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18年度審計整改報告出爐
浙江省2018年度審計整改報告出爐
717個問題已整改626個,處理處分責任人104名
2019年11月29日 10:43:32 來源: 浙江日報 作者: 王璐怡
今年7月底,浙江省《2018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全省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向公眾亮相。審計“利劍”直指問題要害,76個單位被點名100次。4個月過去了,整改成效如何?
11月27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在杭州舉行,聽取并審議了省政府2018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全省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
審計整改報告顯示,截至2019年9月底,審計報告反映的717個應整改事項中,已整改626個;應整改問題金額403.43億元,已整改金額395.53億元,問題金額整改率98.04%。通過整改,各單位出臺完善制度辦法306項,處理處分相關責任人104名。
強化審計問題整改銷號
一次審計就是一次全面“體檢”。
7月29日,省審計廳主要負責人受省政府委托向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作《2018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全省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報告顯示,2018年省級預算執行情況總體良好,但也發現了部分問題,比如,國有資本收益收繳還不夠及時、部分重大政策措施和民生事業落實還不夠到位等。經梳理細化,形成了包含五方面717個具體事項的審計整改任務清單。
“體檢”是為了發現病灶,落腳點則在“治療”。9月,省政府專門召開電視電話會議部署審計整改任務,聚焦聚力重點難點,分解壓實整改責任,確保審計整改效果。對照問題清單,由省審計廳逐一跟蹤、核實,整改完畢方可銷號。值得注意的是,省政府還將審計事項落實情況納入了省政府部門年度績效考評。
各地、各部門狠抓整改落實,被審計單位建立整改清單,細化整改任務和工作措施,成效明顯。以群眾關切的政府“錢袋子”問題為例,審計整改結果顯示,各地、各部門(單位)通過上繳國庫、加快處置閑置(滯留)資金、清退違規支出(發放)款物、完善預決算草案編制、強化部門預算執行和監督、深化財政專項資金改革、修訂完善管理辦法、對相關責任人追責問責等方式落實整改金額173.79億元。
護航政策落地深化改革
一次審計也是一次改革深化。
通過政策跟蹤審計,審計推動深化改革,促進相關政策措施落地生根的作用也越來越明顯。
在推進“最多跑一次”改革方面,針對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2.0版功能不夠豐富的問題,省發展改革委加快迭代建設3.0版,對全省123個對接的系統進行功能整合,實現全省投資項目“統一收件、統一審批、統一出件”。在深化“畝均論英雄”改革中,針對考核結果運用不全面問題,8個縣修訂了相關制度,如江山市出臺工業企業執行差別化電價政策認定管理辦法等3個制度,推進“畝均效益”考核結果在用地、用電、用氣等資源要素方面的全面應用。針對部分稅費減免政策執行不嚴格的問題,岱山等4個縣已重新審核收費事項,全部清退了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6686萬元。
民生政策也是政策跟蹤審計關注的重點。針對審計工作報告揭露的對承租公租房家庭因收入、住房等條件發生變化未按規定及時退出的問題,溫嶺市等11個市縣認真核查,對不符合承租條件的租戶,采取勸告與訴訟相結合的方式予以清退,并收回租賃住房補貼18萬元。這些實實在在的整改,為的就是讓群眾充分享受改革紅利,讓惠民政策真正惠及百姓。
健全標本兼治長效機制
一次審計更是一次查漏補缺。
審計不光要“治已病”,更重在“防未病”。在審計整改中,浙江省注重舉一反三,既通過具體問題的整改促進標本兼治,又放大審計成果的效應,通過健全相關制度,做好審計整改“后半篇文章”。
例如針對救助補助資金審核不嚴,向不符合條件對象發放救助資金的問題,涉及的20個縣采取追繳收回資金、追責問責等措施,已整改金額453萬元,追責問責7人,同時修改和出臺相關制度規定、完善審核流程,防止截留、擠占和挪用現象再次發生。
“審計一點、規范一片”,一些權力運行過程中的隱患也得以消除。在審計整改報告中,對由中標單位支付評審費等違規問題,4所高校及時制定完善8項規章制度,規范了決策程序。
目前,審計發現的大部分問題已經落實整改,還有一些問題尚未整改到位。省審計廳有關負責人介紹,這些問題主要涉及重大財政政策執行、三大攻堅戰和深化改革創新等重要領域,需要綜合施策持續推進。對部分涉及到體制機制等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整改到位的,相關單位均已制定后續整改計劃。下一步,浙江省將督促有關單位和地方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分類處置,確保問題整改落實落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