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義縣出臺十六舉措,激勵關愛“抗疫先鋒”
武義縣出臺十六舉措,激勵關愛“抗疫先鋒”
2020年02月06日 17:39:57 來源: 武義組工 作者: 武義組工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中央組織部和省市委部署要求,2月5日,中共武義縣委員會辦公室、武義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聯合下發《武義縣進一步激勵關愛基層黨員干部和醫務工作者在疫情防控一線擔當作為的十六項舉措》,綜合采取政治激勵、組織激勵、工作激勵、精神激勵等多種形式,進一步激勵基層黨員干部和一線醫務工作者敢于擔當、沖鋒在前,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十六項舉措
一、加大防控力量科學統籌力度。指揮部適時發布“征調令”,全縣調度防控工作力量。各機關部門(單位)在保證基本運行力量基礎上,根據疫情防控需要,有序組織優秀干部,尤其是年輕干部到人員排摸、值班巡查、設卡檢查、留觀人員管控服務一線工作,特別要向下一步“三返”管控任務重點區域和崗位傾斜調配。
二、加大黨員干部志愿服務力度。推動在職黨員到所在村(社區)開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務。居住社區的各領域黨員打破組織關系轄屬,以小區區塊、樓道等為管控單元,逐人落實管控責任,提高疫情防控組織化程度。特別是發揮樓道黨員作用,督促履行樓道包干責任,發動群眾及時舉報新近來人和外出過的人員。
三、加大防控一線精準考察力度。選派專項考察人員進駐指揮部,精準了解掌握全縣面上防控工作情況,向重點機關部門和18個鄉鎮(街道)派出干部專項考察組,堅持在疫情防控斗爭一線考察識別評價干部,對縣機關部門、鄉鎮(街道)、村社班子和干部分類開展“五個是否有力”“五個是否到位”“五個是否落實”精準考察。
四、加大優秀干部培養使用力度。加強對專項考察中表現優秀干部的跟蹤培養和使用,政治素質好、表現突出以及為疫情防控斗爭作出重要貢獻的,大膽提拔使用,特別優秀的可破格提拔、“火線提拔”。40周歲以下的中層干部、一般干部直接納入縣管優秀年輕干部實施培養。
五、加大村社骨干培養使用力度。把疫情防控斗爭作為村(社區)換屆考察場、培養場,對經受考驗的村(社區)干部和青年人才,在村級組織換屆中優先納入村(社區)組織換屆推薦人選。在疫情防控一線考察入黨積極分子,對已作為黨組織確定的入黨積極分子或發展對象,本人一貫表現好、符合黨員條件,但培養考察期未滿一年,在防控疫情第一線表現特別突出的,經黨支部研究同意,報上級黨組織批準,可及時吸收入黨。
六、加大評聘晉升選拔傾斜力度。對參加一線防控工作表現突出的醫務工作者,在職稱晉升時予以加分傾斜,可以放寬條件或破格申報;表現特別優秀受到縣級以上表彰的,可申請特設崗位晉升專業技術職務。在省“151”人才工程、市321專業技術人才工程、市縣拔尖人才、武義名醫等人才培養選拔中,予以優先推薦。對參與湖北、溫州、臺州等疫情嚴重區域防控防治工作,表現優秀人才在縣拔尖人才、享受縣政府津貼人才等人才工程評選中,通過單列名額等方式予以政策傾斜。
七、加大干部評優評先獎勵力度。對參加一線防控工作的基層黨員干部和醫務工作者,可再單列核定年度考核優秀等次指標,優秀比例最高可占參加總人數30%。對在疫情防控一線表現突出的基層機關事業單位和相關工作人員,可及時按有關規定給予嘉獎、記功獎勵,獎勵比例可不受限制。
八、加大重點崗位健康保障力度。疫情防控期間物資設備采購管理,根據省財政廳疫情防控辦1月29日《疫情防治工作有關經費保障政策解釋口徑(三)》執行“綠色通道”。要優先保障疫情防控工作一線需要,加強口罩、防護服、測溫儀、消毒用品等物資籌措和調配,扎實做好就餐、御寒、值夜、交通等聯防聯控后勤保障。縣委組織部劃撥黨費120萬元及各基層組織配套資金,主要用于支持和慰問戰斗在疫情防控斗爭第一線基層黨員干部和醫務工作者。各級黨組織要關心一線工作人員心理健康,有針對性地幫助減壓釋負。
九、加大先進典型挖掘選樹力度。定期評選和發布防控疫情斗爭“月度擔當有為之星”。對防控疫情一線涌現出來的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特別是奮戰在防控最前沿的優秀基層黨員干部和醫務工作者,及時挖掘和宣傳先進事跡,選樹典型,推動形成學習先進、爭當先鋒的濃厚氛圍。
