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話函詢規范化制度化常態化
談話函詢規范化制度化常態化
2016年12月13日 14:30:43 瀏覽量: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作者:林麗敏 楊心怡
福建省福州市紀委在實踐監督執紀“四種形態”過程中,堅持把談話函詢作為踐行“第一種形態”的重要抓手,積極探索創新,努力打造“123”談話工作模式,推動談話函詢規范化、制度化、常態化開展。
今年1至10月,全市共開展談話函詢4457人次,其中針對問題線索開展談話函詢1745件次,針對責任風險開展談話函詢2712人次。
把握一個標準,分類實施精準發力
今年年初,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上提出,“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們黨從豐富的實踐經驗和深刻的歷史教訓中總結出來的”,“接到問題反映就要同本人見面,談話函詢、及時誡勉,防止小錯釀成大錯”。
福州市出臺《關于在全市開展常態化談話提醒工作的實施方案(試行)》,進一步完善談話提醒機制,厘清談話提醒的概念和邊界,避免各類談話“大水漫灌”、“泛泛而談”。在確定談話提醒時,明確以“是否存在反映黨員干部思想、作風、履職等方面廉潔自律問題的線索”為標準,劃分為問題線索談話和責任風險談話兩類,從而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談話。
《方案》強調,在兩類談話中,問題線索談話主要針對群眾舉報、監督檢查、巡視、經濟責任審計和紀律審查工作中發現涉及黨員干部一般性、籠統性、輕微性的違紀問題線索,根據福建省紀委提出的“三個可以談”“三個不能談”“三個優先談”的原則,對當事人進行詢問、函詢、警示、誡勉。責任風險談話主要針對重要時間節點、重要工作崗位的廉政風險,以及有關地區、部門推進黨風廉潔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提醒、警示、誡勉。
“以是否存在問題線索為標準,有針對性地選擇不同談話方式,前者著眼于‘輕病先治’,談的是深度和力度,對‘踩底線’行為亮燈警示;后者著眼于‘未病先防’,談的是高度和廣度,用‘劃高線’要求引領風氣。”福州市相關負責人表示。
明確兩個主體,分層分級全面覆蓋
在推進談話函詢工作中,福州市堅持明確兩個主體。明確實施談話函詢的主體,解決“誰來談”的問題;明確接受談話提醒的主體,解決“和誰談”的問題。
責任編輯:賈歆琰 [網站糾錯]相關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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