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全面消除年經營性收入30萬元以下村莊
湖州全面消除年經營性收入30萬元以下村莊
2019年12月08日 10:59:35 來源: 浙江日報 作者: 記者 何蘇鳴
近日,記者從湖州市委組織部獲悉,截至11月底,湖州市全面消除年經營性收入30萬元以下的欠發達村,村均年經營性收入預計將達130萬元以上。目前,當地正在研究制定新目標:力爭全市每個村年經營性收入達到50萬元以上。
湖州歷來高度重視村級集體經濟發展。自2012年起實施“五年強村計劃”,2018年又出臺“三年強村計劃”,把消薄任務年度化、具體化,并納入基層黨建述職和區縣綜合考核。今年,全市964個村集體經濟總收入達19.76億元、村均203.92萬元。其中,總收入100萬元以上的村達732個,300萬元以上的村160個。
高質量發展,是湖州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的鮮明導向。“一方面,我們勇于放棄蠅頭小利,不為落后企業和項目打掩護,真正保護好環境;另一方面,也充分考慮投資周期、自身實力,堅持效益優先,杜絕市場風險大的項目,杜絕投入高效益差的項目,發揮好財政資金四兩撥千斤效應,撬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湖州市委組織部相關負責人介紹,當地堅持“一把鑰匙開一把鎖”,逐年對全市所有行政村進行地毯式、拉網式摸底調研,逐村建檔立卡,準確掌握發展瓶頸、可用資源等情況,并指導各區縣出臺強村計劃,所有欠發達村落實“一村一策”,層層壓實消薄責任。
南潯區善璉鎮通過“一戶多宅”專項整治,2018年復墾土地105畝,獲得獎勵資金3800萬元,以此推動進一步發展。安吉縣上墅鄉劉家塘村吸引近2億元社會資本投資休閑旅游項目,村集體資產從原來不足200萬元一躍至7000萬元。德清縣東衡村更是一舉關停礦產企業,填平礦區,利用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建設24萬平方米標準廠房,引進35家企業,打造鋼琴小鎮,每年給村集體帶來1000萬元收入。
改革不僅帶來村級集體經濟的快速發展,更有效提升村級黨組織的組織力和凝聚力。“我們以黨建融合資源、用活資源,在全市推廣了改革活權法、項目引入法、美麗撬動法等強村十法,進一步讓農村資源要素活起來,推動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該負責人表示,湖州還將進一步提升村莊“造血”功能,加大力度培育村級集體經濟內生發展動力,確保其健康可持續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