上”。針對基層宣傳展示長廊建設使用,《規定》則明確“不得要求基層新增各類宣傳展示長廊,對現有長廊要統籌使用,切實發揮好作用。”
既減負,更提氣。此次《規定》明確了對基層干部的激勵關懷機制,要求在給基層減負的同時,注重關心關愛基層干部。落實用好鎮(街道)干部“兩個20%”政策,評選表彰名額向基層傾斜等。“通過為基層減負,提振干事創業精氣神。”嘉興市委辦上述負責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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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興減負20條
一、大幅減少文件簡報和會議
(一)嚴格執行規范性文件發文立項審批和前置內容審核制度。未通過立項的規范性文件,不得擅自組織起草;通過立項的規范性文件不得向無直接相關的部門(單位)征求意見。未履行內容審核程序的文件一律不予上會或辦文。
(二)市委、市政府政策性文件文稿一般不超過10頁。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的講話通報稿字數不超過6000字,其他市領導的講話通報稿字數不超過4000字,向市委、市政府報送的綜合性報告、專項性報告分別不超過3500字和2000字。
(三)一個部門(單位)只保留1份簡報。部門(單位)內部事務性、流水賬式等工作簡報,一律不編、不發、不收。
(四)市級各議事協調機構和部門(單位)不得向下級黨委、政府和成員單位(下屬單位)以外的部門(單位)發布指令性公文和信函,提出指令性要求或要求報送公文。向市委、市政府報送的簡報資料原則上歸并至機構辦公室(秘書處)所在市級部門(單位)簡報內。
(五)實行“周三無會日”制度,除上級會議和特殊情況外,每周三不召開會議。
(六)建立完善市四套班子秘書長、辦公室主任和紀檢、組織、宣傳、統戰、政法五家單位負責人參加的“4+5”月度聯席會議制度,未經聯席會議審議通過的會議一律不予辦會。未按規定于會前10個工作日履行會議方案審批程序的,一律不予辦會。緊急情況下召開會議需經市主要領導同意。嚴禁隨意拔高會議規格、擴大會議規模。
(七)市委、市政府及市級議事協調機構和市級部門(單位)召開的一般性工作部署會議,時長控制在90分鐘內;會議原則上只安排1名領導講話,時間控制在40分鐘內,主持人講話時間控制在10分鐘內。
(八)市委常委會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帶頭杜絕陪會現象,不安排與議題無直接相關的部門(單位)負責人列席會議。除議題牽頭部門(單位)外,已在市政府常務會議列席的部門(單位)一般不再列席市委常委會會議對該議題的審議。
二、全面統籌規范督查檢查考核
(九)對全市各類督查檢查考核事項實行計劃管理,市級年度計劃經市委常委會審議通過后下發執行,縣(市、區)督查檢查考核年度計劃報市督查考評委備案。2019年對縣(市、區)督查檢查考核事項相比去年壓縮50%以上,以后每年保持總量基本穩定。
(十)嚴格控制和慎用“一票否決”事項,一般不讓基層簽訂“責任書”“責任狀”。除上級有明確要求的工作外,各類為考核評比達標創建活動建立的臺賬表格一律取消。不得把有沒有領導批示、開會發文、成立領導機構、增加人員編制、機構牌子和制度上墻、安裝政務APP、關注微信公眾號等作為考核內容。
(十一)倡導“地點隨機、人員隨機”的“雙隨機”方法開展日常調研走訪,掌握基層工作實情,減少年底扎堆突擊督查檢查。
(十二)高度重視運用大數據、云計算、移動辦公等信息化手段實現工作自然留痕、結果自動生成,實現可核查可回溯,取消形式化的人為“留痕”。日常工作中,一律不得要求基層通過QQ、微信、專用APP等載體即時打卡曬成績。
(十三)統籌實施年終實地考評,確需赴實地考評的項目,須向市督查考評辦申報,經審核同意后,集中時間段、限定考核時間進行。
三、嚴控管好鎮(街道)、涉村(社區)職責事項、機構牌子、制度上墻和政務APP(公眾號)
(十四)建立職能部門職責下沉鎮(街道)準入機制,嚴格落實涉村(社區)工作事項清單及準入制度,對未列入的工作事項,不得轉嫁給鎮(街道)、村(社區)。需村(社區)協助的事項,要厘清職責邊界,不得要求村(社區)作為實施主體。
(十五)除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或省級以上有明確要求外,一律不得在村(社區)懸掛牌子,不得對村(社區)場地使用規定排他性要求,不得要求基層新增各類宣傳展示長廊,對現有長廊要統籌使用,切實發揮好作用。
(十六)面向群眾辦事類APP統一整合到“浙里辦”,政務辦公類APP統一整合到“浙政釘”。市級部門(單位)原則上最多只保留一個工作類微信公眾號,不得向基層強制推廣關注和要求報送相關信息材料。
四、完善問責制度和激勵關懷機制
(十七)堅持嚴管和厚愛結合,完善容錯糾錯和干部澄清保護機制。對因工作失誤被問責的干部,影響期滿、表現好的,要大膽加以肯定和使用。及時為干部澄清正名,嚴肅查處誣告陷害行為。
(十八)注重關心關愛基層干部,落實用好鎮(街道)干部“兩個20%”政策,評選表彰名額向基層傾斜,落實好健康體檢、年休假、調休、職工療休養等制度。
五、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取得實效
(十九)以上率下,帶頭落實。年底市縣兩級黨政班子成員和各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要將基層減負情況列入民主生活會、年度述職報告。
(二十)將減負工作作為市委巡察工作的重要內容。加大輿論監督力度,及時曝光負面典型。
各地各部門(單位)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激勵崇尚實干、擔當作為的重要指示精神,把與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開展堅決斗爭作為踐行“兩個維護”、加強作風建設的重要任務,對癥下藥、靶向攻堅,深入落實“基層減負年”要求,持續推動全市“服務企業服務群眾服務基層”活動取得更顯著成效。要確保今年發至縣級以下的文件、召開的會議較去年減少30%—50%,通過兩到三年的努力使形式主義突出問題得到根本性改變。整治形式主義、減輕基層負擔涉及面廣,各地各部門(單位)不僅應嚴格執行本規定,也要執行好其他相關規定,從嚴從緊掌握。對違反規定的,將予以嚴肅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