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發內生活力 培育源頭活水
激發內生活力 培育源頭活水
云和縣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的實踐和探索
2018年01月24日 14:41:50 來源: 浙江黨建網 作者: 鄭成平
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是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重點和難點,是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保證,也是解決村集體“有錢辦事”的根本途徑。近年來,云和縣始終把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作為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基礎和關鍵,積極探索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的有效途徑,按照“縣域統籌、鄉鄉聯建、村村發展”的工作思路,堅持“科學規劃、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的工作原則,逐步形成了“單體項目遍地開花、聯建項目抱團共贏”的良好態勢。2012年至2016年,累計投入資金10839萬余元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先后建成安溪畬族鄉茶山水電站、云和梯田旅游集散中心商業街店鋪、赤石鄉“云棲木屋”、緊水灘鎮云和湖漁家風情養生基地等6個聯建項目和石塘鎮長汀沙灘、緊水灘鎮石浦花海等20余個單體項目,省定村級集體經濟薄弱村從2012年的148個減少到目前的51個,為全面打贏消除集體經濟薄弱村攻堅戰奠定了堅實基礎。
上下聯動,合力推進。一是健全組織機構。成立以縣委書記為總召集人的村級集體經濟聯席會議領導小組,發揮統籌協調作用。13個職能部門按照分工,各司其職,合力推進集體經濟發展工作。各鄉鎮(街道)也全部建立扶持經濟薄弱村發展村級集體經濟領導小組,由“一把手”親自抓村級集體發展工作。二是開展組團幫扶。建立了“縣領導+部門負責人+第一書記(指導員)+經濟薄弱村”組團式幫扶機制。實行縣領導定點聯村、部門主要負責人包村聯系制度,并從部門中挑選了52名優秀年輕干部作為第一書記(指導員)到集體經濟發展重點村、難點村掛職鍛煉,幫助破解發展瓶頸。三是強化督查考核。實行“月督查、季通報、年考核”制度。把發展村級集體經濟情況列入新農村建設工作考核,并作為鄉鎮(街道)黨(工)委書記履行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專項述職、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察考核的重要內容。同時,把發展村級集體經濟作為村兩委主職干部考核獎懲的重要依據,與工資報酬掛鉤。
科學規劃,選好項目。一是制好“任務書”。對村集體資源和區域優勢進行深入細致研究、實地考察,制定了《云和縣扶持經濟薄弱村發展集體經濟五年規劃》,明確工作計劃,細化工作任務。同時,與各鄉鎮(街道)簽訂五個年度經濟薄弱村轉化數、項目完成等目標責任狀。二是建好“項目庫”。在全面摸清村集體“三資”底數的基礎上,按照“一村一策”的要求,通過外出學習、實地勘察、座談調研等形式,確定了188個意向項目,錄入項目庫。五年來,先后有17個作為省補資金項目進行立項,其余項目納入縣、鄉、村統籌資金補助項目庫,穩步實施。三是用好“評審團”。對項目庫中的項目可行性實行聯審制,由縣聯席會議辦公室提出初步意見,再邀請相關專家、縣級有關部門的業務骨干及相關鄉鎮(街道)領導對項目進行評估論證,再報縣聯席會議審核確定、立項。同時,加強對村級物業項目的日常監督和管理,建立項目實施跟蹤管理機制,定期對項目施工進度進行督查,促進項目推進。
因地制宜,精準發力。一是做精單體項目。大力發展物業經濟,根據城郊村、中心村和偏遠村不同特點,分別采取興辦集體物業項目、異地興建物業等方式增加集體收入。如,元和街道小徐村發揮地理位置優勢,在縣客運車站商業街新建商用綜合大樓,通過招標承包,每年為村集體創收近100萬元;鳳凰山街道巧云村巧打“中國淘寶村”品牌,興建電子商務大樓,每年為村集體增加30萬租金收入。大力挖掘資源潛力,利用立地優勢和農、林、水等資源,發展特色產業。如,石塘鎮小順村挖掘整理抗戰斗爭光輝歷史,打造“兩學一做”愛國主義教育實踐基地,石塘鎮長汀村則利用獨特的山水資源,修建了“長汀沙灘”景區,成為麗水鄉村旅游的一張金名片,一年來兩個村分別為村集體經濟增加70余萬元收入。大力支持投資入股,鼓勵村集體按照保底分紅的方式參股經營穩定、效益較好的國有企業或金融機構,獲得利息和分紅收入。如,崇頭鎮梅源村“水電站改造增容”項目,年發電收入50余萬元。二是做強聯建項目。充分發揮鄉鎮(街道)龍頭作用,結合區位、資金、資源等方面的不同特點,采取強強聯合、以強帶弱、優勢互補等形式,共同發展集體經濟項目。如,崇頭鎮依托云和梯田4A級景區,完成云和梯田旅游集散中心商業街店鋪聯建項目,以承包租賃的形式,收取租金統籌安排鎮域內集體經濟薄弱村,每村每年增收2萬元左右;安溪畬族鄉積極盤活水庫資源,通過8村聯建的形式,建成了茶山水電站,年發電收益近100萬元,每年平均為各村增加集體經濟收入10萬元;赤石鄉依托云和湖自然風景資源,以14個村聯建的形式,建成20幢小木屋,通過承包經營的形式,每年平均為各村增加集體經濟收入2萬元。三是做好兜底文章。在村級單村發展、鄉鎮統籌聯建的基礎上,努力做好縣域統籌。整合農業產業化經營、新農村建設、扶貧開發、林業、移民、欠發達地區加快發展、重點欠發達縣特別扶持等涉農項目資金,通過購買水電站股份、置換國有資產等形式,加強對全縣集體經濟薄弱村統籌兜底。同時,加強發展村級集體經濟各類扶持資金使用管理,做到計劃公開、使用公開、賬目公開,按照資金到項目、管理到項目、核算到項目的要求規范管理,確保扶持資金真正用于發展村級集體項目建設。
