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敲定!在這個重要領域,市縣政府即將迎來一場大考
中央敲定!在這個重要領域,市縣政府即將迎來一場大考
2019年05月29日 11:00:11 來源: 浙江黨建公眾號 作者:
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法治政府示范創建,通過一套科學的評估指標,對參與創建的地方政府的法治狀況進行評估,可以全面了解全國地方政府法治建設的狀況。

記者從司法部獲悉,近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辦公室印發了《關于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活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要求從2019年啟動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地區評估認定開始,每兩年開展一次,梯次推進,樹立一批批新時代法治政府建設的新標桿,形成樣板效應。
《意見》的附件《市縣法治政府建設示范指標體系》設置了100項指標盡可能使法治政府建設可量化、可證明、可比較。這些指標涵蓋公眾關注的重大行政決策科學民主合法、行政執法嚴格規范公正文明、行政權力制約監督科學有效等方面。
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長王敬波認為,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法治政府示范創建,通過一套科學的評估指標,對參與創建的地方政府的法治狀況進行評估,可以全面了解全國地方政府法治建設的狀況,通過地方政府間的比較,發現可以向全國推廣的地方政府創新舉措,以及存在的突出問題并探索完善改進的路徑。發揮法治政府示范創建在地方法治政府建設方面的評價、指引、推動作用,實現“以評促建”的功能。
前期主要面向市縣,自愿申報
根據《意見》,全國范圍的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活動前期主要面向市、縣政府,開展綜合示范創建或者單項示范創建。在認定程序方面,《意見》規定了示范創建活動的七步程序,即自愿申報、初審推薦、第三方評估、人民群眾滿意度測評、實地核查、媒體公示和批準命名。
中央依法治國辦負責人表示,目前,在全國范圍內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主要靠督察機制傳導外部壓力。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活動,并嚴格控制每一批示范地區的數量,使獲得示范命名成為各地區發展的重要品牌和榮譽,能夠激發各地區法治政府建設的內生動力,營造你追我趕、創優爭先的濃厚氛圍。
此外,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在基層,難點也在基層。人民群眾和市縣政府打交道最多,對法治建設成效的感受主要來自于市縣政府。一個市級或者縣級地區的法治政府建設成效,也能比較容易評估。因此,示范創建活動前期主要面向市縣兩級政府,待積累一定經驗、條件比較成熟后,再擴展到國務院各部委和各省級政府。
同時,《意見》為避免示范創建“終身制”,規定了年度報告制度、回訪抽查制度和摘牌退出制度。《意見》規定,示范地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央依法治國辦應當撤銷其示范命名:發生嚴重違法行政行為,或者因行政不作為、亂作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通過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示范命名的;在回訪抽查中證實已經達不到示范指標體系中的條件和要求的;其他應當撤銷示范命名的情形。
百項指標體系量化考評,綜合示范創建需符合90%以上指標
中央依法治國辦負責人介紹,目前,各省級政府大部分都制定了本地區的法治政府建設考核評價指標體系,但缺乏統一、規范的標準和要求。在認真總結各省(區、市)法治政府建設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制定了指標體系,作為開展示范創建活動的評估標準,作為建設法治政府的具體指引。同時,指標體系的制定也為下一步建立科學、全面的法治建設指標體系作出積極探索。
指標體系共設有8項一級指標、34項二級指標、100項三級指標以及4項附加項,包括政府職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完善、重大行政決策科學民主合法、行政執法嚴格規范公正文明、行政權力制約監督科學有效、社會矛盾糾紛依法有效化解、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法治政府建設組織領導落實到位等方面內容。
根據《意見》,可以開展綜合示范創建或者單項示范創建活動。綜合示范創建要求在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上具有全面性、系統性、整體性,符合市縣法治政府建設示范指標體系(以下簡稱指標體系)90%以上指標。綜合示范創建命名為“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市(地、州、盟)”或者“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縣(市、區、旗)”。
單項示范創建要求在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某一方面工作上具有創新性、引領性、典型性,在全國范圍內居于領先地位,可復制、可推廣。單項示范創建的項目,由各市縣政府結合本地區實際,在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健全行政復議體制機制以及其他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中自主確定、從嚴把握。
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政治和法律部副主任、教授楊偉東認為,量化評估強調用數據說話,注重用數值展現和說明依法行政的狀況和成效,更直觀、更精確,也更有說服力,因而越來越受到重視。全國統一的法治政府建設示范指標體系的建立,是我國法治政府評估指標體系建設的重大進展,對我國整體法治建設評估指標體系建設具有積極意義。
“新官不能不理舊賬”、行政負責人出庭率等納入指標
記者注意到,優化營商環境納入指標體系。指標要求,加強對各種所有制經濟的平等保護,清理有違公平的地方政府規章或者行政規范性文件。健全對涉嫌違法的企業和人員財產處置規則,依法慎重決定是否采取相關強制措施。確需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的,嚴格按照法定程序進行。指標還要求尊重并執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情況。認真履行在招商引資、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等活動中與投資主體簽訂的各類合同,不存在以政府換屆、領導人員更替等理由違約毀約的情形。
在執法嚴格規范方面,指標要求,全面實行行政執法機關內部人員干預、插手案件辦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健全執法過錯糾正和責任追究程序,實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制。
在行政權力制約監督方面,指標要求,對于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案件、社會高度關注的案件、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案件、檢察機關提起的行政公益訴訟案件等,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率達100%。行政訴訟敗訴率不高于上一年度全國行政訴訟敗訴率平均值。
指標還要求,涉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政務輿情,最遲在事件發生后5小時內發布權威信息,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并根據工作進展情況,持續發布權威信息,有關地方和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帶頭主動發聲。對新聞媒體曝光的違法行政問題及時進行調查核實,解釋說明,依法作出處理并進行反饋。
此外,指標要求,創建周期內,政府領導班子成員沒有因嚴重違法犯罪受到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