擾亂換屆會場秩序,吃處分
擾亂換屆會場秩序,吃處分
2017年03月25日 09:50:47 瀏覽量: 來源:浙江黨建網 作者:本網記者 賈歆琰

義烏市日前從嚴從快查處了一起擾亂換屆選舉秩序違紀案件,被審查的上溪鎮巖下村黨支部黨員陳允中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事情是這樣的,巖下村組織召開鎮黨代表候選人初步人選“兩推三評”會議時,陳允中作為一名黨員,在推選會議現場大聲吵鬧喧嘩,發表不當言論,辱罵他人,并與工作人員發生爭執,嚴重影響選舉會議秩序,在群眾和黨員中造成不良影響。
事發后,上溪鎮紀委立即對該案件立案審查。鑒于陳允中能認真配合組織審查,主動承認錯誤,承諾絕不再犯并請求組織從輕處分,經鎮紀委研究并報鎮黨委批準,決定給予陳允中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義烏市紀委提醒:
換屆風氣是優化政治生態的一次大考,對破壞選風選紀的問題和行為,各責任機關、部門黨委(黨組)、各鎮街黨(工)委要切實負起責任,以一步不退、一絲不松的韌勁、嚴勁,保持零容忍,動輒則咎,確保換屆風清氣正。
紀律鏈接: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七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一)在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組織考察和黨內選舉中搞拉票、助選等非組織活動的;
(二)在法律規定的投票、選舉活動中違背組織原則搞非組織活動,組織、慫恿、誘使他人投票、表決的;
(三)在選舉中進行其他違反黨章、其他黨內法規和有關章程活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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