雖然經過幾年的努力,我縣在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因受到各方面因素影響,要實現三年消除薄弱村目標任務,存在較大難度。
收入渠道單一。多數村集體原始積累底子薄,資金來源渠道單一,總的收入來源主要依靠于財政補助收益。從近年來的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狀況來看,依靠經營集體資產壯大村集體經濟的較少,僅僅是盤活閑置的場地、校舍、倉庫、禮堂、祠堂等集體資產,通過物業出租來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因受村級組織換屆等歷史因素影響,村級組織班子在土地征收補償和村集體收益分配方面探索支持力度不足,降低了村集體積累,甚至負債運行管理,弱化了村集體經濟的自我“造血”功能,嚴重制約了村集體經濟的發展。
發展基礎薄弱。經過多年攻堅,當前我縣剩下尚未轉化的51個經濟薄弱村主要地處偏遠地區和農村,交通不便,自然條件差,可開發利用資源較少,缺乏產業支撐,就地發展困難,屬于難啃的“硬骨頭”。而且其中很多屬于“空心村”,人口集聚在縣城,村集體經濟發展長期處于滯后狀態,村集體收入主要依賴于政府財政補助與其它政策性補償,增加村集體經營性收入后勁不足。目前,能落地、效益好、符合實際的項目招引困難,經濟薄弱村轉化缺少“源頭活水”。
項目效益不高。目前,實施的17個村集體經濟項目,除茶山水電站項目通過聘請職業經理人管理方式運營,取得較高的收益外,其他項目總體運營管理不規范,缺少專業性、有實力的運營團隊參與,運營管理不夠規范,整體水平不高,經濟效益有待提升。比如,崇頭鎮商業街店鋪項目、赤石小木屋項目,引入了的社會資本進行后期投入、運營,預期的收益率大打折扣。也有部分項目投資建設“風聲大”,回收效益“雨點小”,整體回報率不理想。
為順利實現“三年行動計劃”各項目標任務,全面消除村級集體經濟薄弱村,云和縣將著力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加強組織領導,構建全域攻堅方陣。成立了以縣委書記為組長的全面消除薄弱村工作領導小組,抽調10名干部組建“雙增”攻堅組,下設綜合協調(內務)、信息宣傳、督查考核等3個工作組,具體負責抓好“雙增”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并實行集中辦公。建立“雙增辦”月例會制度,定期研究分析工作推進情況、存在問題及下步工作措施等。開展拉網式、全方位調查摸底工作,逐村摸清底數,做到底子清、情況明。印發《關于實施消除集體經濟薄弱村三年行動計劃的意見》,分年度倒排消除經濟薄弱村工作時間表、掛出作戰圖,把目標任務分解到鄉鎮(街道)、村、人。各鄉鎮(街道)也分別成立相應工作機構,鄉鎮(街道)黨(工)委書記親自掛帥,形成“鄉鎮前線發力、村兩委一線作戰、村民共贏合作”的全域攻堅方陣。深化推進“縣領導+部門負責人+農村第一書記+經濟薄弱村”組團式幫扶機制,實行縣領導定點聯村制度,形成全縣一盤棋、齊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加強資源整合,謀劃高效可行項目。在村級單村發展、鄉鎮統籌聯建的基礎上,努力做好縣域統籌,進一步做好兜底文章。在縣域或鄉域范圍內,加強對省、市、縣各類支農、惠農資金的統籌,因地制宜盤活林地、荒地、水域等各類閑置資產,以縣級政府或鄉鎮(街道)為單位,進行項目謀劃和建設,項目收益供轄區范圍內的薄弱村進行統籌安排。今年,在縣級層面,將整合各類資金,謀劃三個高效項目,一是投入4400萬元購買金坑口電站22%的股份;二是置換3個國有的小型水電站,實行擴容增效;三是出資1400萬元,購置新建標準廠房0.6萬平方米。各項目所得收益將用于統籌扶持全縣村級集體經濟薄弱村。
加強經營管理,抓好建管融合文章。建立科學合理的經營管理和分配機制,通過聘請職業經理人等方式提升村級集體經濟項目的經營管理水平,最大限度提高項目回報率和資產保值增值能力。進一步完善村級財務監督制度、村帳鄉代管制度和村務公開制度,不斷探索和完善村級集體經濟的經營管理模式,提高村級集體資產管理水平,使集體資產在使用、經營的過程中保值增值。強化農村審計監督,完善農村集體“三資”監管系統,提高財務核算精準化、財務公開網絡化程度。加強已運營項目的經營管理和收益分配,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三者關系,確保集體資產保值增值和項目收益及時合理分配到位。
加強督查考核,建立獎懲結合機制。用好一把考評尺子。實行“月督查、季通報、年考核”制度,把發展村級集體經濟情況列入2017年鄉鎮(街道)、有關部門的重點工作考核范疇,并作為鄉鎮(街道)黨(工)委書記履行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專項述職、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察考核的重要內容。同時,充分調動村干部主動參與發展集體經濟工作積極性,把經濟薄弱村發展集體經濟工作溶入到日常工作之中。將消除經濟薄弱村工作與村干部基本報酬發放、評優評先等相掛鉤,規范村財務收支核算,對收不抵支村進行督查,從而提高村集體自身“造血”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