十、加大干部調休輪休補休力度。在不影響正常防控前提下,加大工作力量的科學調度和統籌,采取輪休、調休等方式,保證一線人員及時得到必要的休整。對長時間超負荷工作的人員,要強制休息。對因參加疫情防控未能休假的人員,可安排補休。
十一、加大基層防控一線減負力度。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最大限度減少不必要的會議文電、表格填寫、材料報送等。各縣直機關部門在疫情防控期間,不得隨意、多頭向基層單位發通知、要數據、要材料,防止層層加碼、增加基層負擔。縣機關部門確因工作需要須鄉鎮(街道)上報疫情防控數據材料的,要報縣指揮部辦公室同意。對發現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要嚴肅批評糾正,確保集中精力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十二、加大容錯糾錯澄清保護力度。全縣各級黨組織要為敢抓敢管、敢于擔當的一線工作人員撐腰鼓勁,對疫情防控期間因情況緊急采取應急性措施導致出現一些工作失誤的,予以容錯糾錯。對工作人員正常履職受到誣告、造謠的,及時查清第一時間澄清,并按有關法律規定,對誣告者、造謠者嚴厲打擊。暢通疫情防控物資設備采購管理“綠色通道”。
十三、全面落實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臨時性工作補助政策。單位選派直接參與其他省市疫情防治工作人員:給予每人每天300 元臨時性工作補助;參照我省現行差旅費管理相關規定,按180 元/天給予出差補助;各單位可參照我省現行援派人員有關政策為馳援人員購買必要的商業保險;上述政策所需資金由縣級財政全額予以保障。在本縣范圍內參加防治工作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對于直接接觸待排查病例或確診病例,承擔診斷、治療、護理、醫院感染控制、病例標本采集和病原檢測等工作相關人員,按照每人每天300 元補助;對于參加疫情防控的其他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每人每天200 元補助;疫情防治期間,各部門、各單位要落實好現行的加班值班保障政策,加班值班調休等保障政策可與因誤餐給予不超過100 元/天的伙食補助政策同時享受,但原規定的夜餐費不能重復享受;一線工作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與因誤餐給予不超過100元/天的伙食補助可同時享受。上述政策所需資金由縣級財政全額予以保障。
十四、全面落實行政事業單位參與疫情防控、醫療救治工作的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政策。疫情防治期間,各部門、各單位對參與疫情防控、醫療救治工作的人員(含臨聘人員),確實發生誤餐的可給予不超過100元/天的伙食補助,經費由原渠道開支;加班值班調休等保障政策可與因誤餐給予不超過100 元/天的伙食補助政策同時享受,但原規定的夜餐費不能重復享受。經費不足部分由縣級財政予以保障。國有企業人員參照執行。
十五、全面落實村(社區)參與疫情防控工作人員誤工補助。對村(社區)參加一線防控工作人員的誤工補貼由各村制定,報所在鄉鎮(街道)、度假區和農業農村部門備案,補助資金原則上由村(社區)自籌,縣、鄉兩級財政給予適當補助。縣財政補助標準如下:壺山街道、白洋街道、熟溪街道、桐琴鎮、泉溪鎮各50萬元;柳城畬族鎮、桃溪鎮、王宅鎮、新宅鎮、履坦鎮、茭道鎮各30萬元;其它各鄉及度假區各20萬元。各鄉鎮(街道)、度假區根據自身財力對村(社區)進行適當補助。各鄉鎮(街道)、度假區要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做到防疫經費專款專用。補貼標準不能超過省相關文件規定標準,同時建立人員誤工臺賬,做好登記發放工作。
十六、全面落實有關選調人員和工作突出醫療事業單位傾斜政策。對因防控需要選調到鄉鎮(街道)、村社一線工作機關干部,選調期間可享受鄉鎮(街道)干部實事量化考核獎勵政策。對在疫情防控中承擔重要職能,作出突出貢獻的醫療和公共衛生事業單位等,可一次性核增當年度績效工資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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